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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建议

2014-09-15 0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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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以省会城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沿干线铁路经济带和延长江经济带”。这意味着长江流域的新一轮开放开发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09年11月,湖北省正式启动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标志着湖北“两圈一带”战略开始全面推进。当前,进一步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对于湖北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长江干流为主轴的综合交通走廊尚未形成。

    2、产业竞争力不强。产业支撑和带动力不强是当前制约湖北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沿江的新型工业化整体水平不高,优势突出的支柱产业尚未形成,农业产业化集中度较低,龙头企业偏少,特色不鲜明,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服务体系不健全,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强劲。

    3、资源整合不充分。长江湖北段岸线资源长度位于沿江各省市之首,但对岸线的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环境以及开发利用功能缺乏统筹规划协调,利用率不到20%,明显低于江苏、上海。在水能和港运资源开发方面,存在航运、港口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无序竞争,没有形成拳头、竞争力弱,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在旅游资源开发方面,缺乏必要的衔接和整合,没有形成整体的旅游品牌,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

    4、环境保护压力较大。目前,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沿江地区分布了不少高耗能、易污染的工业项目,一些开发项目更多地考虑经济效益,项目布局和环保措施不合理,对生态和防洪都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进一步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建议
    (一)以发展长江航运为核心,加快沿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推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安庆至武汉段6米水深、武汉至宜昌段4.5米水深航道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形成以“长江—汉江运河—汉江”1000吨级高等级航道圈为主体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的航道体系,积极支持建设长江中游现代港口体系,着力将武汉打造成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2、以发展航运为核心,加快建设长江中游综合交通运输枢纽。重点完善水运设施,积极推进港口与航道建设,大幅提升长江干线航道的通航能力,完善干支直达的水运网络。支持江海直达运输,加快发展标准化、专业化运输船舶。加快建设沿江高等级公路、铁路,完善沿江通道布局,着力构建江汉平原腹地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一批过江通道,提高南北贯通能力。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的辐射带动能力。对岸线资源实行统一规划、高效利用,限制现有中小企业对岸线的低度开发,鼓励大型企业委托港务集团统一建设。

    (二)推进全国物流中心城市及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建设
    1、促进武汉“全国物流中心城市”功能快速形成。
    2、将宜昌物流中心纳入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对三峡航运翻坝中转中心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三)协调沿江地区产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支持沿江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支柱和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武汉黄石段冶金、石化、汽车、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宜昌荆州段化工、新材料、环保、水产林果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武汉荆州段农副产品深加工、棉纺、精细化工、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现代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引导沿江地区合理承接产业转移,建立荆州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飞地”经济,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实现产业的错位发展,增强产业的集聚。

    (四)着力建设新型城镇连绵带
    围绕“一核六点”布局沿江城镇体系。充分发挥武汉核心作用和宜昌、荆州、黄石、鄂州、黄冈、咸宁等重要节点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功能。协调推进“以港兴城”战略,着力提升沿江地区城镇化水平,力争实现带域内20个县(市、区)生产总值均超过200亿元,培育发展2—3个城区人口过百万的大城市的发展目标。重点发展中小城市,提升鄂州、黄冈及咸宁城市化水平,着力扩大洪湖、赤壁、石首等中小城市的经济规模和城市规模。大力发展沿江重点镇和中心镇,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五)加快汉江流域综合开发
    1、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兴隆水利枢纽、引江济汉工程、部分闸站改造、局部航道整治等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引江补汉神农溪调水工程、碾盘山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
    2、加快推进汉江航运枢纽建设,形成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高等级航道圈,建设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率的汉江港口体系。

    3、开展土地整理、低丘岗地改造、滩涂开发、村庄整治等,增加耕地面积。实施“移土培肥”工程,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4、重点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着力建设集文化考察、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和购物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要支撑。

    5、构建以汉江为纽带,以武汉、襄阳、十堰三个城镇密集区为支撑,以中小城市为节点,三条城镇发展主轴和五条城镇发展辅轴相联结的汉江流域沿江特色城镇带。
    6、重点建设丹江库区水源涵养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汉江中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江汉平原农田防护和用材林功能区。

    (六)加快实施重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降低三峡水库“清水下泄”带来的影响
    1、加快重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新增和改造加固沿江灌溉涵闸及配套泵站,为抗旱减灾提供基础保障。
    2、大旱之期,及早实施三峡、丹江口水库的应急补水调度,加大泄量,抬高水位,保障沿线地区人畜饮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

    (七)建立长江中游平原农业生产补偿机制
    建议在财政、税收、金融政策上给予粮食生产基地更大的支持,在农产品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其它涉农工业项目上给予更大的倾斜,在农业结构调整、销售、定价自主权上适度放宽,在收购任务、定购任务、最低保护价方面灵活控制,在粮食挂账上给予减免,在水利设施、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本建设上给予重点投入。

    (八)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带
    1、科学布局临水产业,重点加强水资源、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道治理,维持河势稳定。
    2、加大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致性。
    3、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保护重要与敏感生态功能区,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
    4、有序布设耗水企业,根据沿江不同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与条件,实施差别政策,以控制产业不合理发展对沿江环境造成危害。
    5、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处理能力。

    (九)着力协调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协调构建区区联动及区港联动机制。推进沿江地区物流中心、口岸、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区联动、区港联动。支持宜昌、荆州、黄石、鄂州、黄冈和咸宁等设立出口加工区和来料加工区。推动外贸出口,完善“大通关”环境,建立区域报关网络,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开展起运港退税试点,积极支持武汉新港设立内陆保税港区。

    2、协调构建跨江联合开发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错位发展的原则,加大长江南北联合开发力度,促进市场要素进一步融合,申报开展试点,按照充分协商、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跨江联合开发。

    3、协调构建长江中下游省市合作开发机制。推动“后三峡时代”湖北与重庆的新联合与新合作。建立与江苏沿江开发联动机制,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联合湖南、江西,积极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促进沿江各地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凝聚合力,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的新一轮开放开发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