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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4-09-24 13: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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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8日省政协办公厅党组会议通过)

    2009年,省政协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鄂办发\[2008\]13号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湖北省2009年度省直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建设,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确保机关和谐稳定,为全面完成省政协各项工作任务提供良好的综治环境。

    一、严格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机关的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坚持厅党组和秘书长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究,切实做到与机关其他工作一样部署、一样检查、一样考核。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处室负责人要按照签订的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切实承担起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确保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的通知》精神,建立省政协机关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和工作机制。机关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做到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综治工作在省政协机关积极有效地开展。  

     二、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建设工作
    机关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处室”、“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人民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措施,加强对重要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坚持机关值班制度。机关各处室、活动中心、职工宿舍楼和省政协“委员之家”等单位和部位都要做到无泄密事件、无消防事故、无交通事故、无盗窃案件发生。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
    进一步完善以机关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机关各处室、活动中心和省政协“委员之家”等单位参加的机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机关干部职工和所属单位人员的思想状态,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加以排查调处。加强单位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排查机关大楼、职工宿舍楼、省政协“委员之家”,以及机要、档案、财务、微机控制室、车辆等单位和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

    四、进一步发挥省政协机关在推进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为全省综治工作献计出力。一是围绕全省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视察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围绕全省综治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交政协提案,开展民主监督;三是围绕全省综治工作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参政议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指导全省政协系统开展综治工作。积极参加武昌区及水果湖街道办事处的综治工作。

    五、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省政协机关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综治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聘请法律专家举办《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

    六、指导综治工作联系点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认真按照省综治办的要求,指导省政协办公厅联系点沙洋县的综治工作,积极支持该县争创全国平安先进县工作。 

    七、进一步支持机关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作用
    机关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为机关综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机关应继续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促进机关综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