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为我们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黄石市下陆区政协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省、市政协关于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强化民主监督职能作为人民政协与时俱进、履职尽责的着力点,积极探索和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努力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加快建设下陆“首善城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为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开展好民主监督的根本保障。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我们主动向区委报告,与区政府沟通,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在制定民主监督年度计划时,区政协办公室主动与区委办、区政府办沟通衔接;监督过程中,我们本着服务区委决策部署、支持政府各项工作的原则,实事求是、建设性地开展工作,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监督结果形成后,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提供参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区委适时转发区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年专门听取区政协工作汇报,审议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和常委会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党政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将重要协商议政成果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下陆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民主监督生机活力
改革创新是人民政协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牢牢把握人民政协作为民主监督的平台和载体,积极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增加民主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在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区委的工作中心是什么,民主监督就关注什么;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哪里,民主监督就聚焦到哪里;社会普遍关注哪些问题、人民群众期盼哪些事情,民主监督就跟进哪些问题和事情。
一是开展会议监督。一方面,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大会发言增加了监督性内容的比重;一方面,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增加民主监督内容。二是开展视察监督。选择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委员视察团的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监督性视察,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三是开展提案监督。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印发《下陆区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四是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和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开展监督性专题调研,抓住重点问题,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力求把情况摸清、原因说透、建议提实。五是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我们坚持每年评议一次,每次评议2至3个部门,以改进工作、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为目的,评议的对象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需要评议的国家机关,重点是围绕政令执行、推动发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风建设、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六是开展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我们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并经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协商决定,今年向八家执法单位派驻政协民主监督员小组,制定了《下陆区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每个小组的监督成果以集体名义报送,形成《民主监督意见书》,送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办理。七是开展社情民意监督。深入开展“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畅通社情民意的收集、报送和反馈渠道,通过真实反映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和民生问题,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委员开展扶贫帮困、送医助学、爱心服务等志愿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善事。八是开展其他形式监督。如区政协对重要协商成果,进行跟踪回访,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探索“互联网+”监督;注重发挥政协委员来信来访等民主监督作用。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民主监督顺利开展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规范知情明政机制。区委明确规定向区政协通报情况的内容、时间、范围,强化知情保障;适时在区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党代会、区委全会精神,在政协主席会议上通报重要干部调整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在政协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区法院、区检察院在政协常委会会议或主席会议上通报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向区政协对口专委会、有关界别通报情况;区委、区政府“五个一领导工程”安排区政协领导同志参加。二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政协开展的视察、调研、考察、宣传等工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和协助,形成联合工作机制。为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牵头适时召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协调区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等重要事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通报情况,共商工作。三是完善督办反馈机制。区委、区政府对区政协报送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对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的综合报告和建议案,区“两办”督办室加强督查;区政府向区政协常委会会议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黄石市下陆区政协主席 陆宏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