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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2014-09-15 0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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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3月下旬,李宗柏副主席率调研组,到省直有关单位和武汉市,就我省著作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作家协会和武汉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保护工作的情况介绍,并与省市10多位出版界专家、知名作家和法律专家进行了深入座谈。委员们认为,近年来,湖北省著作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初步建立了著作权保护的制度体系,组织实施了全省性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大了侵权盗版行为的执法和司法审判力度,提高了公民的版权维权意识等等。同时也要看到,我省著作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现提出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省著作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著作权利意识有待提高。我省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干部群众对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侵权盗版无害论”仍有一定的市场。著作权人的权利意识比较淡薄,首先,版权合同登记、作品自愿登记数量偏少。据2006-2010年的统计数字,五年登记作品只有1390件,只占全部作品极微小的一部分。其次,版权登记的范围很窄。同样是2006-2010年的统计数字,作品登记主要限于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占98%以上,曲艺、舞蹈、杂技、建筑作品的登记为空白,口述、摄影、地图等几乎为空白。这些信息显示,我省不仅著作权的保护类型相对较少,而且每一类型的具体内容也相对单调、贫乏。

    2、盗版活动屡禁不止,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亟待加强。尽管我省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打击侵权盗版,但盗版活动依然猖獗。目前,盗版制品的绝对数量不仅没有明显减少,反而在软件市场和网络等领域更为严重。以武汉市为例,据《2010年武汉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2010年武汉市著作权纠纷占知识产权案“半壁江山”。面对庞大的盗版队伍,全省只有省、市两级有版权行政部门,版权行政管理人员总共才几十个人,县一级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和人员。著作权执法工作体系分散零乱,行政执法能力较弱,执法手段和力度欠缺,使得打击盗版活动乏力。

    3、著作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有待进一步协调。目前的情况是,权利人寻求行政保护多,提起民事诉讼少;行政处罚多,行政诉讼少;行政、民事保护多,刑事惩罚少,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情况比较突出。就司法审判来说,由于行政、民事、刑事三审分立,不仅使权利人行使权利不便捷,而且存在民刑冲突、审判程序不协调、判断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往往造成侵权人刑事审判有罪、民事审判不违法的尴尬局面。在司法审判中还存在经济赔偿标准不统一、著作权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制度不完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缺乏法律保护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4、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未能很好发挥。首先是组织不健全。虽然我省成立了版权保护协会,设立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湖北代表处,加强了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联系,但摄影著作权协会、电影著作权协会、音乐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还未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其次是协会作用难以发挥。以省作协为例,由于多种原因,很多的时候维权处于一种被动局面,只能用时间、耗经费搞拉据战,最后以一定程度的妥协达成目的;至于作家个体,更是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著作权保护工作的政策建议
    1、完善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产业政策。加强著作权法制建设。建议学习广西、山东等省的做法,将《湖北省著作权行政管理暂行办法》升格为《湖北省著作权管理条例》;制定出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作权保护办法”、“湖北省著作权法定许可付酬及侵权赔偿标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版权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建立湖北省版权交易中心,为版权交易提供平台和载体,方便和规范版权交易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版权质押贷款、创业风险投资等投融资机制;推动在海外设立我省出版单位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便捷地输出我省各类出版物,更好地让荆楚文化走向世界。设立版权保护财政专项经费。建议省财政比照有关省市的做法,设立版权保护专项经费,扶持优势与特色版权业的发展。

    2、建立和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建议建设包含版权案件管理系统、执法公文交换系统、版权综合信息分析系统、日常业务协作系统等在内的版权监管平台和版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税收减免、价格调节等手段降低正版软件产品销售价格。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作权保护工作,做好“非遗”的发掘、论证、认定工作,大力开展“非遗”宣传教育,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清晰、严格的网络侵权标准,强化对网络侵权的界定,明确网站的著作权保护责任。发挥省作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电影家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全国性著作权协会的湖北省分支机构,更好地在我省开展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

    3、完善打击侵权盗版的协调机制。建议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度,形成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的工作机制,实现版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加大行政执法。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业的管理;对侵权盗版重点的领域、环节、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对盗版音像制品、盗版教材、盗版软件、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强化刑事执法。公安部门应加大刑事执法力度,严打制贩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犯罪行为;深入排查和掌握一批重点线索,获取相关证据,及时立案侦办;加快案件移送,凡是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加强司法审判。人民法院应简化司法程序,规范和细化经济赔偿标准,完善著作权诉前禁令和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探索创新审判机制,扩大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试点范围。

    4、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建议将包括著作权保护工作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局,纳入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著作权专栏栏目,开展著作权法律知识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课堂、进社区等活动,增强全省人民的著作权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建议将著作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延伸到县级,做到有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