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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内河航运  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

2014-09-15 0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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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台联会


    按照省政协统一安排,我们台盟湖北省委会、湖北省台联会就“加快发展湖北内河航运”课题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市县。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湖北内河航运的概况
    湖北是水运大省,具有“得天独厚、得水独厚”的水运优势,在全国水运交通布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全省通航河流229条,通航里程8385公里,居全国第六位,长江干线通航里程2838公里中的1064公里在湖北境内,是沿江各省、市干流航道最长的一段。目前,长江、汉江沿线集中了我省85%以上的大中城市、88%的人口和92%的经济总量;我省90%以上的煤炭和85%以上的原油等大宗货物需从省外靠水运调入,95%以上的外贸集装箱需经由水路中转。加上我省沿江产业布局的调整,将使长江、汉江沿线成为我省产品最多、需求最大、交通运输最发达的地带。因此,在新一轮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中,在既有相对较好的航运业发展基础上,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我省独特航运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建设,将是湖北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实施我省提出的“两圈一带”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湖北内河航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运基础设施不适应现代水运发展要求。一是航道通过能力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境内长江武汉以下江段仅能常年通行3000吨级船舶,武汉至宜昌江段仅能保证常年通行1000—2000吨级船舶,且三峡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不足;规划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千吨级航道圈、汉江—汉北河—汉江500吨级航道圈尚未形成,干支流航道等级差别较大,缺乏有效连接,难以组织起高效、快捷、经济的直达运输。二是港口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全省港口数量(51个)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港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特别是专业化泊位明显不足,集装箱吞吐能力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大部分港口机械化程度低,集疏运系统不完善,港口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辐射能力弱,导致港口吞吐能力差,船舶待泊时间长,货损货差率居高不下。同时由于港口装卸工艺落后,也影响了我省船舶技术状况的提高,难以发展大吨位、高等级船舶,使水运市场竞争力下降。

    2、船舶运力发展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截止2009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仅548万载重吨,与长江沿线的安徽、江苏等省份相比,在运力规模、运输结构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全省运输船舶总体上仍呈现吨位小、等级低的特点,船舶老龄化严重,船舶技术落后,标准化程度低,即使是2003年就开始推行船型标准化的三峡库区,船舶标准化率也仅为44%,与日益先进的现代化内河港口码头设施不相适应。部分滚装船、油船、化学品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跟不上,存在着安全和污染隐患。

    3、港航企业规模整体偏小,经营粗放。全省运力规模在1万吨以下的企业有333家(全省水运企业395家),占84%,个体经营者1140户,单一企业规模不大,即使是万吨以上企业多数是由原个体经营者简单重组而来的,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缺乏规模化经营,效益差,竞争力不足。

    4、运输组织方式陈旧。多数运输方式属于传统型,运输环节多、损耗大、时间慢,货物不能直达,致使内河航运载量大、成本低的优势不能发挥,大型化、专业化船队及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有待发展。全省集装箱、煤炭、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等专业化水路运输体系尚未形成,水运物流体系尚不健全。

    5、水运服务能力仍然不足。我省是工业大省,重化工业占70%,但全省仅有17%的煤炭和58%的石油经由水路运输。全省水路完成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仅38%,低于江苏(64.9%)、重庆(54.9%)等省市,水运发展仍是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水路运输对沿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亟待进一步加强,水运潜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据统计,2009年,全省完成港口吞吐量1.6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67.5万标箱,滚装汽车55万辆,但与全省2.5亿吨、80万标箱、94万辆的港口通过能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6、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还没有得到普及,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和信息自动集成技术在我省水运业中还未得到广泛应用,仅有的武汉港务集团、WIT等企业开发的企业内部作业管理系统及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还未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能力缺乏。

    三、发展湖北内河航运的对策与建议
    1、出台内河航运倾斜性的发展政策。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内河航运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内河航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相关规划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内河航运发展的用地、投资方案等,合理利用宝贵的岸线资源,多建公共码头,少建货主码头。通过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处理好促进我省内河航运发展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眼前效益和长远效益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建立加快航运业发展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加大发展我省内河航运的倾斜力度。

    2、以内河航运为重点,推进综合运输一体化。内河水运具有运量大、污染少、成本低等比较优势,要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实现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就需要以内河航运为重点,结合国家制定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省政府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变被动融合为主动融合,使内河航运主动融合到各种运输方式和综合运输系统一体化发展之中,并使之在整个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逐年提高。

    3、积极推进港、航、货联动发展。一是省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协调好各级地方政府,以及港口、航运企业和货主的发展。制定权威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产业政策实施引导,防止出现各自为政、盲目建设、重复投资的情况。二是港口、航运和货主之间要协调发展。一方面,要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相适应,另一方面,港、航、货三方的发展要相互适应。三是倡导港口、航运和货主之间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合资合作,延伸产业链、降低物流成本、分摊投资风险,避免企业的盲目多元化,形成港航货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4、进一步规范航运市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解决航运市场散、小、乱,无序竞争、航行秩序差、安全隐患大的现状。一是省政府呼吁国家对危化品等特种专项运输实行专营专管,实行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尤其是要加大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审核,优先批准运力条件优、管理能力强、有过硬资质的大型航运企业从事危险品运输,并加强运行中的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二是鉴于当前我省大多数航运企业规模小、实力差,为了维护航运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大型骨干航运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在兼并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给予减免。三是省政府呼吁国家加大行业立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恶性竞争,严厉打击恶性杀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要避免航运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以及对国有、民企执行双重检验标准的情况,维护好长江航运市场秩序。

    5、加强新船型研发等科技创新。要加快新船型的研发。一是适应“低碳”要求,开发环保节能型船舶,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开展轴带发动机、船用太阳能、风能技术、主机替代能源的研发。二是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逐步推行新船能效设计指数理念。三是开发肥大型浅吃水、江海直达新船型,满足航道的新变化和运输方式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船舶经济性,降低碳排放。

    6、加强内河航运信息化建设。以计算机网络和移动通讯技术为基础,构建沿江一线、船港货互联、船岸互动、数据共享、实时通讯、随机监控的信息化网络体系,提高航运管理、安全监控、生产调度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