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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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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英  委员

    2009年入冬以来,水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所遭受的特大旱情,历时之长、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深深地震撼了人们的心灵,从而敲响了水资源保护和粮食安全的警钟。湖北是农业大省,也是水利大省,各类水利工程数十万计。但从我们对黄冈市的红安、黄梅、英山、罗田、团风、麻城等县市的调查情况看,我省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一、农田水利建设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利工程老化,功能萎缩。我省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自然老化、钢制品锈蚀、砌石拆毁,以致倒虹吸漏水、渡槽破损、隧洞垮塌、小附建物无影无踪等问题严重存在,抗灾减灾功能逐步萎缩;泵站涵闸失修,配套不完善,蓄水明显不足;灌区渠系破损,大部分土渠淤塞不畅,渠道、塘堰、水库等设施之间分割分散,不能发挥应有的抗旱灌溉整体作用。

    2、水利工程毁坏,灌溉、泄洪不畅。近年来由于台风影响频繁,山洪爆发,泥沙冲刷造成一些河道、塘堰、渠道淤积严重,另一方面由于一些石矿山、铁砂无序开采,造成水土流失,石材厂乱倒废石、渣土,沿岸群众贪图方便把河道作为垃圾场,造成河床抬高、塘堰堵塞、渠道崩塌,有的还在河道上盖起了房屋,有的还将渠道变成了拖拉机、摩托车的通道。

    3、水质污染,威胁农业生态安全。据调查统计,近一半以上农村人口饮水存在安全问题,饮用高氟、苦碱、污染水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此外,利用污染水源进行农业灌溉,不但使农作物减产欠收,而且严重威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效率低下。长期以来,农村水费体制改革滞后,供水、用水、护水三者之间明显脱节。目前大多数村按亩收取水资源费,在实际操作中,因供水布局不合理造成耕地用水不均,水费收取难度较大,未能形成设施建管的长效机制。

    二、原因分析
    1、水利项目资金不配套,投入不足。由于中央水利建设的重点是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本上由地方政府负责,而目前大多数县、乡级财政仅是吃饭财政,特别是乡级财政举步维艰,因而对国家、省支持的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更是少之又少。

    2、管理体制不畅,农田水利体制改革滞后。近年来,随着农业税、“两工”(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取消,很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仅靠村级“一事一议”解决,但“一事一议”对用工有数量限制,对以资代劳有数额限制,难以满足农田水利建设需要。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体严重缺位。大多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不明,名义上是集体的,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主体,无机构、无人员、无责任制、无经费,导致监管缺位。

    3、缺乏统一规划和技术指导,管理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县、乡(镇)两级水管部门职责不明,出现管理断档。如乡镇水利管理部门经历了多次改革,管理权在县主管局和乡镇之间模糊,难以明确管理主体。大部分农田水利建设没有长远的、系统的综合规划,乡镇基层水利服务职能弱化,专业人才缺乏,水利业务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水利部门要与新农办等相关部门联系,围绕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打造设施农业、避灾农业、观光农业、魅力农业的高度,科学制定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将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整合利用、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综合管理等一并谋划,统筹安排灌溉、防灾、饮水、养殖、观光、旅游,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广辟渠道,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机遇,以项目多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各地方每年应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山塘、小水渠、小电灌站、小河堤、小水库等“五小”水利的资金投入。三是加大水利规费、水利基金的宣传征收力度,确保按政策规定征收到位、拨付使用到位。对水利资金要做到管理公开,专人专帐,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贪污现象。四是鼓励社会投入。落实好“一事一议”水利政策,正确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资投劳。鼓励单位、企业、团体、个人投资,继续培植和壮大民营水利,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

    3、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行“民主议水利、民营办水利、民众干水利”的新机制。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拥有”和“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原则,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归农户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小型工程,按受益范围建立水合作组织,相关设施归水合组织;对经营性的工程,组建法人实体,进行企业化运作;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采取转让效益型、租赁资源型、承包公益型等管理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实现滚动发展。同时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积极推行“灌区+协会+农户”用水管理模式,既可保证农田用水,又可促进水利设施维护和保养。

    4、完善村级出资投劳“一事一议”机制,实行民主自治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和村级组织要把握利益原则、效益原则、合理负担原则,探讨“一渠一议、一堤一议、一库一议”的方式,可把农民投资出劳作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的一个主要方面,采取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实行利益捆绑,走出一条政府积极引导、农民自我管理的良好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的新路子。

    5、治水保土,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要坚持“上保、中固、下治”的方针,抓好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搞好生物、沟道、工程控制“三线布防”建设,恢复植被,植树造林,建好水保林、经济林,抓好坡改梯,实行林草种植与高标准的整地措施相配套,治坡与治沟结合,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

    6、节约用水,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避灾农业。在易旱地区,一是要抓好节水工程建设。强化节约用水意识,科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抓好灌区的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减少渠系输水损失和田间用水损失,进一步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实行水利节水与农业节水相结合,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喷灌、滴灌。二是要调整产业结构,推广种植耐旱作物,调整农作物品种结构,根据本地区的干旱规律选择合适的农作物品种,特别是旱作农业区要选择生长期与本地区雨热条件相适应的耐旱作物品种,化解和降低农业自然风险,大力发展避灾农业。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黄冈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