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紧扣我省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5年1月30日,共收到提案851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773件,立案数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0.8%。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582件;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界别以及专门委员会提案191件,比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的集体提案数量增加了11%。从分类情况看,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202件,占立案数的26.1%;有关民主法治、政策体制、政协统战等方面的131件,占17.0%;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158件,占20.4%;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的 144件,占18.6%;有关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138件,占17.9%。没有立案的78件提案稿,以转作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委员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完成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提案者围绕深化改革、开放开发、依法治省、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协商民主等重要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深化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发挥科技优势,依靠创新驱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扩大开放开发,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加大我省集中连片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快脱贫奔小康步伐;加强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以“四化同步”为引领,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进行环境治理;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和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等等。
大会闭幕后,对已审查立案的提案,将按有关规定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