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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我省生物制药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2014-09-15 0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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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汉 生

    生物医药产业是武汉市高新技术主导产业之一,2008年创造产值82.93亿元,占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4.78%,实现增加值34.83亿元,同比增长12.19%。但是,与石家庄、长春、深圳、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相比,武汉市生物医药产业的产值仅为其1/3—1/8,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武汉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基本上反映了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状况。

    一、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
   1、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企业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弱,一直是困扰我国医药产业深层次发展的关键问题。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整体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平均仅为1.02%;而美国的制药企业在新药研发上的投资约占其销售额的14%。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一座城市,生物医药产业起步较晚,研发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1.02%。

    2、研发主体错位,产学研脱节。从目前的现状看,武汉市新药研发的主体是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置科研机构的比重也仅为50%,大多数制药企业、特别是小型制药企业几乎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从属地位。此外,产学研的脱节也造成了本来就不充足的新药研发资源的浪费。

    3、缺乏龙头企业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资料显示,我省拥有健民、马应龙、人福、广济、春天、天茂、安琪、潜江制药等8家上市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1家,过5亿元的企业7家,过亿元的企业38家;拥有“健民”、“安琪”、“红桃K”、“马应龙”、“龙牡”等5个驰名商标,“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八峰氨基酸口服液”、“健民健脾生血颗粒、健民咽喉片”、“民康舒心口服液”等30多个湖北名牌产品。《湖北省医药行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中,产品结构目标年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仅十个,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对策与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制定和落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为了优化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的规模化、集聚化和国际化发展,政府必须制定和落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具体政策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支持。在科技经费中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领域技术的攻关和应用。加大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生物医药企业对创新产品的研发和投资热情,加快生物医药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二是税收优惠。一类新药上市后的前5年免征增殖税,接下来的3年增殖税减半。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一定的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生物医药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是招标采购。尽快组织和制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于一类新药,优先中标。
    四是产品价格。应尽快制定药品差别定价管理办法,对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国内首家上市的创新生物医药产品,统筹考虑生产成本、研发投入、创新程度、市场环境等因素,实行药品差别定价,运用价格杠杆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

    2、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生物医药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科技经费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生物医药项目,按照技术创新的不同程度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发生物医药类产品。
    二是转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的考评机制,把科研论文的质量、数量与创造的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鼓励科研人员从事应用型课题的研究。

    三是优先支持和资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生物医药企业一起申报科技攻关课题,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在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
    四是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成立联合实验室或研发平台,科技经费可按联合实验室或研发平台的不同规模和项目开发情况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

    3、建立和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府助推机制,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技术和成果向生物医药企业的顺利转化。目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在生物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09年6月2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启动组建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该院集成我省优质优秀资源、支撑生物产业技术创新的核心平台,成为全省生物产业共性技术的集散地和生物产业研究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尽管我省在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成为制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创新的瓶颈。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把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作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称晋升、评优的一个重要指标。对于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生物医药企业,可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或实行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
    二是成立具有专业特色的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之间有效的供需信息平台,建立经常性的产学研沟通联络机制,实现科研项目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是支持重点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同领域企业提供中试服务。围绕促进生物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由政府投入先期引导资金,选择一两家有一定研发和中试能力的重点生物医药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为本行业、本领域的其它企业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中试服务。

    4、重点培育一批产学研结合好、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扩张性强的企业群,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类产品。应整合省内科教资源,将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单位与省内生物医药企业联合,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打造一批具有产学研紧密结合、创新能力与扩张能力强的生物医药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使之成为省内产业研结合的样板模式。

    5、积极推动湖北省制药企业与海外制药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国外先进制药企业的创新经验。积极引进海外学成归国人员,充分利用他们在海外先进制药企业的研发经验和管理经验,提升我省制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与海外先进制药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制药企业与我省制药企业的重组。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民建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