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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09-14 2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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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1日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 柏 槐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政协湖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届省政协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十届省政协任期的五年,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五年。省政协的提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按照“提案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办理既要注重答复,更要注重落实”的工作要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方式为动力,以完善制度规范为保障,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各方力量,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工作的发展。
    五年来,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以下简称提案者)的政治热情高涨,紧扣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围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提案数量增加,质量稳步提高。各承办单位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五年共收到提案3498件,经审查,立案3330件。这些提案分别交由117个单位办理。到目前为止,提案的办复率为100%,采纳率为96.8%;被采纳的提案中,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的为69%。十届省政协提案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积极助推我省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案者围绕科学制定和实施“两圈一带”、“一主两副”等重大发展战略以及建立各种经济社会发展平台,提出了180余件提案。尤其是关于建立湖北武陵山、大别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提案,为省委、省政府形成建立湖北武陵山、大别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了助推大别山区振兴发展决策的实施,我们联合河南、安徽两省政协,将相关建议形成了全国政协提案,被全国政协列为2012年95件重点提案和5件重点调研提案之一,并与全国政协联手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推动,为国家制定大别山区连片开发和振兴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撑上取得了明显效果。
    ——着眼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力促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案者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着力点,提出了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能源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文化事业、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的提案840余件。关于发挥科技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提案,经过省政协主要领导的督办,组织力量专题调研,开展延伸比较研究,提出了7条创新驱动发展的对策建议。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提出相关提案240余件,对于建立健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等政策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协商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关注民情民意,关心民生改善,是十届省政协提案内容的又一个重点。政协委员产生于社会各界,紧密联系社会各阶层,充分反映民意尤其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为协商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是政协委员的职责所在。提案者就解决教育公平、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960余件提案,促进党和政府加快解决一些重要民生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2009年,关于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提案,被省委、省政府及时采纳,连续三年列入省政府“十件实事”之中。由于省委领导亲自过问,多个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当年启动“康复工程”。至目前,投入一亿多元,完成了对五类11种约8330余例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促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提案者围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应急谋远,提案选题既考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着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努力为构建两型社会献计献策。在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湖泊和湿地保护、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280余件提案,省委、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合理建议,推动了工作进展。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的充分重视和认真采纳,在国内率先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平台,从2009年3月开始,由省政府主导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促进了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资源,优化了环境容量。

    ——注重民主和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的重要机构,提案者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使命,关注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湖北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改善政务环境、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建诤言、献良策,被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加快法律援助地方立法等提案的合理建议,被有关部门写进了相关《纲要》和法规。关于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提案,省领导领衔督办,现场调研,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效果明显,受到提案者的好评。
    五年来,省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面对时代赋予的新任务,面对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面对社会各界的新期待,政协提案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尚需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努力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提案;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健全提案办理效果反馈制度;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提案工作,完善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务使提案工作有新的进步。
    回顾过去的五年,十届省政协的提案工作,受到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付出了才智和辛劳。在此,我谨代表十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省政协的提案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五年的提案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
  (一)中共湖北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保证。政协提案工作涉及提、办各方,提出好的提案是重要基础,而办出好的结果,才是最终目的。五年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始终重视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2010年9月,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办理提案的具体要求。2011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加强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批办、领办提案,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坚持督促检查,推动我省政协提案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正确方向。政协提案工作是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我们把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视为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着眼于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注重做到通过提案的形式广开言路,反映群众意愿,并纳入有序的渠道加以解决,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通过提案的形式广聚民智,进一步增强了形成决策和实施决策的群众基础;通过提案的形式凝心聚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地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服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根本原则。政协提案内容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而我们把着力点始终放在突出重点、关注热点、破解难点上。引导提案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抓住重大议题,组织提案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进行分析论证,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推动“壮腰工程”,提出了疏散荆州古城人口、打造三国文化旅游核心景区的提案,省政协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省政府领导现场推动,使该项酝酿多年、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得以启动。
  (四)整合力量、做实提案,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有效举措。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议题由单一型向大提案转变,效果由“谋事”向“谋事、干事、成事”转变,重点在整合力量、做实提案上下功夫。加强了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之间、政协各级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合力推动提案的落实。关于农科教结合的提案,我们整合省政协多个专委会的力量,协调多个党政部门和科研院所参与办理,在主席重点督办的基础上,又召开了由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参加的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进行协商,当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的意见》。积极开展系统联动,配合全国政协做好关于加强湖北血防工作、加大荆州大遗址保护力度、促进大别山区振兴发展等提案的重点调研和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了进一步做实提案,2011年,对十届省政协前四年的全部提案开展了“回头问效”督促办理活动,使提案的落实和基本落实率由当年平均25%左右,累计提升到69%。

  (五)不断探索、坚持创新,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不竭动力。结合提案工作实践,坚持开展提案工作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创新。为了进一步推动提案出实招、办理见实效,创新了请专业机构评估提案工作质量、上下联动办理重点提案、跨年度跟踪办理重点提案、主席督办结合常委专题协商会办理重点提案、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提案工作更加协调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使提案工作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六)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制度保障。提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运转环节多,缺乏硬约束。我们坚持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在总结中提炼规范,组织修订《湖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湖北省政协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政协关于重点提案产生及督促办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突出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政协界别作用、促进提案资源共享、推动省政协专委会参与督办、开展民主评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格局,推动省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中共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大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一种形式,是对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深刻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实践的科学总结,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提案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新形势下的政协提案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我们相信,十一届省政协将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各个环节,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出提案工作应有的优势和作用。

    我们相信,新形势下的政协提案工作,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原则,坚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在提案质量上,树立“勤于调研,善于谋政”、“不谋则已,谋必成章,谋必成方,谋必成品,谋必成功”的精品理念,务求多提有价值的高质量提案;在工作方法上,树立“既重数量更重质量”、善于将“小提案提炼为大议题”、“专委会小参政上升为政协大参政”的创新理念,运用提案抓住重大问题,推动全局工作;在工作机制上,树立“大联系、大协商、大服务、大政协”的协作理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提案工作,努力形成“情在民众,忙在委员,热在全年”和广泛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在队伍建设上,树立“谋事、干事、成事”的工作理念,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动作为,多出实绩。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中共十八大已经明确了新的目标和任务,省第十次党代会绘就了“五个湖北”建设的宏伟蓝图,刚刚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经济工作“竞进提质”的总要求。新形势下的政协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牢记神圣职责和庄严使命,进一步提振精神,扎实工作,充分运用“提案办理协商”的形式,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