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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破解三大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14-09-15 0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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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联

    企业是社会肌体的活力细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是技术进步的推进器。中小企业在企业群体中占大多数,在吸纳就业、促进出口、繁荣市场、扩大投资、引导消费诸方面作用重大。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去年9月又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政策法规促进了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但是,融资难、管理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三大难题。破解三大难题,需要集合包括企业、社会、政府在内的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

    围绕破解三大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支持建立面向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专营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企业难贷款、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效率低下是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在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国有股份制银行内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专营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二是各国有商业银行恢复或建立县、乡两级信贷服务网点,并鼓励支持民资银行延伸到县乡经营,其经营方式采取注入式信贷资金投放,而不是抽水式资金吸储,特别要注意提高县域储蓄存款本地使用率。三是支持各市州以政府资本金入股或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主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或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柜,投放专项贷款,专营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四是地方政府对专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基本建设、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五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绩效考核办法,其经营绩效除了考核资本营运效益外,还要看其服务对象对促进国家税收增长、促进就业、促进国家及区域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从直接经营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两方面综合评价其经营业绩。六是对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业务实行税收减免或返还等优惠政策,激励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行为。七是争取国家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试点工作,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2、多法并举,提升担保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信用状况较差,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较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社会担保机构虽然为促进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担保成本较高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建议制定促进担保业发展的管理办法,激励并规范管理担保行业行为。一是对符合产业政策、技术经济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贷款项目提供政府担保或再担保。二是创新担保方法,引导担保公司除了为借款风险提供担保外,从另一角度,为中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提供放款风险担保,允许银行经营信贷利率与担保费率合一的综合信贷费率融资项目。三是引导国家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经营者和中小企业融资机构提供信贷保险,助力分担风险保障难题。四是为获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奖励的产业化贷款项目直接提供政府担保。五是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再担保、政策性担保、信用担保和风险担保支持社会担保企业发展,着力构建完善的高效的规范的担保体系,促进银企融资行为规范,促进融资市场高效率地发展。

    3、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咨询机制,助力化解信贷风险。因为信贷风险存在,难贷款与贷款难是并列存在的难题。国家银监会与科技部、中国银行协会共同构建了科技专家推荐体系,为金融机构审批贷款提供科学中立的技术咨询意见,这一做法值得学习借鉴。湖北省工商联与省农发行、浦发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工作目的是“让银行了解企业,让企业了解银行”,建立互知互信机制,防止信贷失误,防范信贷风险,通过3年来的实践证明效果良好。建议在优化审贷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审贷咨询机制,助力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效率。

    4、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除了加强投融资支持外,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与创新。一是建立先进制造技术推广中心,指导中小企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的科技成果,实行“苗圃”式培育,提供试生产条件支持,包括提供资金、场地等,促进其产业化。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投资实行永久性免税。

    5、建立企业辅导机制,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发展。集合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关(包括离退休和在职的)经济专家、工程技术专家、企业管理专家、优秀企业家、优秀技能工人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企业辅导专家委员会,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为企业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应用、市场开拓提供帮助。通过经济分析、企业诊断、协调沟通等手段,服务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6、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 政府投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应逐年提高比重:一是逐年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的比重;二是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政府投入资金总额中应提高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资金的比例。

    此外,还应该采取一系列激励政策,比如,对中小企业实行起步期、成长期免减税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宣传、产品宣传服务,出台激励企业用工、激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等综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