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建立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建议

2014-09-15 00:54:08  
字体大小:【

 

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我省应尽快形成相关的金融支撑体系,设立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商业银行显得十分必要。

    一、设立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商业银行的重要战略意义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需要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金融综合潜力。目前湖北地区的银行体系以全国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为主,地方性金融机构为辅。

    在总分行垂直管理体制下,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的集权程度相对较高,省市分支机构对信贷资源的调配权相对较弱,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受到总行的较大制约。近年来湖北省已从传统的贷差省变为存差省。信贷资金的外流,表明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鄂分支机构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减弱。

    从现实情况分析,在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创业、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承接沿海产业转移、老工业基地改造等方面,如果过多地依赖全国性商业银行,难免陷入比较被动的境地。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受资金实力、金融管制、金融品种单一等限制,难以承担城市圈内企业之间经济合作的金融服务。要满足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除了要进一步争取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支持和发挥现有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作用之外,还应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促进武汉城市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区域性商业银行作为区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首先,区域性商业银行的资金取之于本区域,用之于本区域,在股本组成结构、营业机构网点分布、业务活动范围以及服务对象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其次,作为一级法人性质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免去了繁复的报批程序,表现出灵活主动、快速适应市场的优势。再次,区域性商业银行与政府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上容易达成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信贷资金大量外流导致本地经济“失血”的势头,缓解武汉城市圈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二、设立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时机日益成熟
    1、创设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政策利好因素增加。中共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要“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我国现有银行组织结构中,虽然有一批区域性商业银行、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近年兴起的村镇银行,但总体来说全国性大型银行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中小银行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近年来,银监会对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政策出现转暖的倾向,2005年成立的渤海银行,以及东北地区、长三角、西部地区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重组为区域银行, 银监会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与滨海新区、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相比,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批时间较晚,国家虽没有给予湖北特别的优惠政策,不易像天津那样争取到新设跨省经营的区域性商业银行的牌照,但在重组现有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还是有可能的。

    2、外省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成功设立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地的区域性商业银行无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国各地区域性商业银行设立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新设银行。典型代表是渤海银行,它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增资扩股后转换身份。典型代表是浙商银行,它是在原外资控股的“浙江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的以浙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由13家浙江民企控股85.71%,是目前国内民营资本比例最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3)将城市商业银行直接转换为区域性商业银行。上海、北京、大连、沈阳、温州等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先后更名为上海银行、北京银行、大连银行、盛京银行、温州银行,并获准跨省市设立分行,直接跨入区域性商业银行行列。这些由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起来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发挥城市的地缘优势和集聚扩散功能,加强区域间的资金联系,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和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区域内若干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为区域性商业银行。典型代表是徽商银行。该行是2005年底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家由若干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原合肥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安徽省内的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5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鑫鹰、银河、金达7家城市信用社)。重组后的徽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几乎涵盖安徽全省。
  
    2006年,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和连云港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比照徽商银行的模式,也成立了区域性商业银行——江苏银行。2007年,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并打算适时吸收四平、通化、白山和东源4家市一级独立法人城信社,成为全省范围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3、湖北有良好的区域金融发展环境。武汉拥有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及西部的渝、陕、川等地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对加强横向交流与合作,提升中部金融业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十分有利;汉口建设大道和武昌中南路一带金融机构云集,多家国有、股份制、外资银行的区域总部均在此设点,在中部地区具有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经济及金融地位;湖北、武汉正在主动加强与中部各省市金融机构的往来与合作,重点是加强票据、资金等区域市场的开发与合作,不断创造条件使武汉成为中部省市的金融资源聚集地和金融信息发散地。武汉城市圈获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省及武汉市政府就在为区域性商业银行的筹建努力创造条件。

    三、申请设立武汉城市圈区域性商业银行的路径及建议从上个世纪获批的带有区域色彩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来看,国家银行监管部门明显跟随中央支持沿海经济发展的战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的总部都处于沿海较为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

    在本世纪获批的带有区域色彩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渤海银行的总部也设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上海、北京、江苏、安徽、温州、大连、沈阳、长春等地获批的区域性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在本省市的城市圈。有人提出湖北和武汉应以渤海银行为样板,申请设立以武汉为总部的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商业银行,这种试图“一步到位”的想法至少从目前来看是一厢情愿。

    在湖北区域经济发展优势不十分突出,周边省市申请“中部”概念的区域性商业银行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要拿牌照困难重重。对湖北而言,在做好做强现有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业务主要在本省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可能更为现实。我们认为,湖北筹建区域性商业银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整合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湖北现有6家城市商业银行,分别在武汉、黄石、宜昌、荆州、孝感和襄樊,其中襄樊商业银行2007年挂牌。据中国《银行家》杂志研究中心课题组从总资产、风险、资本、盈利及流动性等方面,对中国110家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的综合排名情况来看,黄石、宜昌、荆州、孝感四家商业银行综合排名比较靠前,但它们较小的资本金规模和偏弱的贷款能力,暂时还担当不了区域银行的重任。

    武汉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虽然位居湖北第一,但综合竞争力排名位居湖北最后一位,全国第89位,在中部地区的24家银行中排名第19位,远远落后于已实现区域经营的上海银行、大连银行、盛京银行(沈阳)、温州银行。从监管部门看,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发展直接面临内控、人才和环境等风险,对银行实力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在审批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时,既要考虑监管指标综合评分是否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以上,也要对资产规模和资本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武汉市商业银行晋升区域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只是综合竞争能力太弱,需要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内控水平,提升盈利能力。

    2、以武汉市商业银行为存续银行合并重组其他5家城市商业银行。以武汉市商业银行为存续银行,通过增资扩股、更名,合并省内5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业务范围覆盖全省的区域银行。合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区域银行的优势在于:
    第一,其它5家城市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排名好于武汉市商业银行,合并后的新武汉市商业银行无论在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还是综合竞争力等方面的能力都将明显提升,有利于其作为区域银行对外融资和筹资,解决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贷款比率问题。
    第二,有利于将业务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推广。利用现有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把6个城市的客户资源网罗进来,再利用6个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逐步实现在全省的扩张和发展。从江苏、安徽、吉林的实践经验看,这种模式可能更容易获得银监会的认可和批准。

    3、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区域商业银行的建设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分税制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行,地方税收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地方分行权力被上收,使地方政府对区域银行控制权和银行牌照的渴求十分强烈。地方政府作为大股东和宏观管理者在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在借助地方政府推动力的同时,不仅要注意避免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确保合并重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而且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涉及到股东、地方政府以及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直接影响到他们参与、支持合并重组的积极性和动力,进而影响着区域银行能否成功运作。但地方政府在这些区域银行中一股独大,对银行的行政干预等,极易造成银行风险失控,也正因如此,中央政府不得不严把银行牌照审批权。要认真研究和吸取我国其他省市设立区域商业银行的经验,实现改革创新,积极引导和扶持武汉城市圈内商业银行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