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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建议

2014-09-15 0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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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


    当前,居民收入分配率低下、且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对这一问题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正常的收入差距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收入差距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监控机制不健全,先天基础有差异、后天发展不平衡,公共政策不到位、分配体系非科学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此产生的收入差距对总体收入差距的贡献率不可低估。

    收入分配不公不仅直接有损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和谐,而且它是引发诸多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如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就不了业等突出民生问题,都直接或间接源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从更深层次看,收入分配不公也是引起宏观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国内市场消费需求不足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造成内需不足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居民收入分配率低下,且收入差距过大是其主要因素。

    因此,无论是考虑经济发展、还是着眼社会进步,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其基本思路是: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宏、微观收入调节机制,进一步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努力处理好三大分配关系,即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国民收入城乡分配关系以及居民内部之间的分配关系,把各个类型的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具体从以下九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再分配的调节力度。要正确把握宏观分配政策,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不过分追求GDP的增长速度,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体而言,初次分配以效率激励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公平,充分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劳动工资分配率;再次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平抑因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阶层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节省政府运行成本,在国民收入这个蛋糕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个人可分量,压缩共同需要的量,从而提高居民收入分配率。我省确定的2008年的社会发展目标略显保守,如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远不及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速度,留有的余地太大,无论是从必要性还是可能性看都有上调的空间。

    二、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城市低收入者收入。近年来,在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我省普遍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但该机制不具有政策刚性,存在着“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再如,在全省推行了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但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明显偏低,而企业主通常执行最低标准,工资并不随企业绩效的增长而增长。下一步至少应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在三方协商机制中,强化职工代表这个协商主体的作用,为此,要有相应的硬性政策作支撑。
    二是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力度,既要显著增加最低工资标准,还要逐步形成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
    三是着力抓好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发生。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仍然是我国整体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2007年的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3:1,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原因在于重工轻农的指导思想或多或少在影响着各级政府决策层,以致于缩小城乡差距的口号难以变成国民收入的硬性分配政策。基于公平分配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认为:
    第一,在今后若干年内我省应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目标确定为同等水平,待时机成熟以后,农村的增长速度还要反超城市,以发挥社会发展目标的保证作用,只有这样,城乡收入差距才不至于继续扩大,甚至有可能缩小。
    第二,紧紧抓住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大对“三农”的转移支付力度,从总体上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为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广开农民增收渠道,在稳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基础上,重点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这是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以负责任的态度,真正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创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点。在政府的倡导下,很多人投资股票、债券和不动产等从事经营活动,其中不乏获得受益者,遗憾的是这些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如股票)给多数人带来的不是收益而是亏损。多项调查显示,近期内有相当数量的股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处于严重的亏损状态,不良情绪油然而生,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对此,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和重视,一方面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加强正确引导,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缓解人们的不良情绪;另一方面会同股市监管层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和规则建设、加强股市执法监管、改善股市投资环境,必要时还得采取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真正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创造财产性收入的机会。

    五、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随着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收入差距特别是初次分配差距的扩大是必然的,总体上也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问题在于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并非都是合理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甚至非法因素。对于不合理收入,应通过体制改革和公共政策予以调节;对于非法收入,则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六、强化税收调节,扩大转移支付。在税收征取过程中,由于缺乏充分的信息来源、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强有力的执行力量,使得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益的作用大大降低,从而直接导致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弱化、二次分配调节乏力,这也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化的重要原因。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和功能,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合理调节收入水平,增强财政的再分配能力。众所周知,对于遗产税的开征一直以来存有很大的争论。我们认为,尽管个人信息不完备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税收的征取成本也不会很低,但制度的前进总是边际的,即使征收遗产税的社会效应微乎其微,至少应该迈出第一步。

    七、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某些行业,如电信、邮电、供电、金融、保险、交通、医疗、教育等利用其特殊性获取过多不当收入或转嫁负担是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不下决心纠正,不仅会影响社会公平,而且会造成行业本身的低效化并影响其国内、国际竞争能力。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是消除不正之风、促进公平分配的根本方法。因此,对垄断行业要取消政府管制和特惠,逐步走向市场,消除行业收入差距的政策壁垒。对于目前确需垄断经营的,可采取由有关部门加强督导和民主测评及媒体公开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予以监督。并确定行业合理利润,减少畸高收入,把行业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

    八、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改善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解决就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通盘谋划,多管齐下。
    一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
    二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
    三要致力于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四要不断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五要不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九、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国家分配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在我省,城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全面铺开,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社会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而农村“三大”保险制度的建立则稍显滞后。可喜的是,国家即将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省宜都、钟祥、团风、大冶等四县(市)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县(市)。在此种情况下,我省的当务之急:一是配合国家做好试点县(市)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充实保险基金,确保地方财政负担部分足额到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农民做好参保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