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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政协:建立“三项机制”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

2014-09-15 23: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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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知情知政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向政协通报情况的机制。去年,市政协提请市委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知情知政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党委要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党代会、党委全委会精神;政府每年年中和年底两次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委、政府要就重大决策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情况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政协主席会议上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上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同时,通过创办《荆门政协》、《工作专报》、《议政与建言》、《工作通报》等内部刊物,定期将政协工作动态专报市委市政府,将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各位委员,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

    (二)建立督办反馈机制。为确保参政议政取得实效,不断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强化对参政议政成果的督办反馈。提请市委出台文件,要求对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政性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主席会议协商形成的建议案、会议综合报告,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落实办理部门,明确办理时限,特别重要的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向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通报采纳办理情况。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对政协报送意见的相关批示件,由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在3个月内向政协作出书面反馈。对政协提案,坚持党政领导领办、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邀请提案者现场督办提案等机制。党政领导同志坚持阅批政协报送的《提案摘报》,并分解相关部门办理落实。政府每年分别向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政协全体会议通报一次提案办理情况。对政协通过视察、民主评议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党政负责同志均及时作出批示,党政督查部门将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作出书面反馈。还注重加强与党政督查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委员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委员进行通报,受到委员好评,增强了委员参政议政的信心。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今年,对《政协荆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荆门市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委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预告、请假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在新修订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中,将委员参与信息工作与整治“庸懒散”结合,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委员履职考评办法》,建立委员履职情况台账,将委员参政议政情况作为换届留任的重要依据。坚持对在提案、信息、宣传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委员进行奖励,每届评选一次优秀政协委员,在全体委员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荆门市政协研究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