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八届一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委员履行职责情况考评细则》,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数字化考评管理。数字化的内容主要为出席政协会议、提出委员提案基础分数各20分,参加政协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计献策、开展调查研究基础分数各15分。该细则规定,委员缺席全会扣10分,无故缺席扣20分,因病住院和特殊情况请假不扣分;每年至少提交1份委员提案意见和建议,多提交1份加5分,联名提案给发起人或撰写人计满分,其他联名人分别给2分,被列为县重点提案的加3分,被评为县政协优秀提案的加10分;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界别活动组、乡镇联络组组织的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无故缺席1次扣10分;积极参加“我为百姓带句话”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至少提交1件有一定质量的建言献计献策文字材料,多提交1件加5分,被宜昌市、湖北省、全国政协采用的分别加6分、8分、10分;积极参加“提交一份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参加一次视察考察、为民办一件实事”的“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年内至少提交1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点子,被县委、县政府采纳的加5分,被县直部门采纳的加2分,全会安排分组讨论时至少发言1次,在全会大会发言的加10分;积极参加常委会、专委会、界别活动组、乡镇联络组组织的调研活动,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撰写与政协工作有关的文章在宜昌市、湖北省、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分别加6分、8分、10分。建立《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登记册》,及时记载每位委员履职责情况,每年将考评结果在全会期间予以通报,总分在前10名的委员直接授予“优秀政协委员”称号,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称职,连续二年考评不称职的,劝其辞去委员职务。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 刘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