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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促进湖北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2014-09-15 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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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一、制约湖北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严重滞后,成为农业生产的瓶颈。我省水利设施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很多设备已严重超期服役,损毁严重,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以荆州市为例,全市内垸沿湖、沿骨干排灌渠道的病险涵闸达40%,排涝泵站及机电设施老化坏损率达到70%,且涵闸、泵站等排灌设施不配套,大多数中小沟渠淤塞严重,农田沟渠不通。
    2、三峡工程建成后,下游部分水环境出现新问题。三峡工程建成对三峡下游的江汉平原防洪无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昔日的泄洪区已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的粮仓。但是这一超大水利工程对部分地区的水环境影响亦是深远的。调研发现,荆州地区原有的灌溉系统是与三峡工程建成前的水资源相配套;三峡工程建成大坝截拦蓄水后,由于清水下泄,荆江地区长江干流及部分支流水位出现很大的下降,原有的灌溉系统灌溉取水困难,眼看水哗哗地从农田旁流过,但难以灌溉良田。
    3、种粮比较效益低下,严重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正常年份,以中稻平均亩产600公斤计,稻谷按2.2元/公斤收购,平均种水稻毛收入1320元/亩,扣除生产资料及机械作业等的成本计约550元,纯收入大概788元/亩;而棉花平均亩产一般可达400斤,市场收购价按4.5元/斤计算,棉花毛收入可达1800元/亩,扣除各种成本600元,每亩纯收入可达1200元;如种蔬菜或其他经济作物收入更超种粮效益。
    国家的粮食保护价渐渐失去了保护粮农种粮积极性和效益的作用。国家出台粮食的最低保护价的初衷是以防谷贱伤农,但是由于粮食保护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国家每年出台的粮食保护价已成为粮食市场限制农民粮价的参照标准,保护价成了伤农价。
    抵御粮食生产风险机制不健全,种粮补贴标准过低。农业保险对粮农种粮风险赔付标准太低,仅为200元/亩,远低于种粮的投入,保险起不到应有作用;种粮的三项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偏低,2010年荆州的“三项补贴”共计6.4亿元,具体落实到粮食生产的补贴约为100元/亩左右,相当于一公斤稻谷补贴不到0.2元,远不能解决种粮的效益低下问题,亦不能抵消生产资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影响到粮农种粮的积极性。
    4、粮食挂帐问题突出,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严重不足。由于种种原因,粮食生产贡献越大的地区,所背负的财政包袱就越重,对地方发展就形成了一种无形的限制。以荆州市为例,目前经省政府审计认定的荆州市粮食财务挂帐总额为55.3亿元,其中政策性挂帐为41.7亿元、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13.6亿元。全市的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严重不足,目前仅为8855万元(其中市级215万元、县级8640万元),还不足以支付一年的政策性财务挂账的利息(1.3亿元),造成新增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无法落实。
    5、农业开发项目地方配套压力重,项目推进难度大。按国家政策,高产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均需地方配套资金15%,堤防水利建设项目有的需要地方配套资金50%,目前的“吃饭”财政,根本没有办法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以致地方项目越多,县级财政压力越大,各地对地方配套的农业建设项目积极性不高。
    6、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对地方的财政贡献小。仍以荆州市为例,市级以上粮食加工重点龙头企业虽有37家,而年销售收入上10亿元的只有福娃集团、江湖浪米业和白云边集团3家。效益最好的福娃集团2010年产值亦没有突破50亿元。粮食加工总量虽大(已达500万吨),但加工企业的技术水平低下,大多在进行简单的初级加工,不具备精深加工能力,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有市场号召力的精品名牌,产生的利润极其有限,对地方的财政贡献率不高,这些与湖北省的粮食生产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
    7、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粮食要实现持续增产,科学技术是关键。当前普遍存在高产及超高产粮食新品种与现有推广体系不配套,新品种的增产潜力不能发挥的问题;一家一户的小农耕作体制与快步发展的规模机械化不适应,农业的生产效力低下。全省对乡镇农技推广工作采取“以钱养事”后,不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有事临时雇技术人员,不利于推广技术的田间落实,也不利于技术人才储备和推广技术积累。目前推广审定的粮食新品种由种业公司自行进行配套技术推广,存在着商业行为。

    二、建立促进湖北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长效保障机制的建议
    1、加强主产区商品粮基地建设。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市、区)粮食产量占到全国的70%以上,粮食收购量占到90%以上,湖北在其中地位非常重要。加强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建设是保证我国粮食生产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基础和关键。一要继续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新的“圈地运动”,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二要加强粮食主产区农田的基本建设,整治小型河流、沟渠的排灌系统;加大投入,偿还多年未开展大规模农田建设的欠账;争取国家重视三峡工程建成后部分地区水位下降形成的灌溉问题;取消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建设项目的地方资金配套。三要提高粮食主产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四要恢复和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制,以搭建起配置合理、功能齐备、精简高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2、制定合理的粮食最低保护价,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机制。要建立科学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CPI上涨因素、国际市场价格、财政承受能力和粮食总量平衡状况,科学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格,真正起到保护粮农利益、持续维护和提高粮农种粮积极性的作用。同时要完善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的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家发改委统一负责,并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政策的执行和监管,中央储备粮库点、地方储备粮库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等具备资格的企业一视同仁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主体,负责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与储存。
    需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制度。适当提高种粮的直接补贴标准,做到种粮比较效益不能明显低于种其他经济作物。同时调整补贴资金来源,建议国家适时开征粮食消费税,由中央财政集中用于对粮食主产区粮农生产进行补贴,以体现粮食的销区对产区的扶持。要尽快探索建立新的粮食生产保险体系,通过优惠政策来增强粮农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妥善解决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财务挂账包袱。以荆州市为例,从1950年至2010年,全市共向国家提供商品粮500多亿公斤,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亦使荆州市承受沉重的经济损失。从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开始到1997年粮食定购合同结束,荆州市共调出平价粮食338亿公斤,国家指令性计划和较大的粮食平议价差,使荆州市成为产粮大市、经济弱市、财政穷市,我省其他产粮大市大县情况亦然。建议对政策性的财务挂账由中央财政划收、农发行清算,在目前没有划收的情况下应实行挂账停息。
    4、扩大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加大对粮食加工产业的扶持力度。按照《湖北省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鄂财发〔2005〕6号文件)规定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依次使用的范围测算,各地的缺口都大;以荆州市为例,实际需要粮食风险基金1.53亿元,目前缺口6424万元,省财政应适当增加各地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以实现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我省粮食加工产业,尽快让一些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