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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健康

2014-09-15 0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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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歆昕委员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市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与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1、食品生产加工滥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屡禁不绝。震惊全国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对滥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问题敲响了警钟,但一些不法业主在生产加工食品时仍过量地添加防腐剂等有害物质。
    2、“三无”食品充斥农村市场。在调查食品流通市场的过程中不难发现,一般农村小店都曾有销售无厂名、无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的经历,这类食品的价格相当便宜,消费对象大都是当地的中小学生。

    (二)药品安全存在隐患
    1、违法的药品、保健品类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禁不绝。据省药监局提请省工商局查处违法广告的\[2009\]353号函显示,全省仅一次通报就有11家省、市级电视台和电视频道发布违法的药品、保健品广告。据调查了解,相信广告并购买这类药品、保健品的以农村中老年人居多。他们在使用后有的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有的则因为不适应症和药品本身具有毒副作用反而让病情恶化,不但损害了自己的健康,还平白地增加了其家庭不应有的经济开支。

    2、处方类药品无处方擅自销售的问题较为普遍。由于医院的药品价格一般高于药店里的药价,许多消费者图省钱和省事,或看广告或凭经验直接到药店去购买心脑血管、降糖、胃肠性等处方类用药。目前虽然有部分规范的药店聘请了退休的执业医师在店内坐诊开处方,但农村乡镇的多数药店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消费者买药的要求是有求必应、毫无禁忌,而对消费者是否适用这类处方药、是否有使用过敏等后遗症不管不问,造成极大的用药安全隐患。

    (三)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任重而道远
    1、食品药品问责制有待进一步规范。问责制如果不到位,奢谈领导认识与监管责任就是空话套话。
    2、监督网络运行质量不高。目前食品与药品的监督网虽然实行了二网合一,但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基本上由所在地村干部兼任,其主要工作并不是食品药品安全,因而对开展药品监管工作普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缺少相应的报酬和工作经费,导致协管员、信息员工作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3、食品与药品的流通供应网络不够健全。农村放心食品的供应流通还有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整体推进,药品供应价格仅按照现行的药品价格管理和购销协议的约束,难以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将药品价格同比降下来,无法将药价下降的实惠真正让利于民,影响了供应网络的成效。

    二、原因分析
    1、食品安全缺乏统一、完善的安全技术标准。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因为是分段监管,农业、水产、畜牧、卫生、技术监督等各有各的行业标准与技术标准,有时面对同一个业主,用这个部门的标准可行,用另一个的部门标准却通不过。特别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有的生产加工行业根本上没有制定标准。
    2、对违法行为的监管缺位,处罚手段偏弱。食品药品安全多头监管、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管工作的开展。部分监管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或存在畏难情绪与厌战思想,或存在优亲厚友的人情观和“养寇自肥”心理,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行为熟视无睹、见怪不怪。
    3、部分食品药品业主素质不高、缺乏自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些业主见利忘义,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不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标准,或降低产品成本排挤竞争对手,实现逐利目的;或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配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保证食品的外观色泽和便于贮存;或故意掩盖与极力延长产品保质期,造成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恶性循环。
    4、部分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随着大中城市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加上城市市民的综合素质与收入水平普遍高于农村消费者,城市的专项治理产生转移效应,不少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纷纷“下乡”。绝大多数农村人消费水平低、辨假能力弱、维权意识差,在食品药品的消费上无知盲从、贪图便宜、偏信广告,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5、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投入不足。由于思想认识的局限和限于财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方面的预算安排明显不足,有些该到位的资金却不能到位,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与监管环境。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舆论宣传与监督,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1、在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专栏。要普及食品药品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安全常识;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打假工作取得的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制售假劣有毒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公开揭露。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活动。特别要抓好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识假辨假能力的同时,实现让一名学生来影响他们身后的一个家庭。
    3、依托食品药品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加强自律。要求食品药品生产加工行业和经营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假一赔十”等公开承诺活动。
    4、认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培训。抓好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以及生产经营人员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的有效性。
    5、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开通、公布并宣传普及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消费者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食品安全问题群防群治、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模式,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的源头监管
    1、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标准化体系。积极推行国家通行的质量和环境认证体系,构筑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所组成的标准化体系。当前,要做好对各类标准的梳理和拾遗补缺工作。
    2、严格实行资格认定与市场准入制度。一定要真正让100%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100%的集贸市场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100%的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明确相应安全标准。大力倡导和全面推行食品无公害行动,重点监控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菜等重点食品。
    3、强制性要求食品药品企业、作坊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强制要求业主一律对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产品销售进行记录备案,否则停业整改或处以罚款,从而将监督管理的关卡前移,从源头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三)依法加大对违法广告、处方药无处方销售和“三无”食品的重点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
    1、在药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上要依法从严把关。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和打击一定要从“高举轻打”变为“严管重罚”,才能惩一儆百。监管部门还可与媒体的主管单位沟通协商,考虑将相关媒体的广告部独立出来,以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管理。
    2、开展药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专项整治。在当前医药分家改革未实施的情况下,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村群众图省钱、省事的消费心理,务实地调整监管措施,把有执业药师或医师在药店坐诊开药方作为药店正常经营的必备条件,保证药店处方药凭医院的处方或药店的药方合法进行销售。
    3、对农村“三无”食品和问题药品及时进行溯源追查。构建各监管部门快速反应与联动机制,实现检验检测资源与信息共享,努力形成监管合力,做到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

    (四)构建长效机制,在食品安全“三网”和药品“两网”建设的薄弱环节上寻求突破
    1、依法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要上下配合搞好配套改革,开展综合监管执法试点,尽快让现行体制与新的法律接轨,以避免职责混淆、工作推诿和任务抵触,造成监管紊乱。
    2、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问责机制。在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党政干部绩效考核责任状后,关键是要根据责任状结好硬帐,抓好监管责任追究,让问责制成为强化监管的尚方宝剑。
    3、加快形成高效率和全覆盖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便民超市”和“放心药店”达标建设,减少农村食品药品流通的成本、环节和周转周期。
    4、逐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公共投入。要在购置更新设备、落实监管与协管人员待遇、规范监督网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在改善监管的软硬环境和条件上多下功夫。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民建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