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委员 >委员建言 >议政建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2014-09-15 00:58:59  
字体大小:【


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

    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对减轻我省中小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许多市场制约因素没有得到根本消除,加上有些政策未能很好地落实,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热衷于抓大企业项目,对中小企业关心不够,中小企业办事难、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中央和省里对中小企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尚未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中小企业的负担普遍较重,创新意识不足,产品档次低、质量差,部分中小企业因产品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升高等因素的影响,经济效益剧烈下降,亏损不断加大。

    四是一些地方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干预过多或审批事项过滥,少数基层职能部门人员对中小企业歧视甚至“卡、拿、要”,使企业不堪重负。

    五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较差,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拆迁了中小企业的厂房,但补偿不能及时到位或者补偿不足,致使企业不能很快恢复生产甚至陷入困境;一些城市在市容整顿中过高规定生产环境或者市场设施水准,使一些本小利薄的中小企业因资金困难、成本加大不能适应而难以为继。

    二、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为了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特别是地方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中小企业对发展地方经济以及吸纳劳动力就业、改善民生、活跃市场、促进技术创新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应正视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把发展中小企业作为发展经济的头等大事抓好、抓细、抓落实。认真检查本地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障碍,逐项落实政策,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2、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政策法律体系,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干预和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取消对中小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摊派,降低和减免税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同时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明确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鼓励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创办或领办中小企业,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中对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3、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率,鼓励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建立类似于国外的“天使基金”,支持高科技风险投资企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信用等级。

    4、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调解中小企业劳资矛盾。鼓励中小企业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等与职工建立协商机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生产和社会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严厉惩治少数基层职能部门人员对中小企业“卡、拿、要”的不法行为,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并将服务质量和企业满意度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对于在城市化中拆迁了中小企业厂房却不能及时补偿到位或者补偿不足、致使企业不能很快恢复生产的情况,政府要依法干预,维护受影响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尽快得到合理补偿,恢复生产。在市容整顿中应充分调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需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规定生产环境和市场设施水准,照顾中小企业的合理利益,对因市容整顿而增加成本或者资金困难而难以为继的,应根据情况给予减免税费等帮扶措施。

    5、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政府要积极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以优惠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和资金支持,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创造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的局面。

    6、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积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引导和信息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