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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湖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4-09-15 00: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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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湖北省委员会


    从“十一五”时期,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对区域发展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产业发展政策也进行了重大调整。近年来,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以及建设“两型”社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齐聚湖北,为湖北下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要求我们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为重要抓手,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把产业集聚发展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产业集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湖北整体实力的快速提升,实现湖北的跨越式发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通过产业集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创新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战略转型的关键在于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辐射带动力强,将成为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是未来我省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

    一是要把政府推动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进一步集中财力、政策、人才,对一些重大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潜在受益面大的技术项目实施突破,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开发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培育一批创新和科技管理人才,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移,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湖北是科教大省,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二是要重点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示范区自主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经济科技竞争力,使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省创新资源的聚集地,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聚集区。同时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为核心(目前我省已有八个国家级开发区),以葛店、磁湖、荆州、宜昌、黄冈、咸宁等省级高新区为重点,以宜都、夷陵、武穴、石首、鄂州等省级开发园区、科技园区为载体,推进人力、资金、政策等增量创新资源和存量创新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园区集聚,全面增强产业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产业要素向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集聚。产业集聚发展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上下游企业协作效率,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既是过去产业集聚的结果,又是未来产业集聚的方向。只有持续不断的推进生产要素向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集聚,才能巩固和提升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克服要素投入分散造成的资源利用低效率和产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一是要推进生产要素向光电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技术优势产业集聚,通过财政引导资金、产业政策、土地供应等政府可控资源的集聚,吸引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市场配置资源的集聚,使我省的综合科技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二是要推进生产要素向汽车、钢铁、石化、食品等支柱产业集聚,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完善和壮大产业链,提高我省先进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三是要推进生产要素向金融、物流、商贸、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集聚,提升武汉、襄阳、宜昌等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使我省接南转北的区位市场优势进一步发挥出来。要向安徽学习,对省内重点城市逐一制定对策,加快发展。
    四是要推进生产要素向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两型”产业集聚,充分利用承担国家发展战略任务的政策机遇,紧紧抓住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建设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提供的市场机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做大做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两型”产业,打造我省新的优势产业乃至支柱产业。

    3、产业空间布局向“一主两副”集聚。集中投资可以产生投资的高效率,促进各类产业迅速发展。把投资集中在中心城市,可以促进城市的快速增长,进而通过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影响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振兴和发展。

    “一主两副”战略,是湖北“十二五”时期发展的重大开局,是湖北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应该逐步将资源、资金、人才、信息、产业等生产要素向武汉、襄阳、宜昌等中心城市聚集,全面提升“一主两副”的综合实力,促进“一主两副”的率先崛起,提高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的服务能力、辐射和带动能力,从而提高湖北的整体实力。

    “一主两副”的发展,首先在于武汉的腾飞。武汉作为“省域主中心”城市,在“一主两副”战略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定位。武汉要准确把握在“一主两副”中心城市战略中的定位和责任,正视差距,按照省委提出的“五个大”的要求,着眼进一步做大做强,采取切实举措,加快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中心城市功能,担当起“省域主中心”城市和“中部中心城市”的责任,进而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前,武汉已经形成“服务业中心开花”(东沙联通中央文化区550亿、绿地中心400亿)和“环武汉产业圈”(钢构、纺织服装、食品、汽车零部件、家具等大型创业园)。

    武汉的发展要追求对周边地区的大辐射力和带动力,通过“鄂三角”与襄阳、宜昌在产业、交通、市场上的对接,加强在产业转移与集聚、市场体系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协商与合作,探索建立区域共建共管机制,促进江汉平原的崛起。放大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三城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要素流动,促进全省金融、商品、技术、劳动力、旅游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二、要重点突破三大制约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投资环境不优,招商引资不够,是湖北跨越式发展的三大制约因素,也是湖北产业难以集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要下大力气解决发展的短板问题,解决短板,本身就是转变,就是跨越。

    1、突破投资环境的制约。投资环境不优,是制约湖北产业集聚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武汉的“问责风暴”和“城管革命”(如白天取消洒水车等)非常有必要,湖北要想建成全国投资环境最好的地区,就必须有全国最好的有利于促进投资环境改善的制度设计。
    一要做到政策最优。加大优惠政策创新力度,制定一批具有唯一性和地域特色的优惠政策,形成“优中有优、特中有特”的政策优势。
    二要做到收费最低。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规范中介服务单位收费行为,营造“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收费环境最优”的投资环境。当前,对于武汉一年11个亿的ETC的争论很多,最理想的是建设双层长江大桥等大流量过江通道,而取消路桥费。这是最有效的完善投资环境。
    三要做到效率最高。力争做到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方便投资者,提高企业生产率,加速经济发展。在杭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城市还有“全程代办员”帮助投资者,湖北更是需要。
    四要做到考核最严。严把考核监督关,设计一套能够促使部门和责任人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树立主动服务企业的理念,全面提高行政服务主观能动性。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2、突破招商引资的制约。招商引资是湖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基础打不好,发展就上不去。湖北的招商引资要有大动作、大作为,推动产业链招商。
    一要强化招商引资的绩效考核机制。更加突出招商引资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提高相关指标的考核权重。
    二要强化招商部门力量配备。把最得力的干部放到招商引资第一线,加快建立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专业化招商团队。借助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在外湖北联谊组织等的独特优势,采用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定向招商等新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和网络。
    三要经常性地策划和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扩大招商引资声势,强化招商引资的紧迫感,打造招商品牌。
    四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提升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和外来投资的能力,重点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合作交流,重点吸引国内500强企业来湖北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
    在招商的同时要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两手抓。江西从2005年7月开始推进“创业富民工程”,现在有84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年底超过100个),在新余还有“创业大学”,两年培训700多人。

    3、突破体制机制创新的制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最关键的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一要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从市场参与者角色中淡出,将重点转向创造和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提供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大部制改革,力争在改变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上走在全国前列。通过政府部门的整合和调整,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机构数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并及时推广武昌区街道“大部室”。
    二要大力推进管理重心的下移。目前,湖北省市之间经济社会管理职责不清、权责脱节,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条块关系不顺,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要积极推进省市财权、事权改革,进一步完善省市分税制,扩大市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管理权限。
    三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发展最成功的国家或地区都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或地区。东部发达地区改革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要高于中西部地区。我省政府控制和支配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力量强大,而政府配置资源的效率要远低于市场,并且容易滋生腐败、寻租等不法行为。要加快资源配置主要由政府支配向市场支配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我省要素市场建设,尤其是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培育市场主体。打破区域市场分割,建设统一的大市场,释放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