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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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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 胜 生


    图书馆是保存、积累文献和传承知识的一个重要的文化载体。图书馆的公众性、公益性、开放性和文化性,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公共图书馆作为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社会教育的重要场所,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社会公众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的大学校,是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加强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对加快我省文化事业发展,建设文化强省具有重大意义。

    一、县级公共图书馆的现状及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省69个县(市)中,共有县级公共图书馆107个。县级公共图书馆在为读者提供纸质文献的借阅服务外,还在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电子文献、报告展览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和延伸服务。每年举办读书会、讲座、展览等形式的读者活动3300多场次,参与活动人数达230余万人;培训达10600人次,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1、馆舍面积狭小,延伸服务受到阻碍。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大多数建于上世纪80年代,馆舍规模较小,其中面积最大的为3890平方米,最小的为480平方米,馆舍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仅10个。书库面积受制于馆舍规模,也有类似的特征。书库面积最大的3433平方米,最小的仅30平方米,面积在20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图书馆有26个,而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仅2个。因此,大多数图书馆都存在排架拥挤、条件简陋,难以满足读者借阅文献资料和图书馆保护文献资料的需求。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阅览室面积也偏小,阅览室面积在20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图书馆有10个,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馆仅有1个。因此,多数县级公共图书馆的接待能力不足,无法满足读者阅览空间的需求。馆舍面积、书库面积、阅览空间的不足,不仅制约了图书馆丰富馆藏的展示,也限制了图书馆在社会培训、教育展览、知识讲座、会议会展、文化交流、文化休闲等方面的活动开展,从而影响了图书馆社会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深化。

    2、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古旧文献保护堪忧。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由于经费不足,照明电器自建成以来一直没有更新,老化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落后、缺损、老化现象普遍,不能达到重点防火单位的基本要求;电力设施缺乏节能环保设备,亟需增容改造;无障碍设施落后,不能满足残障人士的需求。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现有近190余万册古旧文献,由于书库通风、除湿、恒温等设备陈旧、缺失,这些珍贵文物长期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大量急需抢救的古旧文献因场地不足得不到及时的修补,文献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如果不尽快完善文献保藏设施,现有的纸质文献很有可能被逐渐磨蚀,最终导致一个时代的文化断层。

    3、 县级公共图书馆经费投入普遍不足。一是事业经费不足。南漳县、咸丰县、枝江市图书馆因事业经费不足,影响了图书馆日常运行。二是购书经费不足。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每年新增图书、报刊、杂志等普遍不能达到《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规定标准。三是公共服务经费不足。红安县、南漳县等图书馆因经费不足,连最基本的流动图书服务点都没有,更不用说开展送书下乡、知识讲座等公益活动了。四是维护经费和设备购置费用不足。虽然国家财政出资配置了电子阅览室,但长期的维护费用无法解决。嘉鱼县、南漳县、枝江市等图书馆因为没有相应的财政支付,设备和电线严重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五是图书馆人员经费不足。图书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过低,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且无法吸引高学历人才,出现工作人员断层问题。2001—2009年,县级图书馆工作人员不断减少。

    二、加快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建议
    1、尽快修订《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我省现行《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是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该《条例》九年来对促进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建议尽快修订《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为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经费投入提供法律保障,并且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强行政问责,提高督促落实力度。在新的《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建议省财政厅、省文化厅联合下发意见或办法,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保障,同时也为《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修订作有益的探索。

    2、尽快出台加快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思路,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平均馆舍面积翻一番;馆藏增量翻一番;接待读者总人次翻一番;40%以上县级公共图书馆达到一级图书馆评估标准;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普及率达到100%;100%免费开放,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面广、全面开放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使我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迈入“全国一流,中部第一”的先进行列。

    3、由省文化厅界定县级公共图书馆财政保障范围,提出建设性意见。由省文化厅负责对全省县级图书馆进行摸底调研,在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之后,对现有图书馆的数量、设施、资金、人员结构,大众需求,图书馆事业发展等进行客观分析,按照《湖北省图书馆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以及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对县级图书馆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范围进行界定,提出科学性、建设性意见。

    4、由省财政厅进行可行性研究,拟定财政保障方案。省财政厅应对县级图书馆公共服务财政提供有力保障,并拟定方案。一方面积极调整财政结构,加大县级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政府财政投入少甚至不投入的情况;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投入经费的监管,真正使有限的财政保障经费百分之百用于图书馆事业,惠及社会公众。

    5、坚持图书馆财政保障均等化原则。由于各县(市)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水平的不同,县级图书馆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也有很大的不同,以致不同地区的县级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也有很大差距。建议省财政厅在对县级图书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给予支持时,应逐步缩小差距,实现图书馆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的均等化。

    6、实行省级和县级财政共同分摊原则。财政投入以人均财政经费为依据,实行省级和县级财政共同分摊,具体建议是:先将全省所有县(市)按财政收入水平分成高、中、低三个级别,然后按级别分比例进行财政分摊,省财政主要投入未建图书馆及其配套措施的县市,以及图书馆虽已建立但配套设施水平低的县市。

    7、提高县级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待遇。要建立县级图书馆经费投入的可持续增长机制,杜绝随意性,保持均衡性;要切实提高县级图书馆从业人员的待遇,尽早兑现绩效工资,缩小待遇上的“行业鸿沟”,对长期在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图书馆员,在福利待遇、业务职称等方面实行适当的倾斜,取消县级图书馆不能设立副高职称的规定。

    8、加快数字图书馆体系建设。要结合“三网融合”等技术,加快实施全省“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将湖北省数字图书馆的资源配送到每个县级图书馆,建立以省级数字图书馆为龙头、市州数字图书馆为骨干、县级数字图书馆为支撑的数字图书馆体系。
    9、继续推进“汽车图书馆”项目。建议成立湖北“汽车图书馆”工程领导小组,制定规划、标准和措施,在省图书馆建立湖北流动图书馆总馆和总书库;省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建立容量达20万册图书的流动书库,每年投入200万元资金购买流动图书车,争取在“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流动图书馆”的全覆盖。

    10、制定《关于推进湖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根据财政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关于推进湖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将公共图书馆全免费服务纳入当地文明城市创建的指标体系。到2012年底之前,使全省所有公共图书馆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委,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