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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恢复发展需加强统筹支持

2020-04-07 13:47:18   来源:邹薇   作者: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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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冷静分析、从长计议、统筹谋划、提前布局,化解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困难,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后湖北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问题,特别是调动全省上下的信心和决心,止损养息,固本培元,精锐出击,化危为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出现全球蔓延,截至北京时间4月1日,全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突破82万例,一些国家和地区疫情仍处在上升扩散期。


因此,就全球经济形势而言,对于国际经济出现振荡下行的外部冲击要有充分的准备。如,多数国家的股票指数急剧下挫,国际原油价格异常下行;就全国经济形势而言,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服务业和制造业都带来了比较明显的负面影响;就湖北经济形势而言,社会零售商品销售额、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均较上年大幅度下降随,预计6月后经济发展会逐步加快。


尽管存在许多困难,湖北经济恢复与发展也有一些积极因素,如,国家政策保驾护航、需求反弹蓄势可期、经济均衡自洽升级、新兴产业前景良好。


疫情后,如何采取非常举措促进经济恢复,重建经济发展的新基础。我有六点建议:


一是建议制定《湖北省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湖北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是申请中央财政建立“湖北新冠肺炎疫情后恢复重建基金”。可参考汶川地震后的灾后重建模式,设立专项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三是请求中央财政采取对居民个人补助、项目投资补助、企业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因疫情承受的人身财产损失、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及工农业恢复生产和重建等给予支持。


四是建议对湖北受灾严重地区实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允许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对积极参与抗击疫情紧急物资生产、运输和积极捐赠抗灾物资的企业,免征6个月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免征3个月企业所得税。


五是建议适当减免疫情严重地区金融机构缴纳的交易场所会费、投资者保护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等收费,同时加大对受灾地区“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适合地区特点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六是建议对湖北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灾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经县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常委,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