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以百姓问政强化民主监督实践与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新的形势下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民主监督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要形式之一。房县政协充分应用现代广播电视网络技术创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断深化百姓问政形式和内容,把政协民主监督从“无责监督”转变为“有责监督”,深化和拓展政协民主监督内涵和外延,成立了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为《房县百姓问政》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协委员收集民情、听取民声、体察民意、汇聚民智,及时准确地了解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办好《房县百姓问政》民主监督节目提供重要保证。经过2年规范化运行,《房县百姓问政》成为县政协推进民主监督工作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从而让干部更加勤政,让政府效能提速,也让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让政协民主监督更加有生命力,让政协工作更有活力。
一、作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科学谋划。2015年以来,房县政协党组按照全国、省、市政协要求,积极推进民主监督百姓问政常态化,结合房县实际,重点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县电视台开办《百姓问政·部门行动》、《百姓问政·记者报道》、《百姓问政·有问有答》等3个栏目,系统谋划民主监督工作,让政协参与县委、政府重大事前决策,事中推进,事后反馈的全程政协民主监督,不断细化百姓问政工作方案,严格操作流程,先后播出14期,共曝光民生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24类159个。问题曝光后被问政单位闻风而动,及时整改,按期整改率达89.4%。
二是部门联动,严肃纪律。在房县首期百姓问政电视直播节目中,由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行评监督员、群众代表共计36人组成的评判团,现场对被问政单位“一把手”回答问题“满意”的举绿牌、“不满意”的举红牌,使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真正成为一场充分表达民意的“民生大考”。为确保百姓问政的严肃性,县政协建议由县纪委主抓百姓问政节目直播期间纪律,县委、政府督导室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和对整改不到位问责。纪律规定问政单位“一把手”一律不准请假,必须到现场接受问政;现场答复问题时,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不推诿扯皮,给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发通报4期,对节目直播中推诿扯皮、问题整改不及时、承诺兑现不到位的12个单位和1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畴,对6个党政一把手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民主监督全覆盖。
三是直面问题,承诺整改。落实曝光的问题才能取信于民。县政协全程参加在电视直播百姓问政诘问、质疑及负责人承诺整改相关环节系统设计,要求单位和“一把手”都作出“两天内解决”、“一个月”完成郑重承诺。2016年5月20日第2季度“百姓问政”针对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城区电动公交车乱停乱靠、超载拒载、不按线路运营等突出问题直播,交通局当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6月3日,县城60个公交站台正式破土动工,目前已经全部建成。6月21日,房县百姓问政电话热线接到尹吉甫镇玉缇店村一名群众的电话,反映横跨该村的铁索桥年久失修,近400多名群众冒险通行,安全隐患突出,《百姓问政·记者报道》栏目随即实地采访。节目播出后的第二天,尹吉甫镇政府高度重视,现场办公,决定先行投资2.5万元进行维修,同时积极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新建便民桥项目。铁索桥维修完工后,该村群众又打来电话,对百姓问政栏目组表示感谢。在县政协的主导下,房县举办“百姓问政”14期,先后曝光民生教育、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4类259个,78名县直单位负责人现场承诺整改事项259件,立即整改事项193件,限时整改42件,24件条件成熟后落实,群众满意达93%。
四是不断创新,贴近基层。问政于民方知得失,问需于民方知冷暖。《百姓问政》成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重要载体,《百姓问政》系列栏目紧贴基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紧扣群众期盼,不断创新方式和内容赢得广大社会支持。2016年12月31号晚8点,房县《百姓问政》大型电视直播栏目在县东城小学举行,本期关注的焦点是“强责任、勇担当、促发展、惠民生”,6个单位负责人直面主持人、政协委员、特邀嘉宾的犀利考问,相关部门整改表态,政协委员进行提问和点评。2017年3月10日,第13期《百姓问政》大型电视直播栏目在问责短片《村务公开成虚设 便民室铁锁把门》部分乡镇村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形同摆设,在管理、服务上有所欠缺,尹吉甫镇、城关镇现场作出回答,表态强化便民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完善村务公开,让群众明白,给干部清白。第14期《百姓问政》在聚焦五城联创的问责短片《城郊结合部垃圾围城》、《小餐饮卫生安全令人忧》、《小区里的烦心事儿》、《公共设施“ 伤不起” 》中,暗访短片抛出了一个个突出问题,曝光的一系列民生问题,反映了群众诉求,触及了管理者灵魂。面对政协委员尖锐的提问、问政嘉宾犀利的“考问”、点评嘉宾不留情面的点评、现场观众的满意度表决,接受问政的县住建局、城关镇、食药局、文明办表态,结合政协民主监督实际,《百姓问政》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涉及的问题不断加深,参与的群体不断扩大,政协民主监督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群众的信任度不断提升。《百姓问政》真正成为一场充分表达民意的“考场”,县四家班子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群众代表等大众评审员及问政嘉宾的 “笑脸”评判,也体现了县委政府的勇气和决心。县委主要领导面对电视镜头,面对对50万房县人民,都做出了庄严的承诺并责成相关部门,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更赢得全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问题
一是问政的实效有待提高。由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还停留在形式上的民主监督,电视“百姓问政”还处于较浅层次上的民主监督,不仅问政的频率次数有限,而且问政的内容与尺度也有限制,目前只能做到“动皮毛而不伤筋骨”,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全面落实,依靠于地方政府领导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知水平和接纳程度,导致问政的实效与群众的期盼有一定有差距,有待提高还不能形成固定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来强制监督执行。
二是监督作用发挥很有限。政协基层民主监督工作“百姓问政”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现行的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法律法规还很缺乏,政协民主监督仅仅在政协章程及有关文件上得到原则性体现,缺乏配套的制度措施和相应的程序规定,使民主监督的约束力及保障手段受到限制。所以导致“百姓问政”民主监督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
三是监督体系不能贯通。各级政协民主监督仅仅在政协章程及有关文件上得到原则性体现,缺乏上下配套的制度措施和上下相应的程序规定,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的约束力及保障手段受到限制,导致民主监督“百姓问政”只是停留在事务性的基层民主监督,无法对县委、人大、政府包括县政协的“三重一大”决策民主监督,导致同级民主监督成为空话。
四是执行没有硬性措施。政协民主监督要发挥实效,必须有相应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相配套,把政协的民主监督纳入到制度化轨道,以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和有效地进行。现行政协基层民主监督工作是民主协商,政协针对“百姓问政”提出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单位和个人承诺整改事项如果不执行、不理视或者拖延不办理又无法用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的问责程序,也没有相关制度硬性规定。
五是认识水平有待提高。从全国来看,不管是各级组织的“百姓问政”也好,其它新的媒体监督也罢,一般很难见到政府部门“一把手”在直播节目中接受现场观众的盘问与打分,特别是县直单位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大多还不习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参加承诺整改,对人民政协组织的“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缺乏正确认识,重视不够,觉得有人大、纪检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就够了,政协的“百姓问政”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是“无事找事”;或者认为民主监督增加了工作环节,影响了工作效率。由于认识不足,造成了政协组织不敢监督或不愿意监督。
六是民主监督没有整合力量。多年来,政协在民主监督方面注重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协调、相配合,但是与现实的需要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如缺乏与人大等权利性监督部门的合作,导致民主监督缺乏刚性;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缺乏合作,使政协没有足够的社会影响力;与群众监督缺乏合作,使政协组织难与人民群众有效沟通,不能广泛和准确地收集和反馈社情民意、反映广大民众的呼声等等。加之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缺乏横向合作,不利于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从而导致政协基层民主监督“百姓问政”力量单一,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和纪委、人大、公安、检察、司法系统整合民主有责监督,形成政协民主监督强大气场。
三、建议对策
一是进一步深化“百姓问政”作用。各级党政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的“百姓问政”民主监督,对“百姓问政”的民主监督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使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消除种种思想障碍,提高“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百姓问政”监督主体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无法监督以及监督动力不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协“百姓问政”的民主监督中去,促进党委、政府和公职人员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强化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健全“百姓问政”制度规范建设。政协要在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增强“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的权威性、主动性和可操作性。创新和完善“百姓问政”工作规范流程,出台一部“百姓问政”民主监督规范制度,对各级政协组织在“百姓问政”推进中做出可操作性的细则规定,详尽规定“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使之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是完善“百姓问政”运行机制。政协应与党委、政府就民主监督的议题进行协商,要在民主监督“百姓问政”的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健全制度。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重点和工作中心,扩大政协委员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及时参与党委、政府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重点工作的推进,参与重要活动的组织,为“百姓问政”民主监督打下基础。共同商定民主监督的“百姓问政”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加强沟通联系,明确“百姓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并建立政协各委室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度,双方定期互通情况,推进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地运行。
四是完善“百姓问政”反馈机制。政协要在民主监督“百姓问政”中完善情况沟通、信息反馈、跟踪督导机制,完善党政有关部门吸纳、落实、反馈来自政协的“百姓问政”意见、批评和建议的制度,及时将“百姓问政”处理情况反馈给提交民主监督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主动追踪民主监督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采纳情况、整改情况,对于“百姓问政”长期不作答复或者作出敷衍应付答复的单位或部门,政协可以通过发咨询督办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有关单位领导到政协的有关会议上接受咨询,督促认真地进行办理。
五是完善“百姓问政”激励保障机制。政协在民主监督“百姓问政”要依法制定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法律保障措施,保证委员发表不同意见、提出批评、进行举报的民主权利,使政协委员真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话民意的“百姓问政”“评论员”、“百姓问政”忠实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力监督的“监督员”。同时,政协保证政协委员提出批评、进行检举、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对政协委员打击报复的予以依法处理。要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对于坚持真理,敢讲真话,敢于和善于监督,在“百姓问政”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协委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百姓问政”表面应付走过场,不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政协委员进行教育和诫勉谈话。对于民主意识薄弱、不接受民主监督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六是构建“百姓问政”民主监督体系。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把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党委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民主监督体系,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要进一步规范政协民主评议、专题民主监督等民主监督新形式,可以尝试在政协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专司民主监督的有关职能,确保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民主监督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房县政协课题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