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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旅游业发展的建议

2014-09-15 0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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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

    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捷,具有发展旅游业的巨大潜力。但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相对落后,旅游“六要素”配套不足,与周边省市旅游发展态势形成较大反差,面临重大挑战。

    目前,武汉到圈内8市的交通基本畅通,但快速网络还未完全形成。特别是武汉到圈内8市各景区的交通专线比较欠缺,连接各主要景区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也未形成,旅游到这些景区所需时间较长,所费周折较多,旅客往往放弃将其作为旅游目的地第一选择。

    武汉城市圈的旅游产品缺少集中宣传、展示、营销、服务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景区间信息共享共用咨询服务网络没有形成,区域间的旅游要素尚未实现有效互动,地方文化特色不鲜明,不能刺激大众旅游消费。

    武汉城市圈旅游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旅游产品的投资与开发未形成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格局,各市基本处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和部分热门旅游产品出现投资过剩、无序竞争的状态。

    旅游资源利用统筹不够,城镇规划与旅游项目建设脱节,景区建设与旅游功能配套脱节,多头管理造成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缺位,旅游市场缺乏以游客评价为主的退出机制;对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够,不少导游不了解景区(点)的历史文化内涵,有的旅游区(点)接待能力明显不足。

    建议:因地制宜实施品牌战略,实现武汉城市圈旅游业特色化发展。
    第一,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培育生态旅游精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在开发旅游生态资源的同时,对圈内的湖泊、山体、湿地进行有效保护,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倡导低碳旅游、绿色旅游方式。在保护古村落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风的前提下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开发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利用各类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农业观光等绿色科技旅游;利用山体湖泊等自然资源,开发参与性强的历山亲水体验旅游,培育凸显地方特色的优势旅游产品。

    第二,处理好城乡发展规划与生态景区建设的关系,加快特色景区建设。跳出传统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分割的思路,城市圈各市在“十二五”规划中应充分凸显旅游业的战略发展位置,将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推动;在城镇建设规划中将村镇风貌改造、道路景区绿化与旅游发展相衔接,在城乡道路建设规划中,实施旅游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城区到景区、景区到景区的快速交通专线网络,营造无障碍旅游目的地的交通环境;推进旅游人才引进计划,引进旅游经理人才及旅游规划、园林、文化等方面的创意人才,将发展旅游业作为地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战略性发展目标加以推动。

    第三,处理好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业发展的关系,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文化是旅游的内核,一个地区要响亮旅游品牌,关键在于该地区旅游文化内涵的充分发掘和文化创意的高度发挥。各市旅游、文化部门要加强联合,深度挖掘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在开发山水资源、保持村镇历史风貌和历史遗存完整性、延续性的同时,做足古街古巷、名人名楼、民风民俗和民族宗教文化的文章;鼓励创办民间演艺团体,推出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传统演艺文化、节庆文化等旅游产品,以实景表演实现旅游要素互动;抓好地方工艺品和旅游商品的开发促销工作,刺激旅游多样化消费;实现圈内各市按生态文化特质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提升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创新机制,促进武汉城市圈旅游业的突破性发展。定期召开武汉城市圈旅游部门联席会,交流发布旅游项目及招商信息,最大限度地解决行政区划造成的市场和利益分割问题,合作建立各市联网的“游客集散中心”,加强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以1+8城市圈内省级公路交通为依托,集中发售景区车票(或联票),打造无障碍旅游目的地;圈内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窗口,捆绑销售1+8城市圈的旅游精品,与鄂西生态旅游圈的文化生态旅游产品对接,产生联动效应。

    发挥湖北教育资源优势,建立武汉城市圈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将导游培训纳入各市的职业培训计划,强化地接导游员在景区文化内涵、旅游知识点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导游文化素养,树立城市圈文明形象;各市与武汉相关高校院所及专家建立合作关系,不拘一格地引进人才,加强旅游产品的文化创意设计理念,提升生态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

    加强对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加大旅游项目及其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旅游产品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