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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小区”建设应该成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

2014-09-15 0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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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3月29日至4月1日,李宗柏副主席带领省致公党、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到省建设厅、省环保厅以及武汉市青山区、鄂州市等地,就以生态建设为载体、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实地考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座谈。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即“两型社会”),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环节。2007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武汉城市圈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推进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各项改革试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可以看到,我省在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层面上,从更加注重社会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培养人的生态文明行为等方面看,还未免存在一些缺失。这种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框架体系上,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安排部署比较细,而促进社会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的规划比较粗;二是在资金投入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一体化和重点工业项目的投资比较多,而用于推进生态小区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投资比较少;三是在具体措施上,促进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引导和激励的力度比较大,而促进整个社会层面人人成为“两型社会”建设主体的力度比较小。

    在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生活小区(或社区)已经或正在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受体。所谓“生态小区”建设,就是从改善人的生活、消费等行为方式出发,以节能、环保工程和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以培养人的生态文明意识为重点,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基本生活单元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生态小区”(或“生态社区”)建设应该成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切入点和重要方面。这是由“生态小区”建设在整个“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首先,“生态小区”建设是生态城市、生态社会建设的基础。目前,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已把生态城市建设作为自身的发展目标,但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从基础抓起,从一个一个小区做起。
    第二,“生态小区”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如果说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体是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话,那么,人们在生活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必须由“小区”作为基本生活单元的全社会来共同承担义务。有资料表明,我国在生活和消费方面的化学需氧量排放、主要废气排放和固体废弃物排放已经占到总排放量的33%、52%和86%以上。2007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0.13万吨,其中生活污染源排放量占45.88%。生活污染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
    第三,“生态小区”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之间可以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实践证明,人们生活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不仅能够扩大环境容量,而且可以为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再生的优质资源和充足的优质能源。
    第四,“生态小区”建设有利于人们形成良好文明习惯。“生态小区”建设在注重生态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人的生活和消费行为的培养,从而提高每一个人的整体文明水平,使尊重自然、善待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第五,“生态小区”建设旨在营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人居环境。以此为基础,建设生态社区、生态城市、乃至生态文明社会,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武汉市青山区的绿景苑小区根据武汉市的地理、气候特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建筑节能、设备节能、太阳能利用、水资源循环、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成熟技术,达到了比普通小区节能38%、节水28%、固体污染物排放减少30%以上的效果。构建了小区“节能、环保、安全、和谐”的良好人居环境,也为“生态小区”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该小区时说: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要坚持做下去,把节能环保抓好了,不仅老百姓受益,也有利于国家的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小区”建设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细胞工程”,也是一项紧迫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具有中部重要战略地位的湖北省,特别是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武汉城市圈,要先试先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抓落实。

    第一,要细化规划方案。不仅要把“生态小区”建设纳入“两型社会”建设整体规划,而且要在工作部署上、工作重点上、资金投入上加大力度,把“生态小区”建设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各级政府要抓住机遇,把“生态小区”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有计划、有部署地全面推进。如鄂州市提出“全域鄂州、城乡一体”的远景规划概念,着力构建“一主三新十特百中心村”、“四位一体”城乡空间格局,将生态环境建设融入城市发展规划,为城市发展及城乡一体化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第二,要制定科学评价体系。“生态小区”建设既是工程、科技、教育的集成,同时也要符合节约、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具体标准和考评体系应该是分层次、分级别,由小区、社区、城区、城市四级构成,由点而面、层层推进,用标准和评价体系指导和考核“生态小区”的具体创建活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在“绿色”和“生态”系列创建活动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进一步提炼、总结,可作为制定具体标准和考评体系的参考。

    第三,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引导和激励机制。要努力构建有利于“生态小区”建设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信贷政策、节能节水政策和产品及服务价格政策等,发挥政策的鼓励、刺激和导向作用。同时要把“生态小区”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把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综合起来,纳入“生态小区”、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更有利于整体推进。

    第四,要着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武汉青山绿景苑小区采用国家建设部推荐的8大技术体系、63项新技术,很好地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了小区建设与管理,营造了生态、节能、环保的人居环境。其建筑成本每平方米仅高出同类建筑400元左右。可见,科学技术是“生态小区”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在借鉴、吸取和总结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专门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机构,在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的力度。只有加强科技创新,不断降低成本,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生态小区”建设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第五,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生态小区”建设说到底是立足于人的行为规范的培养。只有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理念能够深入人心,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推进。要从建立“生态小区”行为规范入手,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大对不良行为的约束力度。要从“生态小区”和社会两个层面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努力营造一种现代生活方式的生态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