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职业教育的对策建议

2014-09-15 00:56:05  
字体大小:【


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普教与中职教育开始走上协调发展之路,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然而,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当前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教育行政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初中升普通高中的升学率,没有把升入中职同升入普高一样作为衡量学校办学业绩的指标,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也严重不足,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新闻媒体也极少宣传职业教育,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存在偏见,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不足。

    2、办学条件不足,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一是校舍建筑面积不足,成为制约职教发展的瓶颈。二是实训设备陈旧落后,跟不上专业的发展。三是实训基地不能满足培养合格劳动力的需求。尤其是在实训基地建设上,由于资金投入不到位,许多校内实训基地流于形式,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

    3、办学特色不强,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结合层次不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一是地方经济管理部门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和调控较弱,产业结构调整和人才需求信息渠道的沟通不畅;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过程中偏重自我发展,缺乏对教育支持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贡献评估;相当一部分学校追求短期效应,没有明确的定位,缺少办学特色和品牌。二是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本地经济产业需求不相适应。

    4、把“职业教育”办成“升学教育”或简化为“安置教育”。有些职业学校把职教办成普通教育的“压缩版”,让升学班的学生只学与对口升学考试有关的内容,其他内容一律放弃。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会导致部分毕业生因知识结构欠缺而难以胜任以后的工作。另外,部分职业学校把办学定位简单化,认为职业学校招收是没有考上普通高中的“二流学生”,学校也没有升学指标,只要将来给学生找个接收单位,安置个工作就行了,让职业教育成了“民工中介”。

    5、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教学质量难以保障。职业学校,特别是农村职业学校教师待遇相对较低,专业教师匮乏,流动性大。职业教育师资引进、进修培训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考核等,渠道不畅,评价机制不够完善。

    6、招生艰难,生源质量不高。正确舆论导向的缺乏、一些地方的调控不力、出生人口的减少,使农村职业教育生源数量、质量出现了严重滑坡。

    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营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氛围。应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并将它提高到强化人力资源开发、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将职教和培训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的目标考核内容。加强“三教统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结构。通过政策导向、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技术、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

    2、进一步整合资源,努力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协调发展。现阶段应加强对现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结束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农业部门等各自为政搞职教,专业重复,经费分散,资源利用率低下的局面。要统筹全局,集中优势,加强县域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和调控,通过合并、联办、划转等形式,对相关学校进行资源重组,使教育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学校集中,使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走规模化、规范化、优质化发展之路。加强市、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向集团化、连锁化发展,使得在师资、专业设备、实验基地、教育教学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教育资源共享。

    3、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将政府对职业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主要运用立法、规划、拨款等手段对学校进行宏观、间接管理,加强服务,形成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广泛参与、学校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处理好政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职教的关系,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职业教育管理中的作用。鼓励职业学校建立校董事会、学校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等决策和咨询组织,密切学校与经济和社会的联系。

    4、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职业学校要坚持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基本标准,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设置专业。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办好相对稳定的骨干专业,切实加强专业实验实习基地等基础建设,形成优势、办出特色;要通过拓宽和调整现有专业范围,通过开设新专业,促进职业专门化,满足社会需求和职业分化、变化的需要。教育部门应指导各职业学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树立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学校,建设品牌专业,建设有知名度的专业、有品质形象的专业、有超前应变能力的专业。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建议出台一些更有利于人才流动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尤其是农科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和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于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安排专项经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尤其是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有效的教师招聘制度。

    6、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实施上岗资格准入制度。要切实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的就业制度。劳动保障和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密切配合,使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劳动力市场紧密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并创造条件争取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的认定,使学生能够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7、农村中职教育采取免费入学、贫困生资助的政策。目前,国家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中职生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助学金政策。现行资助政策解决了学生就学难的问题,却没有解决学校办学难的问题。建议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参考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采取免费入学、贫困生救助的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补贴资助机制,并对补贴资金加强监管。

    8、规范招生市场,优化招生环境。加大对全省中职学校招生的统筹协调,召集由公安、财政、粮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综合协调会,为中职学校招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放宽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生;进一步放宽入学条件,实行报名入学,取消学生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办学形式限制,允许和鼓励各职业学校举办综合高中班、中职与高校联合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等办学形式。

    9、完善职业教育准入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职业教育准入制度,制定具体的支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民办职业学校提供优惠的办学政策,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10、省政府出台《关于申办技师学院的意见和管理办法》,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以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师学院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基地。目前,全国除湖北、甘肃等四省外,都已设立了技师学院。建议省政府审批并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