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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2014-09-15 0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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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小企业已成为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生力军,在欠发达地区解决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近几年,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提升,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金融机构“难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成为阻碍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虽然近年来,各金融机构把拓展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作为业务发展的增长点,推出了不少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中长期存在着供不应求、供求失衡的金融抑制,导致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和发展抑制。
    1、小企业融资需求增长与金融资金外流加速并存。县域经济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小城镇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产业化等给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创造了发展的机遇与空间,使得其融资需求不断增长。但与此同时,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外流的趋势却依然有增无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存差年年放大。
    2、小企业融资需求被抑制。欠发达地区金融外部环境不佳,小企业贷款资信不足,风险补偿机制欠缺,又缺乏担保机构,贷款准入要求高,抵押资产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即使符合贷款条件,又因手续繁琐、操作性差、中介机构门槛多、收费高,繁多的手续费增加了企业的支出,使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难以承受,贷款欲望被抑制,不得不选择少贷或者不贷。
    3、小企业融资方式单一,仅限于担保贷款。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方式十分单一,基本上仅限于以实物为基础的担保性贷款,信用贷款几乎没有。
    4、小企业贷款申办审批时间过长。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有效抓住时机,对于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然而,有关调查显示,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向大型商业银行所在地支行申办贷款,获批时间最快的要1-2个月,通常为3个月左右,最长的甚至要1年。

    二、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1、小企业的先天弱势决定了其融资的劣势地位。其一,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难以承受市场价格的波动,面临较大经营风险与信用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对其放贷时小心谨慎。其二,欠发达地区县域部份承接发达地区转移的高污染、高耗能小企业和建立在技术水平低、生产条件恶劣的小企业,因与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相违背,且生产安全性较差,既不能获得国家政策支持,也难以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其三,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实力有限,符合金融机构条件的抵押物少,限制了其融资能力。一方面,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地处县域范围市郊或者乡镇,其房产价格相对较低,可抵押房产总量不足或者法律手续不全,无法作为有效抵押资产;另一方面,多数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机器设备品种多、数量少、价值低,难以正确评估其市场价值,且通用性能差,科技含量少,市场化程度低,导致无法用企业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或者只能贷到少量贷款。
    2、金融体系与制度方面的缺陷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一是我国金融机构仍以大商业银行为主,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小金融机构。而大商业银行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实行集权式贷款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将大量的信贷资金向上层集中,使得基层金融机构贷款权限缩小,造成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贷款困难。二是金融机构实行更加严格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这虽然对于控制金融风险,防止银行不良资产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发展,加大了处于融资劣势地位的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贷款难度。三是金融机构注重自身经营效益,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支持热情不够。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单笔融资数量少,发放贷款成本高,因发放贷款创造的派生存款少,衍生的中间业务收入不多,利息收入不高,但风险却很大,使得金融机构缺乏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动力。四是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服务手段相对滞后,满足不了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贷款品种较为单一,除推行抵押、质押、担保授信业务外,未能根据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为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创新一些特色产品,使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可选择贷款品种十分有限。五是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制约了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贷款。一方面,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信用担保保险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拓展。另一方面,政府支持创建的担保公司无法满足众多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需求,难以承担担保重任。
    3、信息不对称影响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它对企业的了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财务报表,而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取代财务报表的多是记录生产经营活动的流水帐,造成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融资。

    三、解决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一)企业自身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解决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终还得依靠企业自身的艰苦努力。一是要讲求经营效益,提高生产安全性,增强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三是要积极关注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制定科学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努力壮大自身实力。四是要提升管理者素质,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综合能力。五是要讲求信用,提高诚信度,为企业今后的继续融资奠定信用基础。
    (二)政府要加大支持与引导力度
    1、加强融资政策支持。一是对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经济效益突出、资源消耗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产业功能区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健全劳动保障体系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施政策倾斜。二是对为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给予财税扶助政策、贷款财政补贴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2、从长远考虑有选择地招商引资。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产业。对于发达地区转移出来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落后淘汰的产品要谨慎引进。
    3、组织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管理者与财务工作者提供财务知识培训与账务辅导,引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
    4、不断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投资环境、信用环境,为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发展与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金融系统要给予倾斜照顾
    1、根据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开发、拓展小企业金融产品的宽度与深度。
    2、改革信贷管理体制。一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应下放小企业贷款权限,充分发挥县域分支机构自身决策上独立性强、经营上灵活性大的特点,积极开发贷款品种,拓展信贷经营模式,支持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应简化小企业贷款手续,科学设计小企业贷款流程,压缩贷款申报审批时间,即时对符合条件的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3、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允许民间成立小额贷款组织;设立更多的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为县域小企业和小额贷款需求者提供直接服务;鼓励保险机构推行小企业贷款风险保险,如保险与贷款相捆绑的模式——中小企业抵押保证保险贷款、对小额贷款借款人还款提供保障的保险——小额信贷保证险等。
    4、对有效益、守信用、发展前景较好的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开放信用贷款。
    5、建立符合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应根据欠发达地区县域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客观评定信用等级,而不能简单地套用大中型企业的评级标准来衡量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