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省政协十届三十次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是组织实施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2012年省政协机关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省政协机关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总体安排, 围绕省政协工作大局,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与法律素养,按照主动谋更多的事、积极干更多的事、努力成更多的事的新要求,为促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把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省政协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办公厅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制定出台省政协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年终考核前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省政协机关年度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以及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3.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省政协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确保省政协机关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突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订阅有关法律书籍等形式,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地理解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学习和把握在宪法中有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所体现的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促进全机关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人心。
5.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省政协机关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6、深入推进机关公务员学法工作。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省政协机关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突出《行政强制法》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
三、努力创新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
7.健全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做好法制宣传骨干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工作。积极组织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8. 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省政协机关网站、世纪行杂志、学习与思考杂志、机关党建内刊、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法制活动动态,及时推介法制工作先进典型,做到形式多样化、宣传经常化,努力营造学习典型、崇尚先进的良好法治氛围。
9.坚持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严格实行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省政协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严格管理,依法办事。
10.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提升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四、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保障
11. 及时调整充实省政协机关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强对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12.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工作。组织机关开展学习普法教材(资料),做好对省政协机关各处室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引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深入。
13.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把该项工作经费列入机关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障机关普法教材的及时发放和有关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