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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武汉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的建议

2014-09-15 0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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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      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降低医疗卫生服务成本,向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也看到,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编制配置不合理,导致人才流失、资金紧张,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引起政府高度重视。

    1、现有的编制规定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目前按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主要包括口腔、放射、B超、心电图、药剂、财会、职工、工勤人员等)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而实际情况是,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公共卫生医师配置比例接近万分之二,比文件规定的比例要高,但万分之二的比例是符合国家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要求的。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规定其他人员不得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的5%,而实际情况是,各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人员的配置一般在30%左右。而且从人事工作的经验来看,一个单位其他人员配置的比例只有维持在20-30%,单位才能正常运转。以硚口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构成情况为例:硚口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服务辖区人口554148人,按照武编办〔2009〕105号文的要求,应该设置编制406人。其中,全科医师166人,护士166人,公卫医师55人,其他人员19人。而实际情况是: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621人(其中正式职工351人),全科医师173人,护士144人,公卫医师82人,其他人员222人。其他人员的配置明显比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规定的19人多出了203人。其他人员占总人数的35.74%,比5%的比例多出了30个百分点。而且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人员的比例都远远高出文件规定的5%比例。以原易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原易家墩街辖区人口94185人,按照文件规定应设编制68人,其中医生28人、护士28人、公共卫生医师9人,其他人员3人。事实上,原易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有人数134人,其中其他人员61人。如果按文件5%的规定比例要求,其他人员应该为3人,原易家墩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将无法保障。因为医院正常运行除医生、护士外,还需要管理人员、检验、财会、药剂、门卫、工勤人员等人员。硚口区除7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还有3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长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宝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这3家以盈利为目的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构成比例也远远高出了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的规定。

    2、编制设置不科学。根据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的规定,只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核定编制,而不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核定编制。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实际情况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来自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且远城区都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编制管理,中心城区也应该将他们纳入编制管理。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因没有纳入编制管理,目前在招聘医生、护士尤其是招聘护士非常困难。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存在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为此,委员建议:

    1、增加编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编办〔2009〕105号)文件的规定,建议公共卫生医师的配置按照国家规定,每万名居民配置2名公共卫生医师,其他人员应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编制的30%配备。
    2、将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编制管理。
                     (作者是硚口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