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新
“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懂政协”是第一位的要求。如果政协委员不懂政协,就不可能说好政协话,当好政协人,讲好政协故事,推进政协工作。政协委员要围绕人民政协“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样干”等问题,充分了解政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把握政协的光辉历史、发展现状和未来走势,深入理解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职能职责、制度规范和履职方式,履职尽责才能方向明、路子正、守规矩、有作为。
一、看懂政协:学习政协光辉历史
只有重视历史,才能把握未来。我们政协委员对人民政协的历史了解的越多,就会对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理解的越透;对人民政协的历史了解的越深,对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豪感就会油然而生;对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了解的越多,就更加感悟和认识到毛泽东的英明、共产党的伟大。
(一)人民政协的历史是一部伴随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发展史。人民政协从1949年成立至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
人民政协是五星红旗升起的地方,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一起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旗、国歌、纪年4个重要决议,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推动各种社会力量为实现国家总任务而奋斗、活跃国家政治生活、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扩大国际交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新中国各项建设贡献了力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职能。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建言献策,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
(二)人民政协的历史是一部职能逐步增强、作用巨大的发展史。
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其主要职能从政治协商到增加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又赋予了政协职能新的历史意义。
1、人民政协的建立之初主要职能:政治协商
1954年9月,全国人大召开,政协不再承担“代行”任务。毛泽东阐述了政协的五项任务,除了“学习”以外,四项都是“协商”或包含“协商”,如协商国际问题、协商有关候选人名单、协商国家各方面的关系等。归纳起来,当时对继续存在的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依然定位于政治协商。后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在涵义、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一步得以明晰与丰富。
2、政协职能的延伸: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
中国共产党很早就意识到党和政府必须接受监督。1945年,毛泽东在与黄炎培讨论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时,已提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1954年,毛泽东在阐述政协任务时要求政协向国家机关“提意见”,其中包含了政协监督的意蕴;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更是提出了中共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由于中共与民主党派是政协的组成单位,“互相监督”也理应成为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不久,邓小平多次将政治协商与互相监督并列为政协应当发挥的两大作用。1982年12月,五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制订的政协章程,在规定“政治协商”的同时,首次载明政协还“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1989年1月,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会颁布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这些都表明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实现了主要职能的拓展:由“政治协商”拓展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被明确提出后,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提升到了新的高度。1993年3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载入宪法。翌年3月,八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修订的政协章程,在规定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之后,首次写入了“组织……参政议政”。1995年1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政协常委会通过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将三大职能并提。2004年3月,十届全国政协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更是明确规定各级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表明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由原来的两项拓展至加上“参政议政”后的三项。
3、将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
中共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以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任务。虽然协商民主不仅仅属于政协,但由于“政治协商”与“协商民主”有着明显的契合度,政协在政治协商方面已有数十年的传统,因此,十八大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后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将人民政协定位于“专门协商机构”,并要求“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协商民主贯穿于、渗透于、融入于政协职能的全部履行过程,或者说,把原有的三大职能全部置于协商民主这一基础之上。这对于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履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意义、目的、内容、对象、形式、制度与氛围,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全面阐述。
关于协商意义。“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关于协商目的。协商目的主要体现于“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中“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关于协商内容。人民政协要“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政协协商既包括“改革发展稳定”等“国计”的“重大问题”,也包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民生”的“实际问题”。
关于协商对象。人民政协要深入各个层次的现实生活中去,加强广泛多层协商。“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政协协商既包括“全体人民和全社会”的广泛商量,也包括“一个地方人民群众”的广泛商量,还包括“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基层群众”的广泛商量。
关于协商形式。人民政协要“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关于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人民政协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关于协商氛围。政协协商不仅依赖于制度,还有赖于协商氛围。人民政协要“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让协商主体坦诚交换意见,理性、有效参与协商,“让来自各方面的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见建议,能够在人民政协中得到充分表达,使党和政府能够听到来自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真实意见”。
(三)人民政协的历史是一部履职为民、参政为公的发展史。
人民政协发展的历史,就是自觉坚持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认真贯彻群众路线、与群众工作同发展同进步的历史,也是服务人民、向人民负责、参政为公、履职为民的历史。人民政协因全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而产生,依靠全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而存在和发展。68年来,无论形势怎么变换,人民政协始终发挥特有优势,紧紧依靠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依靠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紧紧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努力把党的主张变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把各界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上,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很好地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看重政协:明确政协性质定位
人民政协是具有鲜明特色的政治组织,人民政协工作具有特殊的要求。正确认识政协性质,科学找准角色定位,是广大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人民政协性质,是人民政协的质的规定性,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本质特征,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就是说,人民政协共有三重性质。
第一重性质,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统一战线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成功的三大法宝之一。比如,在大革命时期建立了反帝反封建革命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改革开放后建立了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在建立统一战线过程中,我们党很注重建立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比如,大革命时期的国共两党党内合作形式。在1948年颁发的“五一节口号”中,中央决定建立统一战线新的组织形式,这就是人民政协。从目前人民政协的构成来看,人民政协包括了中国所有合法政党、主要人民团体、各个界别、56个民族和5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同时,人民政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形成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统一战线和政协自身任务的变化而适时作出必要组织调整的机制。这就使得人民政协不仅在过去、现在,而且在将来,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第二重性质,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政党关系是现代政治的核心。现代各国的政党关系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竞争性的政党关系,比如,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党际之间的关系是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关系;一类是合作性的政党关系,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与,党际之间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竞争的关系。在中国,实现这一政党制度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直接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有全部合法政党参加的,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人大和其他政治组织都不具备这种多党合作的政治功能。可以说,人民政协是了解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窗口”,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组织平台和工作机构。
第三重性质,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民主实质,简单地说就是“人民的统治”,这是西方说法,在我国叫“人民当家作主”。由于多种原因,世界各国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不一样的。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是在西方流行的一人一票的代议制的选举民主形式,一种是我国实行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形式。同样是选举民主,在西方和中国,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西方的选举民主是竞争性,而中国的选举民主是合作性的。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协商民主形式在全世界是独具特色的,所谓协商民主,是指“人民内部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这样一种民主形式。在中国,协商民主的载体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人民政协。
当前,部分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这样或那样不正确或不大正确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民政协的性质缺乏深刻理解的缘故。所以我们从事政协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科学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在此,我想强调以下三个方面: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一个方面: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人说,人民政协无所作为,人民政协工作可有可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充分的深刻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俞正声主席在去年7月份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也指出,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有着很高的政治地位、很大的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提供了基本遵循。
习总书记“9.21”讲话站在治国理政的高度,科学阐述了人民政协“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三个重大问题。讲话赋予了人民政协新的职能定位(即“是什么”)。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讲话明确了人民政协新的历史任务(即“做什么”)。习总书记讲话,为新阶段政协工作提出了五大新的任务: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二是坚持紧扣改革发展献计出力;三是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坚持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五是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讲话强调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即“怎么做”)。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必须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四个必须”是人民政协的重要遵循。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二个方面:牢固坚持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坚持人民政协的团结主题,就是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集中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携手奋斗;坚持人民政协的民主主题,就是要广泛吸收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国事,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不断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彼此联系、相得益彰。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坚持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要着重把握“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
人民政协的首要任务是“求同”。广大政协委员,无论是中共党员委员,还是非中共党员委员,都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共同思想基础;对不利于实现大目标、有损于共同政治基础的倾向,要坦诚、负责地给予指出,热情、及时地帮助纠正。与此同时,政协委员还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中的“存异”问题,有些差异可以通过工作加以限制、缩小乃至转化,但有些差异是应当而且可以长期存在的。比如,党派之间的差异,信仰之间的差异,民族之间的差异,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异,等等。会不会“求同”,会不会“存异”,是衡量政协委员是否会做政协工作的能力表现。只有既善于求大目标之“同”,又能够对无碍大局、无关宏旨、无妨大目标之“异”给予体谅包容,政协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正因为人民政协实行的是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所以人民政协是具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组织,它能够使社会各界的声音能够在人民政协得到充分表达,并且得到充分尊重。这正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独特优势。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性质的第三个方面:科学理解人民政协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尽职而不越位。全国政协主要领导同志曾说过,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到政协来的同志,过去的位置是“决策”,现在是“献策”;过去的角色是“当政”,现在是“议政”。位置变了,角色变了,环境、任务不同了,工作的方式、方法都要有相应的转变。希望大家尽快转变角色、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实践表明,不光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转到政协来的同志要考虑这个问题,就是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从政协工作的角度,也应有这种意识。虽然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政协委员履行职责都有多种形式,工作成果也会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实质都是提意见、提建议,也可以说都是向领导者、决策层进言、建言。对委员来讲都是个立言、立论的过程。正如不少委员总结的那样,说到底是个发言权问题。当然这不是一般的发言权,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能够经常参与中央和地方的高层次活动和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加上它具有智力雄厚、位置超脱、下通各界、上达中央的条件,可以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问题,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因而在全国各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三、看好政协:政协作用无可替代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优势的可以概括为三个“独”:
一是独特性。人民政协与党的革命道路有着天然的联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产物。习近平总书记在“9.21”讲话中强调指出,回顾人民政协65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
二是独有性。人民政协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时代发扬,天下为公的精神追求,兼容并蓄的政治胸怀,求同存异的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建立新中国、确立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民主实践,一直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现实的民主形式。近年来,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基层民主的实践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村民选举、社区选举、公推直选等民主实践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
三是独到性。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是中国制度自信的世界展示。
有位资深政协委员在离任之际,谈到对政协的感受时,十分动情的说:政协容人容事容物容思容不同,是个相融谦和、互商共谋、包容汇通的大舞台。他列举了政协六大特点,讲的蛮有道理。
政协包容性强。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政协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对同一议题,可以有不同阐述、不同观点、不同思路,可以和而不同;对同一事件,可以对尚未认识的容错、对正在实践的容改,可以和而不否。政协鼓励实话实说、平等协商,以期通过不同意见、不同观点、不同思想的碰撞、交融、整合,凝聚共识,寻求最大社会公约数。
政协涉猎面广。政协协商议政范围广泛,内容包罗万象。宏观方面关注国家的大政方针、民主法治、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中观方面关注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微观方面关注百姓的衣食住行、学养医卫、个人幸福、家庭和谐。可以说是千点万面,无所不及。
政协超脱味浓。政协既不是决策机关、也不是权力机关、更不是执行机关,具有天然的超脱性。这种超脱性体现出政协工作的优势:不是权力机关、不用强制手段,能客观反映;着眼社会发展、着眼百姓利益,能坦荡面对;来自各界精英、发自社会心声,能沟通协调。这种超脱性使政协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去认识问题、思考问题,提出科学的意见建议,能够坦诚地与各界人士交流思想、协调关系,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凝聚共识。
政协视眼点宽。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代表界别参与协商。议国事、视眼高;涉民利、视眼宽;谈发展、视眼远;有方圆、视眼深。在依托界别和行业的基础上,跳出界别和行业的局限,立足于全局的高度去观察和认识社会现象,去思考和评价社会问题,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助推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环境。
政协关注度高。政协作为协商机构,是公民参与国家民主政治生活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平台。政协议事方式的民主性、包容性;委员来源的广泛性、精英性;关注问题的热点性、重要性;调查研究的深入性、务实性;看待问题的超脱性、客观性;社情民意的针对性、智慧性;以及政协会议的层次之高、影响之广,都使政协会议与委员提案等工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政协触角点活。政协不同于其他机关部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政协的履职方式多种多样,不受拘于某个陈规、不受束于某个套路。政协协商议政可以根据需要,采取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议政会,知情视察、督办视察、专项视察,调查研究、情况通报、民主座谈,撰写提案、提出建议、调研报告、社情民意、视察报告等方式进行。协商选题也不拘泥于“高大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当课题、对准不同角度、通过不同层次来开展调研协商,做到因情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地制宜。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人民政协事业创造了辉煌的过去,也必将创造出更加璀璨的未来。我们坚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李章新,系竹溪县政协副秘书长、经济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