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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2014-09-24 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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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08年3月25日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省文明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2008年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及《湖北省精神文明创建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文件精神,按照《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省直机关文明(先进)单位考核验收细则》,特制定2008年省政协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省政协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省九次党代会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省政协的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机关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为特色的创建活动。

    二、创建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省政协机关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落到实处;认真组织落实省政协办公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制度,编发《学习纪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理论知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政协的各种专题学习讲座。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五五”普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牢固树立法制法规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认真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精力和才智融入到人民政协事业上来,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2、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
    今年是省直机关第二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年。要通过争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省政协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高效型机关。

    3、大力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省政协机关要以“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建设文明和谐机关”为主题,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意识,立足本职,努力做好机关各项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武汉市“十不”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围绕“讲文明、促和谐”,进一步树立个人和机关的文明形象,大力促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涵及其重要意义。按照省文明办所倡导的“文明湖北”要求,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等道德规范,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北省道德模范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促进机关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的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5、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形势政策教育。
    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时事政治,关心事业发展,关心集体活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大力表彰机关好人好事,树立机关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良好形象。

    6、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喜庆热烈的浓厚氛围。
    今年北京将举办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省政协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在机关大力开展培育知礼仪、重礼节的文明风尚,大力加强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并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迎奥运活动。

    7、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生活方式的自觉性。

    8、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推动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008年机关要继续以创建文明处室为抓手,使文明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各处室年初要有文明创建计划,年终要开展总结评比表彰。同时,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活动,使文明创建活动人人皆知,个个参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9、积极参加省市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辖区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
    及时传达学习《省文明委关于省市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制定《省政协办公厅参与省市共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报告》。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区、街道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共建共创等活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10、继续办好干部职工之家。
    机关工会、妇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经常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办好职工之家,定期向机关干部职工开放,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1、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着眼于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利用中小学的暑期,适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的子女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12、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关心困难群众的疾苦,继续到扶贫点访贫问苦;积极开展“金秋助学”,资助贫困学生的活动;继续参加智力扶贫,为扶贫点捐赠图书;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奉献爱心的社会公益活动。

    13、认真抓好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工作。
    抓好机关办公设施的管理和保养维修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经常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定期检查清洁卫生;努力优化、美化办公环境;将省政协机关进一步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的办公场所,积极参加省直机关组织的植树绿化活动。

    三、主要工作安排:
    1.元月份,总结表彰2007年度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2.3月份,研究制定《省政协机关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3.根据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及时向省文明办申报创建2007-2008年省级文明单位。(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4.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5.机关各处室制定创建文明处室计划。(由机关各处室负责)

    6.3月份,组织机关女同志参加省直机关组织“与奥运同行,每天快走半小时”启动仪式活动。(由机关妇委会负责)

    7.机关举行“迎奥运”春季长跑活动。(由机关工会负责组织)

    8.3月份,组织女同志开展“三八”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由机关妇委会负责)

    9.3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五五”普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由机关党委负责)

    10.上半年,在机关举行公文调研报告等写作知识讲座,下半年汇编印发各处室推荐的范文。(由机关党委负责)

    11.4月份,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情况,向省直机关工委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写“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验收细则评分表,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

    12.3-5月份,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由机关党委负责)

    13.5月份,为干部职工购买“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14.6月份,开展“七•一”建党纪念活动:表彰机关优秀党员;请省政协领导给机关党员上党课。(由机关党委负责)

    15.“七•一”前后,组织机关党员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由机关党委负责)

    16.7月份,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宣传专栏。(由机关党委负责)

    17.年中总结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18.8月份,组织机关中小学生参观武汉汽车城,激发学习热爱科学,学习科学的热情。(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19.9月份,为扶贫点捐赠图书,资助贫困学生学费。(由机关党委负责)

    20.9-10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央会会精神。(由机关党委负责)

    21.10月中旬,机关开展清洁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由机关文明办、行政处负责)

    22.11月上旬,评比表彰机关文明处室、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23.11月中下旬,总结机关2007-2008年文明创建工作。(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24.11月份,全面准备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档案资料等等工作,迎接省文明办检查考核。(由机关文明办负责)

    25.12月份,迎接省文明办检查考核。(由机关文明办、行政处等处室负责)
以上安排,将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即将印发的《湖北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核验收细则》随时调整或另行安排。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机关文明办)负责规划、指导、协调落实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2、齐抓共管上下配合。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文明创建工作。机关各处室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开展活动;各处室要相互配合,支持,确保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真抓实干落实到位。要围绕创建目标,狠抓落实,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各项创建活动真正落实到位。

    4、及时加强请示汇报。机关文明办要及时争取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的指导,经常汇报机关的文明创建工作,同时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作法,以促进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

    5、把推行目标管理、加强综合治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