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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全程协商  努力提高提案质量

2017-08-04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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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办理协商是推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党委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近几年来,夷陵区政协切实加强提案工作各环节的协商,把民主精神和协商理念贯穿到提案工作全过程,从而使提案质量、服务质量、办理质量均有大幅提升,提案落实率由三年前的53.8%上升到60.2%

 

    提交时协商,让提案提到点子上。一是大力推行网上提交提案。三年前90%以上是纸质提案。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在发征集提案通知时不再寄发提案纸,同时告知网上提交的邮箱,并在大会宣读的提案审查报告中特别加上一句收到网上和纸质提案的数字对比。在今年召开的五届二次会议上,已实现100%网上提交提案。二是征集提案时间提前。过去一般是在召开全会一个月以前发出征集提案通知,为有时间在提交提案时能与委员协商并修改提案,我们将征集提案时间提前到召开全会三个月以前。三是召开人民团体、工商联及党派会议,专题协商集体提案。五届二次会议上工商联、六个民主党派个个有集体提案,并首次有了党派联名的集体提案。四是用心与提案人沟通。发现有明显的问题或是看不明白的问题,提案委会与委员电话联系沟通,提出建议,然后委员修改后在全会召开之前重新提交。五是找委员协商,将群众给提案委有价值的来信转化为提案。

 

    审查时协商,促提案立案高标准。一是认真审查。提案委员会在审查提案时,首先确定哪些是立案的,哪些是需要并案的,然后集中对初步确定不立案的提案再次审议协商,确定哪些是不立案的,哪些是可以适当修改后再立案的。二是再修改再协商再立案。对需要修改后再立案的提案,提案委主任会在审查结束后,再与委员沟通或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委员重新修改提案后再立案。三是对不立案的提案做人性化处理。为保护好不立案的提案人的积极性,我们对不立案的提案,做到件件有沟通、件件有规范的书面回复。根据不立案提案的内容,有的建议委员以社情民意形式上报,我们并将其转送政协办公室;有的以委员来信的形式转送相关单位;对于个别政策性较强的提案,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与委员面对面进行解释。四是结合新情况新形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对不予立案的标准新增一条“纯属下级向上级请示工作范畴的”。

 

    交办时协商,帮提案嫁对好“婆家”。一是三方会商,确定提案属性。提案整理编号后,提案委与区委督查室、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开会沟通,初步筛选分类,确定提案属于党群系统的还是政府系统的。二是两办督查室与承办单位协商,确保每一件提案交办对口。两办督查室在网上将提案向提案承办部门进行预交办,征求承办部门调整意见后,再在网上进行二次交办再次征求意见。三是多方协商破解难题。对于二次交办后仍无法统一交办意见的提案,区政协提案委牵头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两办督查室、提案人与承办部门参加,通过充分沟通协商,产生最终交办意见。 

 

    办理时协商,助提案办到实在处。一是活动组搭建平台集中协商。为从根本上改变提案办理结束送答复件才与委员见面协商的状况,我们于2013年选择樟村坪、鸦鹊岭两个活动组做试点,由政协活动组搭建平台,邀请承办单位到活动组与委员集中见面协商。2014年推广到10个活动组开展此项活动。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由政协组织、提案者、承办单位三方参加的“提案办理集中见面协商会”全面展开。近两年来,20个联络组各自或联合召开共36场次提案办理集中见面协商会。提办双方面对面沟通协商,共同寻求提案办理落实的最大公约数。二是承办提案大户邀请提案者到单位集中见面协商。根据政协建议,2016年,承办10件提案以上的区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变被动为主动,邀请提案人到单位集中面对面协商并开展视察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三是主办单位邀请会办单位集中协商。

 

(宜昌市夷陵区政协  韩承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