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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低产林改造的建议

2014-09-15 00: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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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一、我省森林资源及低产林现状
    湖北省现有林地12943万亩,其中有林地7872万亩、疏林地187万亩、灌木林地2976万亩、未成林地和其他林地1365万亩,林地面积在全国排第13位;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260.1650万立方米,占1.3%,四旁树蓄积量1026.4590万立方米,占5.0%。活立木蓄积在全国排第17位。全省林木蓄积年净生长率为5.22%,年平均净生长量为997.5310万立方米。林地产出率在全国排第26位。据测算,在现有的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中,共有低产林面积约2100万亩,这些低产林有的分布在高山偏远地带,有的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区。由于自然和政策的因素,这些低产林不能进行伐后重造,只能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等措施来提高森林质量,以增强其生态防治效能。真正土壤深厚肥沃、立地条件比较好,交通比较方便,适宜通过连片开发来提高林地产出效率的低产林,全省约500万亩,占现有低产林面积的25%。

    二、我省低产林改造的进展情况
    自2008年低产林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按照“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培育速生丰产优质高效森林资源和林特产品”的建设目标,截止2010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改造低产林225万亩,建成速生丰产林149万亩,高效经济林76万亩。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现场视察调研并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党委政府也是高度关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坚持高位推动。二是社会参与热情高。特别是企业造林和大户造林非常踊跃,初步形成了规模经营和连片经营的格局。三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筹措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企业投资、专班经营”、“个人投资、自主经营”、“集体开发、承包经营”、“合伙开发、股份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创新了改造模式,活化了经营机制,激发了改造活力。四是政策扶持力度大。咸宁、黄冈、襄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支持低产林改造的政策措施,对资金项目优先安排,对工作部署优先考虑。五是统筹协调到位。各地将低改与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集体林改制度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一些生态效益较差的地方得到治理,一批经济林优势板块基地正在建设,晨鸣集团、凯迪公司等企业的工业原料林和能源林基地建设进展顺利。

    三、低产林改造存在的问题
    1、不按规划设计施工,部分地方改造对象选择不当,没有很好地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良种使用率比较低,整地质量差,采伐设计和实际情况不一样等。
    2、政策不配套,低产林中涉及到的部分成片人工林、生态林、天然林等若要改造就必须砍伐。但当前对这些林木的砍伐受到国家政策和法规的限制,尤其是采伐指标的限制,严重地阻碍了低产林改造工作的进程。
    3、资金投入困难,实施低产林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湖北省低产林改造每亩投入300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每亩100元,业主和地方自筹200元,多数情况下业主和地方自筹资金难以到位,资金问题制约着我省低产林改造工作的进展。
    4、规模改造难度大,近几年进行的集体林权改革,我省的荒山、林地大部分已经承包到户经营。若要规模改造,工作量大,即使要连片千亩规模至少涉及上百农户,加之一些户主外出打工难以找到,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低产林改造工作的进度。

    四、加快我省低产林改造的建议
    1、科学规划设计。科学规划是做好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先规划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的原则,认真把好设计、改造、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一是所选树种一定要适合当地生长,而且是比较效益最好的树种。二是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搞强迫命令。三是根据市场需求、自然条件、发展基础和产业布局等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培育具有自身优势的特色品种,在全省逐步形成若干特色,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林业产品产业群、产业带。四是组织力量对全省气候、土壤、森林生态、林木品种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为制订规划、合理布局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加强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水土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化、现代化建设水平。
    2、健全投入机制。即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农民投入、金融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种苗补助、保险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林业企业和林农的扶持力度。对目标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进行整合,把有关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学技术推广、退耕还林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木本油料专项资金,以及水利、国土、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相关资金有效整合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紧研究和出台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在延长贷款期限、完善简化林权证抵押贷款手续、融资担保、森林保险等方面大胆创新,解决林农抵押贷款难的问题,加大信贷对低产林改造的支持。三是千方百计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探索拍卖、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强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解决评估师短缺的问题,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对于高山住地远、投入大、老百姓一家一户无法经营管理的林地,可采取以村为单位统一规划,动员村民联合进行规模化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招商引资项目,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开发。四是处理好农民和企业的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避免发生脱贫致富期望过于热切而廉价转租、转包集体林权。
    3、培育龙头企业。开展低产林改造,核心是农民增收、中心是产业发展,关键是龙头带动。从规划开始就要注重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通过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采取租赁、承包、联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和办法,大力发展特色林业,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创新林业经营方式,形成一批以资源培育为主导、集约经营、各具特色的林业产业带和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专业协作配套的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带动林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4、形成改造合力。主管部门要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宣传低产林改造的意义、作用、政策。建立公示制度,将改造任务地点、实施主体等按规定进行公示,使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林农和业主理解并参与低产林改造工作。抓好示范引导,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低产林改造工作。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引导媒体正确对待正确报道低产林改造,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