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国家工业发展同步,改革开放40多年是我国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矿产资源快速消耗的时期。特别是资源枯竭型村庄,在矿产资源开发期间,为国家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也付出过巨大牺牲。我们不能忘记他们,我们要把他们摆在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龚胜生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龚胜生看来,资源枯竭型村庄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既有耕地损毁严重、住房安全威胁、水源缺乏加剧,还有有毒有害元素、矿渣中的有害物质流入农田、河道,引起的重金属污染,以及采空区的地质灾害频发等。这些多种多样的“闭矿后遗症”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龚胜生在矿区调研时发现,地表塌陷损毁耕地约占8%,泥沙淤塞损毁耕地约占10%,无水灌溉退化耕地占82%。约65%的水田受到采矿影响。所有采矿区都有耕地损毁,待修复耕地面积庞大。“我们还发现,一个闭矿27年的村庄,至今还有地裂缝造成房屋损毁的灾害发生,有的搬迁新建的房屋不到5年又成了危房。”龚胜生补充道。
那么,如何加强资源枯竭型村庄环境转型与发展?龚胜生给出了调研后的思考与建议:
一是建立全国资源枯竭型村庄的大数据库,摸清全国资源枯竭型村庄的数量、分布、类型等“家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地推进它们的转型发展。要建立一个从中央到省区、地市、县市、村庄的五级网上管理系统,精准审核、精准投入和精准监督资源枯竭型村庄的环境治理。此外,要加强部门协作,集中力量办大事。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各方面针对资源枯竭型村庄的资金投入予以整合,分轻重缓急,集中力量进行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产业转型,既避免“撒胡椒面”式的低效率投入,也避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重复投入;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损毁耕地修复、工矿用地复垦;实事求是调整基本农田地块,杜绝基本农田额的长期虚挂;合理开发后备耕地资源,耕地“占补平衡”落到实处;
三是要多措并举保障住房安全。科学检测闭矿后地质变化,及时排除住房安全隐患;对房屋受损程度进行评估鉴定,制定合理的补偿赔偿机制;探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引导村民到地质稳定区建筑房屋;
四是要千方百计保障饮水安全。用水安全是健康安全的保障,修复、兴建村民饮水、灌溉所必需的水利设施是当务之急;
五是要加强坑道排水污染治理。永久性密封各类井口,结合水利设施修建工程堵住地表水直接进入天坑和地裂缝,尽量减少坑道排水量,减轻治理压力。杜绝将废弃矿井和天坑洞穴作为“天然”垃圾填埋场,防止地下水二次污染,减轻治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