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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维稳工作确保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2014-09-15 0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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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近几年来,我省社会经济持续良好发展,尤其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困难时期,全省上下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从总体上来说,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我省仍然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应当深刻认识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与化解矛盾,实现我省长远发展目标。

    一、我省维稳工作现状及问题
    1、信访压力较大,总量在高位运行。以湖北省黄石市为例,据统计,2008年该市共发生信访案件2033件次、8054人次,其中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保障类问题1289件次、5759人次,分别占63.4%、71.5%。2009年1—6月,黄石市、县两级党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13批次、1007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6.39%和25.29%。

    2、出现信访案件类型多样化趋势。信访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八大类:
    一是改制破产企业遗留问题。主要是内退职工生活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及居住区物业管理、计划生育奖励等问题。
    二是涉农问题。主要是土地二轮延包返乡农民工土地不能落实;农村建房审批不及时,违法建设多,攀比上访;征地补偿款内部分配不公,新老农户和出嫁女意见分歧大。
    三是涉法涉诉问题。主要是基层少数司法机关执法出现反复,导致群众“胜败皆不服”;一些刑事案件受害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案件判决后,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少数案件难以定性,久拖不决,个别命案长期难破;不少案件虽经多次复查定性,但当事人仍然不服,长期缠访。
    四是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主要是安置不落实、补偿不到位;拆迁行为不规范;前后期拆迁补偿标准不一引起攀比。
    五是民办教师问题。主要是原辞退民办教师对辞退不服,反复上访;部分退养民师要求提高生活费标准。
    六是军队退役人员问题。主要涉及部分伤残退役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和企业军转干部等“三类对象”,其活动能量大、极易抱成团成群,相互攀比,易受外来串联影响,诱发群体性上访。
    七是移民问题。移民数量大,时间跨度长,不同时期政策差别大,涉及问题多,如国家规定对移民实行项目扶持,但不少新增移民提出与原迁散居移民一样实行货币化扶持,地方水库移民要求按照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享受政策补贴。
    八是城郊建房问题。主要是城区规划区内停止居民一户一宅审批,无相应配套措施,把关不严,突击建房的多。

    3、社会矛盾纠纷因素增多,社会治安形势复杂。当前,社会矛盾已经形成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一旦遇到“燃点”,就会引发事端。从基层调研的情况看,因为土地、用水、用电、建房、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等问题,以及社会管理部门行使职能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等,比较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特别是在各级医院患者非正常死亡、交通肇事逃逸等事件形成的医患纠纷、赔偿纠纷中,当事人对处理不接受、不理解,采取过激行为发泄不满情绪,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引发重大突发事件。

    4、传统的维稳工作机制效能较低。首先,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的维稳职能难以准确界定,许多案件在各单位之间难以完全分割,需要多单位统一协调办理。其次,社会各项矛盾叠加,上访、群体事件、突发事故等多种形式交织出现,维稳任务艰巨复杂。第三,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领导重视,多部门、多层次重复信访,其中存在不少疑难信访件或跨单位、跨地区、跨行业的信访件,导致多头受理或受理单位互相推诿,时间拖延久了,容易激化矛盾,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对我省维稳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维稳意识,加强责任追究
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全社会务必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居安思危,摆正心态,正确看待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可畏首畏尾。要克服认识上的偏差,处理好经济工作与抓维稳工作的关系,不能出现上级领导重视,基层单位重视不够;出了事抓一阵,不出事不过问;敏感时期紧一些,平时松一些;口头上讲得多,行动效果差;思想上认识高,措施方法上处置不当等种种倾向。

    (二)构建“大综治”工作格局,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通道
根据维稳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特殊性,要坚持用事物发展的逻辑性、系统性、规律性的思维方式来统筹谋划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按照“治源头、化疑难、管长远”的要求,整合维稳资源,创建综治、信访、维稳三位一体的“大综治”工作格局。以湖北省黄石市为例,该市成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分解交办,建立统一台帐,理顺职责关系,实现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形成责任明确、快速有效的处置通道,形成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矛盾化解率
    1、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依据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分类,对口成立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各级层层责任分解,领导实行包案制度,实行一个案例、一名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负责制。各类专班还要及时收集、分类、研判、评估、报送预警性情报信息,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2、建立矛盾化解排查机制。结合信访维稳形势,建立排查登记制度,对各类疑难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管理。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综治排查,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整治和解决,对存在不稳定因素较多的区域开展重点排查及维稳工作,研究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堵塞漏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建立高素质维稳队伍。在各级建立专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安排专门接访人员,开展接访培训和案例处置培训,形成高素质的专门的维稳队伍。要落实专门接访场地,配备充足的交通装备、现代化的信息系统及办公设备。把维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维稳经费支出。

    4、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建立案件处置结果群众评价制度,防止强行压制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发生。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权威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要进行问责谈话或通报批评,对化解疑难问题、处置群体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5、建立监督及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公权监督力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专门机构负责及时发布科学合理处置的信息;事情平息后,则及时发布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和善后处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