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预计于2019年元月在武汉举行。会议期间拟安排大会发言。大会发言是政协协商议政的重要形式,也是展示政协委员形象和履职成果的重要平台。为做好本次会议的大会发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言材料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建言献策。
2.发言材料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行文要直入主题, 言简意赅, 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 层次分明; 分析要透彻,建议要切实可行;语言力求生动、深入浅出,有感染力, 力戒套话、空话。
3.提交大会发言材料前,请认真审核材料中所有数据的来源,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每份发言材料不超过3000字,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
4.凡被确定为大会口头发言的材料,大会发言组将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凡提交而未安排作口头发言的材料,原则上编入“大会发言材料汇编”。已作提案或政协信息的来稿,一般不再作为大会发言材料处理。凡委员提交的大会发言材料被采用的,都作为委员履职成绩计入履职档案。
5.本次会议大会发言的收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为便于遴选口头发言稿件,大会发言来稿最好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大会发言组。
6.请将大会发言材料发送至大会发言组邮箱(2922932813@qq.com )。
联系人:熊 锦
联系电话:027-87232959 18071121406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