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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运输结构促进湖北航运新一轮发展

2014-09-15 0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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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华


    近日,武汉新港标志性的大型功能性项目、高330米的武汉长江航运中心大厦项目开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长江中游现代化水平最高、最具国际化、服务功能最完备的港务枢纽综合体。同时,武汉正在筹备组建的航运交易所,有望于今年11月挂牌入驻武汉长江航运中心大厦。这些都将为提升长江中游港口航运综合功能、促进长江黄金水道开发利用、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奠定坚实基础,标志着湖北航运新一轮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也正是在我省航运春天到来之际,我在湖北省政协委员吴克利等同志的配合下,就如何更好地调整运输结构、适应航运新一轮发展需要这个主题,对我省地方航运企业华航集团、武汉创新江海运输公司及荆州湖北通运公司进行了一些调研,听取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湖北航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国内基础设施的突飞猛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形式全面发展。其中水运业由于其运量大、成本低、占地小、污染少等独特优势,成为沿江大宗物资特别是煤炭、钢铁、矿石、石油等的主要运输方式。目前,长江水系货运量占到了全国内河水运量的80%,沿江所需85%的铁矿石、83%的煤炭和85%的外贸运输以及中上游90%的外贸运输都依托长江航运,长江航运在流域综合运输体系的地位日益突出。

    今年以来,随着发展长江等内河水运上升为国家战略,湖北航运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湖北地处我国中部,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同时,湖北又位于长江中游,境内拥有长江干线里程1060公里,占长江干线的36%,占中部“沿江经济带”干线通航里程的72.6%。在国家大力发展内河航运的今天,天然的优势使武汉建设中部航运中心得天独厚。我们必须抓住发展我省航运的历史性机会,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明的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加快水运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以促使湖北航运发展江海直达、外贸运输为突破口,带动湖北航运新一轮大发展,为湖北发展外向型经济、走出长江、走出沿海、走出国门服务,为实施湖北“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当前调整水运运输结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是全面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航道升级改造、干支联网工程,增加高等级航道,改善水运通航条件,延长通航时间和通过能力。
    二是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重点发展江海直达船舶,外贸集装箱船舶等,加快船舶运力结构调整。
    三是着力优化运输组织结构,促进干支直达和江海联运,加快形成集装箱、铁矿石、煤炭、滚装汽车、石油及液体化工等专业化运输体系;整合航运企业经营资源,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输,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四是发挥港口枢纽作用,优化港口布局。我省沿江主要港口要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不断推进港口功能物流化、码头专业化、功能配套化。加快推进武汉新港建设,重点发展外贸集装箱、商品汽车和大宗散货运输,增强武汉航运中心的能力,不断满足大型外贸型船舶靠泊的需要。
    五是提高湖北航运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水平,大力发展绿色航运,促进低碳水运经济建设。积极培育湖北航运新的经济增长点,更新发展理念,鼓励江海直达运输,努力提供更安全、更经济、更高效的航运公共服务。

    二、地方航运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省属航运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就我调研的几家航运企业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瓶颈问题:
    一是企业利润率低,盈利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以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为本地大型水运企业,其江海直达业务为我省电煤运输由海进江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全省绝大部分的发电量将依赖于火力发电。目前,我省电煤储量约220万吨,而省经信委要求我省电煤储量在7月底之前务必达到370万吨。这其中的150万吨缺口将有100万吨要依靠由海进江的水运完成。然而由于由海进江电煤运输周期相对较长、燃油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航运企业面临成本上涨、利润下滑等严峻形势,江海直达业务基本上难以盈利。
    二是融资渠道缺乏,持续发展的资金得不到保障。特别是中小企业贷款困难。而且在航运企业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较高的企业贷款利率使企业负担日益沉重。
    三是对航运企业的政策优惠力度不够,例如燃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对航运企业未出台相应补贴机制。另外,对发展江海直达船舶、港口物流园区的用地问题等也缺乏相应的鼓励措施。

    三、有关建议
    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航运业政策扶持,为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创造条件。政府应对航运企业特别是经营江海直达的企业给予更多政策扶持和融资渠道支持,帮助航运企业、特别是地方重点大型航运企业协调各方关系,开通融资渠道(如给予无息贷款)、实施专项资金补贴(如电煤运输补贴、燃油价格上涨的补贴机制)等;进一步鼓励发展运力,充分运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政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运用机制,鼓励淘汰老、旧、小、杂船舶,大力发展大型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江海直达船舶。对港口物流园区和码头建设用地审批予以适当倾斜。进一步完善沿江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冶金、电力、石化、钢铁、汽车、造船等适合临水布局的产业向沿江合理布局,形成沿江产业群。

    二是地方财政要抓紧研究实施有关优惠办法。抓紧研究制定“江海直达”航运管理实施细则及航运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航运企业集装箱“江海直达”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审查工作;施行税费优惠,形成航运业投资洼地。

    三是国家航运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对江海直达外贸船舶实现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对外开放签证窗口。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及危险品货物的申报工作,原则上当日办结。

    四是省市口岸管理单位要加强口岸管理。做好集装箱顺利出港、对外贸集装箱优先放行、通关服务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口岸联检“一站式”服务功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缩短通关时间。
    五是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信息引导。科学确定“江海直达”航线的船舶数量和服务标准,做好运力调控、船期信息发布、运营监管等工作,更好地服务经营江海直达外贸业务的航运企业。有些方面可以借鉴荆州市港航管理局的做法,由港航管理局出面与银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政银合作”(港航管理局为银行进行融资业务),为中小航运企业提供船舶抵押融资搭建良好的平台。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