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我省沿江船舶工业发展的调查与建议

2014-09-15 00:56:43  
字体大小:【

 

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并将我省沿江地区建设成全国中小型特种船舶、江海直达船舶、船舶配套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出口基地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根据省政协十届十四次常委会会议调研工作安排,经济委员会于5月中下旬就我省沿江船舶工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沿江船舶工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湖北是我国内陆重要的船舶工业基地,目前共有各类涉船单位280多家(其中船舶建造企业100多家、船舶修理企业20多家、船舶设计及配套企业150多家),船舶工业总产值、造船完工量和手持订单等指标位居全国先进行列,船舶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全国第一,研发设计能力国内名列前茅,船用配套产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综合实力稳居内陆第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船舶工业抢抓机遇、锐意改革、克难奋进,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造船能力和实力不断提升,船舶配套产业在全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整个行业呈现出平稳快速发展的态势。

    1、经济持续增长,效益大幅提高。2009年,全省船舶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03.7亿元,同比增长36.2%,其中,造船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3.5亿元,同比增长46.8%;配套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0.2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30%。全省船舶产品出口额达14.09亿元,同比增长29.9%,占全省机电产品出口的27.95%。工业总产值、造船完工量、出口创汇等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

    2、结构明显改善,能力显著增强。一是行业结构明显改善。随着青山船厂“2111”工程、武穴开阳星造船有限公司、鄂州市光大临江造船有限公司、宜昌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船厂和配套企业技术改造工程的实施,我省船舶整体建造和配套实力显著增强。2009年,全行业共有11家企业总产值超过5亿元,同比增长83%,40家企业产值过亿元,同比增加48%,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二是产品结构明显改善。2009年,随着青山船厂建造的华中地区最大船舶—出口希腊的57000吨散货船的交付,结束了我省船厂只能建造3万吨以下船舶的历史。2009年交付船舶中,海洋工程船、化学品船、大舱口重吊船、公务船、游艇、液化气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加,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产业结构明显改善。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企业除努力开拓传统优势船舶和船用配套产品外,还加大了非船(桥梁、水库门闸等)、海洋工程装备的开发力度,形成了船舶及船舶配套、非船、海洋工程装备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大型骨干船舶稳定发展的同时,我省一批以建造内河船舶为主的中小企业也得到蓬勃发展。

    3、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一是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其一,武汉船舶配套工业园和武船双柳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工业园土地变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其二,骨干船厂改造和扩建全面推进,青山船厂“2111”工程第一期已基本完成,二期工程中的船台技改完成后可同时总装6艘7万吨级船舶合拢和6艘2万吨级船舶建造,并满足全天侯船舶下水要求,岸壁式码头工程完工后,可供2艘5—10万吨级船舶进行舾装作业;其三,重大船舶配套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武汉重型铸锻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曲轴锻造生产线、船用中速机曲轴加工生产线、铜合金螺旋桨铸造、船用大型低速柴油机曲轴二期等船舶配套重大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二是技术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其一,由中船重工第701所、707所、709所、722所和武汉理工大学、长航船舶重工总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武汉金船科技有限公司于去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11月,“综合船桥系统”研制项目顺利通过了工信部组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12月完成了该项目各分项合同和技术规格书的签订工作,并获工信部1500万元经费支持,目前研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二,新船型开发取得新突破。去年,701所正式签订了国家863计划项目—75米级金枪鱼围网渔船船型研究技术服务合同、与浙江海事局签订了80米巡逻船设计合同等,长江船舶设计院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出近海航区多功能工作船“中油应急101”号,该船是国内最先进的多功能工作船等。这些重大技术创新项目进一步巩固了我省船舶研发在中部乃至全国的重要地位。

    4、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国家和省支持船舶工业政策的出台,为我省船舶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湖北省船舶工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的出台,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正式启动,武汉新港和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抓紧建设,为我省船舶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审查认证工作基本完成,船舶建造市场进一步规范。为加强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市场,省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向符合条件的102家企业颁发了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在其他省市未按全国标准进行许可证认证的情况下,使我省船舶企业承接国内订单优势进一步显现。三是推进战略合作成效显著,为我省船舶工业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我省与中船重工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中船重工将在鄂建设以特种船、海洋工程装备及船舶配套产业为主的八大产业,到2011年末,总产值将达到300亿元,到“十二五”末,总产值将达到600亿元,并以此支持我省船舶工业“十二五”末实现千亿元产业的战略目标。

    二、我省船舶工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尚未出现全面复苏,国内经济全面复苏的基础仍比较脆弱,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很多,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相互交织,保持平衡较快发展的难度增大,且由于船舶工业是一个特殊行业,金融危机对船舶工业的影响具有滞后性,船舶工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省船舶工业的发展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和制约因素。

    1、产业集群度不高,配套能力不够强。
    全省船舶企业主要分布在武汉、宜昌、鄂州和黄冈等沿江沿河地带,而且非常分散,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偏小,全省100多家造船企业,一级一类企业仅2家,一级二类企业也只5家,占总数70%的是三级企业,且80%的企业是近10年新建发展起来的,绝大多数企业起点低,投入不足,基础薄弱,条件较差。与浙江、江苏等船舶大省相比,我省企业绝大多数是小而全,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社会化配套服务不发达,不能满足现代建造船舶企业的需要。

    2、资源整合不到位,优势发挥不充分。
    船舶配套、船舶设计和特种船舶的建造本是我省的优势,但这些优势发挥不充分,特别是船舶配套业,除旱板机械、重型铸锻件和大功率船用柴油机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外,其他大量的、附加值很高的船舶配套业,如船用电缆、电器、管件、涂料、辅料、锚、链等产业发展不够,在船舶设计方面,我省拥有701所、719所、长江船舶设计院、武船等为代表的近20家船舶设计单位,但我省具有代表性的船型不多,且相当多企业的船舶设计要依赖外省(市)。

    3、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较低。
    我省船舶企业多数是民营企业,绝大部分实行的是家族式管理,虽然各企业都有或多或少、或简或繁的管理制度,但多数只是一种形式,执行很不到位。只有少数企业通过了现代企业所要求的ISO系列标准认证。在造船方式上,除了武昌船厂、青山船厂等少数一级企业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分段、总成的现代造船模式组织生产外,绝大部分企业仍然是按照传统的整体建造模式在组织生产,不仅生产效率低下,而且船舶建造质量难以保证。由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造船方式落后,我省船舶工业的经济效益不高,去年全行业总产值304亿元,利润18.2亿元,平均利润率只有5.9%,低于全国装备制造业12%的平均水平。

    4、信用、保险不发达,企业融资很困难。
    造船业是周期性长、劳动和资金密集性的产业,由于其资产主要是土地,而我省还没有颁发岸线资源使用权证,造船企业无法以土地抵押贷款,银行也没有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业务,因此,我省船舶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少。同时由于信用保险业不发达,中小企业船舶建造保险、出口船舶保函开具都很困难,严重制约了我省船舶工业的发展。

    三、对我省沿江船舶工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船舶产业已纳入国家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是产能过剩的产业,国家在总量上是限制其发展的,金融部门也把它作为高风险行业。近几年来,在整个船舶行业处于低迷时期,我省船舶工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我省比较雄厚的船舶科研实力和发展适销对路、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中小型特种船、江海直达船、船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以及武船、青山船厂等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在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过程中,将船舶工业作为发展沿江先进制造业的一个重要抓手,对促进沿江地区制造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根据我省船舶工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优势,制定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要充分体现湖北船舶工业的特点、优势及船舶行业的发展趋势,对我省船舶工业企业的兼并重组、船舶工业园区的配套建设、船舶产业集群发展、重点船型的研发及重大船舶技术的攻关等方面,要有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力争经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使我省船舶产业产值超过千亿元。

    2、进一步加强对船舶工业的组织管理。目前,全省船舶行业管理归口省国防科工办,各市由经委、交通或其他部门管理,这种体制不适应造船行业的发展要求,建议省委省政府综合国防科工办、经委、交通运输、港航部门对船舶制造业的管理职能,成立专门机构或者赋予国防科工办更多职能,以加强对全省船舶工业的组织和领导。

    3、强化对船舶行业发展的服务和引导。一是要依法开展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考核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全行业不出现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对行业经济运行监测,特别是对重点企业的监测,重视对国际造船市场形势的分析和研究,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三是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用市场的方法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合理分工与协作,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4、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要积极借鉴外省(市)岸线资源使用权证抵押贷款的做法,开展我省岸线资源使用权证的颁发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履约保函和融资保函业务,为船舶企业融资拓宽渠道;重新调度资金给湖北中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船舶出口专项担保资金,或在省级担保平台中保留船舶担保专项,并明确一个比例用于船舶出口担保,解决我省船舶出口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5、积极支持船舶工业技术创新。建议省政府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对船舶配套产品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江海直达新船型、大功率智能柴油机、高档游艇、太阳能电动游(客)船、低耗高效船用电机电器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和开发。

    6、强力推进武船双柳基地建设进度。一是与交通部协调,解决武船双柳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占用3.8公里长的长江岸线规划。二是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协调,解决双柳重型装备制造基地的下水滑道建设难题,由于滑道建设涉及长江大堤的破堤与重建,需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滑道的整体建设项目防洪评价予以审批。三是尽快解决双柳重型装备制造基地110KV双回路、容量10万KVA供电线路的建设问题。四是加快涨渡湖湿地保护试验区(市级保护区)规划调整审批进度,早日通过基地建设的环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