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柏青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主题,密切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880件,经审查,立案837件。这些提案交由109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4年12月底,承办单位对这些提案都给予了正式答复。据统计,提案所提问题目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8件,占35.6%;办理工作已经启动的437件,占52.2%;所提问题列入计划办理的86件,占10.3%;所提意见留作参考的16件,占1.9%。这些提案凝聚了提案者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也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聚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分提案提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问责等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了有益参考;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建议,被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吸收。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部分提案提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布局等建议,助推了《湖北省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的出台。《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提案,为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供了借鉴。
——围绕开放开发,推动转型升级。在办理促进湖北外贸稳定增长提案过程中,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湖北外贸稳定增长的十七项措施》,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关于合力打造长江黄金水道,推进长江中游水运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开发长江黄金水道、加快湖北水运发展建言献策,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重点督办,有力推动了我省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有关主管部门结合提案办理工作,汇集制发了《关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若干税收措施的通知》。围绕办理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案,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予以扶持,有关金融部门出台了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通过办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提案,增进了对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的共识。
——心系社情民意,促进民生改善。关于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的提案,推动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工程的实施,受到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关于增强我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的建议》,推动了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制度正式实施。关于《将随州重要古文化遗存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片区予以保护和利用》的提案,省政协多次调研考察,并在随州召开界别协商座谈会重点督办,所提意见和建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已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提案,为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提供了参考。关于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供了舆情支持。《关于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被《省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采纳,推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关于调整完善扶贫政策、将扶贫资金向重点老区倾斜的建议,被写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注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为我省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出谋划策,推动《湖北省社团分支(代表)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我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提案,省政协召开界别协商会予以推动,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下发了《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关于完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食品摊贩和小作坊行业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推动省有关部门开展了“攻坚克难”等多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关于规范公款消费、减少铺张浪费、推进公车改革等提案,对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重视环境保护,助推生态文明。提案者就推动资源节约利用、强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污染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中给予了重视和采纳。《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所提出的有关措施,写入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乡污水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省雾霾天气治理的十条建议》被《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部分吸收采纳。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推动我省在708个建制村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做法受到国家环保部好评。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协提案工作,多位领导对《重点提案摘报》作出批示,并坚持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与转变作风相结合,强化了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办理中的沟通协商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力求将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
二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改进服务,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发展。
改进引导服务,多渠道搭建知情明政平台。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加强知情服务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基础性工作。采取邀请党政领导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举办省直部门工作情况通报会、向委员发送提案参考选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等方式,不断拓宽委员知情渠道。举办委员学习班、向委员发送《政协提案基本常识手册》、印发“提案目录”,为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提供参考。邀请专家学者、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提案立案审查,增强提案立案的严谨性。通过各种知情服务工作,为提案者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提案创造了条件。
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形成提案工作合力。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围绕发挥政协整体优势,出台了《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参与组织重点提案督办活动方案》,推动了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自身职能遴选、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将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提案资源共享,发挥提案作为人民政协智力库和信息库的功能。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督促提案办理落实。2014年初,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联合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多位省领导出席并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遴选20件重点提案,由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领办、督办,推动重点提案所提建议落实,部分提案所提建议被省政府文件采纳。引导承办单位遴选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对同类提案实行归并办理,提高了办理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将提案办理协商与实地调研、界别协商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省政协主要领导在督办“加快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重点提案过程中,先后三次组织力量赴省内外实地考察调研,进行比较研究,完善提案建议,推动了工作进展,发挥了示范作用。
加强宣传交流,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工作,研讨问题,推广经验。加强同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增进社会了解。利用《提案追踪》电视专栏节目,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度报道和跟踪督促,推动提案落实。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优秀提案,并在全会上表彰,扩大了社会影响。在省政协提案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既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检索提案内容提供方便,也接受了社会监督。
2014年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提案内容过于简单,深入调研和论证不够,建议的针对性不强;在提案办理中,一定程度地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和“被满意”的现象;提案服务工作有时做得不够细致、不够到位,组织提、办双方沟通协调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
2015年的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共湖北省委部署和本次全会要求,围绕深化改革、开放开发、保障民生、依法治省、环境保护、改进作风、编制“十三五”规划等重点内容建言献策、献计出力,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
坚持质量导向,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更加注重提高提案质量。做好提案议题遴选,开展深入调研,务使提案选题有据,分析有理,建议可行。充分发挥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界别小组的整体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提案。建立健全政协内部提案整合机制,把调研、视察成果有效转化为提案。继续坚持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的做法,不断拓宽言路,扩大影响。加强闭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增强提案的时效性。严格审查标准,加强立案审查,对同类提案、重复提案作必要的并案处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
加强提案督办,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坚持重点提案领办、督办制度,改进重点提案办理方法,深化办前调研工作,为督办落实打下基础。对内容重要、委员关注度高、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加强联系协调,扩大社会参与度,形成督促办理合力。推动承办单位完善提案办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现场办理、同类提案归并办理和部门领导督办提案等做法,丰富办理形式。探索对往年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力求提案落实见效。
注重联系沟通,不断健全提案协商工作机制。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实践探索、制度创新和理论研究。加强提案工作多方沟通,建立健全承办单位、提案者、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办理协商机制。完善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与组织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提案办理协商中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总结实践经验,规范办前调研、办中协商、办后跟踪程序,扩大参与协商的主体范围,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提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为提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加强上下联动,邀请市县区相关机构参与提案办理工作,汇聚多方力量推动提案办理。注重与全国政协和我省地方各级政协之间的提案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共同研究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委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让我们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