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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  促进长江流域武汉段经济发展

2014-09-15 0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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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武汉市委员会


    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举措,加快武汉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和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政策支撑。在我省全面推进“两圈一带”总体战略、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进程中,要充分重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发展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建设成为体制创新制高点、技术创新制高点、产业竞争制高点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开创长江流域武汉段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

    一、全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创新成为武汉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一)打造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一是加强示范区创新能力建设。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强化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吸引一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集聚一批跨国公司研发和营运中心,推进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支持研发、产业化项目。实施技术转移、专利、标准、品牌等战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创制国家和国际标准,形成合作联盟。以塑造国际品牌为目标,实施品牌国际化推广活动。

    二是先行开展自主创新改革试点。重点在股权激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主创新人才政策纳入国家政策层面,培育和吸引更多高端创新型人才。

    三是营造良好的示范区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完善“一站式”办公、“一网式”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等各项服务。加强对各类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指导,帮助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壮大职业经纪人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促进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与世界知名科技园区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国际化商务环境。弘扬“自主创新、鼓励创业、容忍失败”精神,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二)构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武汉市丰富的科技、智力资源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产学研相结合创新体系。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不断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研发投入比例。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考核重心从资产保值增值向自主创新能力和资产长期收益能力转变,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集团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外资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成果实施本地化和产业化。

    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网等公共科技资源,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大科技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整合创新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支持在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重点学科。

    三是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鼓励以重大项目为纽带,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盟。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开放式学科发展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组建一批新兴产业研究院和产业技术联盟,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支持武汉生物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和循环经济研究院等单位,开展相关领域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完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运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的市场化机制。

    (三)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以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加快构筑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推机制。
    一是加快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构建投融资促进平台和投资引导放大机制,探索建立技术与资本有机结合的投融资模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政策试点,完善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大力推行经营管理者持股经营制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试点。改革科技经费使用模式和资金分配办法,整合使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集中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分规模大小、不分所有制形式,通过网上申报平等获得政府支持。

    二是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放大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所、技术交易所,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收集和价值发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交易。积极探索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加快向科技型企业、企业技术开发机构、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形式的企业法人转制。完善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机制,加大政府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切实维护科技成果发明人权益。

    (四)加速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
    围绕城市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引进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高层次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打造“人才特区”。加快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才特区”建设步伐,并争取纳入全国人才计划,落实人才政策,畅通人才流动“绿色通道”,创新人才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东湖高新区集聚。进一步实施好“3551”人才计划,逐步扩大“人才特区”试点范围,在未来3年内,东湖高新区要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题,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企业为载体,在光电子信息等5大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50名左右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1000名左右在新兴产业领域内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重点推进武汉开发区、武汉化工区等重点发展区域的人才开发。

    二是完善人才发展激励制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高科技人才成长基地。完善专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流动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充分施展才能的制度环境。健全人才选拔、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二、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长江武汉段经济发展
    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示范效用,带动长江武汉段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高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使武汉成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战略高地,成为长江中游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

    (一)充分发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
    200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武汉城市圈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东湖高新区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对武汉的发展十分重视,武汉从带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支点的定位,到成为推进全国示范的“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到成为全球竞争的承担者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在一步步提升武汉的战略地位。三大国家发展战略在武汉聚集和叠加,使武汉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承担者。武汉在敢于向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看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我们在把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体制创新制高点、技术创新制高点的同时,要积极发挥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的创新体制,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为促进地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将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产业整合中心
    在推进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先发优势,充分发挥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即武汉·中国光谷、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众多国家级“金帽子”聚焦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优势,争取将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产业整合中心。同时,区域产业整合中心是不可复制的优势资源,抢占这一先机,示范区将能够在区域内紧紧依托体制机制优势,有效把握科技创新支撑,优先集聚经济资源,整合发展高端产业,并通过产业链的影响和带动,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在激烈的城市竞争中快速脱颖而出。武汉在中部地区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有条件成为撬动区域发展全局的战略支点,但这还不足以支撑其成为中部地区的增长极,武汉还需要加强与中部其他城市的经济联系,增强对中部地区的辐射作用、带动效应和影响力。将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产业整合中心,能够放大武汉自身资源和市场等优势作用,使周边区域的经济活动和产业发展目标与武汉达成一致,并逐步扩大武汉的影响范围,增强其引领带动作用,成为武汉打造中部重要战略支点的突破口。

    (三)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带动长江武汉段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在光电子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领域抢占战略制高点,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武汉创造”品牌,努力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以“武汉创造”提升“武汉制造”,努力实现自主创新“国际领先、世界一流”的预期目标。武汉要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新动力汽车、地球空间信息、半导体、新型显示、环保装备、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医药、激光、数控机床、新材料等重要领域取得的关键技术的突破,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进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
    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形成技术、人才和产业化的领先优势。武汉要充分依托这种优势,将示范区的技术、人才和产业化领先优势向传统制造业渗透,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积极提升传统产业整体规模和水平,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使汽车、钢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食品烟草、能源环保产业成为“千亿元”规模产业,争取在优势行业形成一批进入全国同行业前三位的特大型龙头企业。要加大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的力度,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小、光谷产权交易所等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的技术辐射和转移,提高中小的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五)依托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端服务业,带动长江武汉段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将形成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一批高端服务业,有利于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区域性商务会展中心、科教服务中心、文化创意基地、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从而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提高服务经济集聚发展水平,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示范区高端服务业的聚集发展,将对长江武汉段服务业的发展形成示范、辐射与带动,从而提升长江武汉段服务业发展的能级与水平。依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多元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带动长江武汉段科技服务的发展。依托有较大国际知名度的离岸服务外包交付中心、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带动长江武汉段软件及服务外包服务业的发展。依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动漫、影视、传播出版、工程设计等文化创意优势,带动长江武汉段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依托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中外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国际化进程,促进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带动长江武汉段金融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