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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五”期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4-09-15 00: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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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翔

 
    调整经济结构、应对金融危机以及进一步改善民生并适当缩小贫富差距,应当是湖北省“十二五”规划最应当解决的重点课题。毫无疑问,这三大要点也将是推进中国可持续发展、完全突破危机羁绊、实现社会全面小康及和谐发展的最积极有效方略。

    三大要点中的“调整经济结构”,除了调整所谓的“经济四大失衡”(即内外需失衡—过度依靠外需,而内需不足;投资消费失衡—最终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所占比重太低;投入产出失衡—为提高经济增长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城乡发展失衡—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协调)之外,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是至关重要的。

    湖北省立足建设“两型社会”的平台,借获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着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比如1+4产业模式),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措施。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科学发展,应当是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的重头戏。

    台湾新竹科学园从1980年9月1日正式成立,发展不到20年就取得巨大的成就,成功地把台湾从劳力密集的经济体转型为高科技为主的技术密集的经济体,新竹科学园也被学界与传媒誉为“东方的硅谷”。美国硅谷、英国剑桥、法国索菲亚·安蒂波里斯、印度班加罗尔、韩国大德、台湾新竹等世界八大科技园区发展中的许多方面经验,值得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借鉴。其中,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示范区的自主创新正确方向、保护和运用好创新的成果,显得尤为重要。

    2010年4月2日,2010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举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关村管委会在会议中启动了中关村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并出台了知识产权助推示范区建设的七项新举措,我认为很值得我们借鉴,并根据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现状特点加以适当调整。

    北京出台的知识产权助推示范区建设的七项新举措如下:
    一是实施中关村重点产业联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计划在每个重点园区扶植1—2家知识产权联盟,通过支持联盟企业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开展重点行业专利动态分析研究、组建专利池等提升中关村园区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等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整体水平,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企业群。
    二是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引优扶强”计划。引导优质专利代理资源为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挖掘与管理服务,提高示范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三是实施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采取知识产权托管形式,针对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托管套餐服务,整体提升示范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是开展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公共财政的代位清偿产生的延缓效应,为质权的处置争取合理的时间周期,从而降低银行的预期风险。
    五是推行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BIPS)。将知识产权管理与内部活动流程相结合,使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成为与企业战略、运营目标密切相关的活动。
    六是做好示范区核心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指导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尝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示范区核心区的专利执法工作。
    七是建立会商合作机制,完善中关村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机制。

    结合湖北省、武汉市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特点,我认为:
    以上第一点,我们可以针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产业,参照实施。
    以上第二点,鉴于湖北省优质专利代理资源相对不足,可以大力招标引入北京和上海等地的优质专利代理机构,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型试点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专利挖掘与管理服务,提高示范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以上第三、四、五点可以参照实施。
    参照以上第六点,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和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也应当进一步指导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东湖开发区分局,加强示范区核心区的专利执法工作。
    关于以上第七点,我省应当充分利用湖北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2009年11月25日已经签署的“合作会商制度”,充分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本省知识产权专家的力量,完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工作协作机制。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中德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