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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的建议

2014-09-15 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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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山委员


    信访作为我国特有的政治现象,它是政府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和“信号灯”。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转型的速度不断加剧,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复杂调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将会更加凸显,信访工作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和“联心桥”的作用,从维护党和国家形象以及集中民智、聚集民心这个政治意义上讲,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尤为重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的重要性
  第一,新形势下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十八大精神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及时了解民情,充分集中民智,切实为民谋利,最大限度地调动科学发展积极因素,凝聚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倾听群众呼声、吸纳群众智慧、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这项工作做好了,我们就能进一步把广大人民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群策群力地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质量是构建平等、自由、公正、法制社会的需要。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明显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得到解决,就会影响改革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体察群众疾苦、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利益冲突、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做好了,我们就能有效地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更好地帮助群众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力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共建设、共享有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第三,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质量是实现人民爱国、诚信、敬业、友善、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现阶段,信访已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加强信访工作,就是要尽可能恰当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正当要求,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和条件。通过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不断调整、完善和优化各项政策,改进各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影响信访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
    尽管各级各地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花了很多心血,做了大量工作,但各地的上访仍时有发生,并且出现了一些“缠访”、“群访”、“越级访”、“恐吓访”、“胁迫访”等怪状。这些怪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在自身利益受损后又得不到公正解决所产生的对立情绪。这种怪状不仅加大了信访工作解决问题的难度,而且造成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信任度逐步削弱。造成此种怪状的以下影响因素值得关注:
    因素一:少数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与群众对立起来。三是少数干部脱离群众。
    因素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人为地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甚至违背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给政府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威信降低、形象受损。三是令出多门、口径不一、相互矛盾,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素三:部分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一些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越级上访,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三是信“闹”不信“理”,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法律意识淡薄,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因素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群众反映的干部和政府部门的涉纪、涉法的举报投诉敷衍塞责,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

    三、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的建议
    1、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变群众上访为群众在家等接访、干部带着感情多走访、满怀深情多下访。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在基层部门全面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和公开承诺制,切实提高初次信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结案率,采取有力措施,尽量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温馨和谐的“温度表”、体察民意的“寒暑表”、社会稳定的“健康表”、社会矛盾紧张的“减压阀”。为此,要有硬措施体现“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量化到人、考核到底”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干部走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彻底解决在基层。
    2、提前开展规范预防工作,变消极应付、被动候访为主动出访。及时发现、了解、掌握苗头性、倾向性、前瞻性的信息,预先谋划,做好应对之策,防患未然。对那些群众虽然未反映,但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的潜在问题,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具体措施上,一方面,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3、协调各部门共同应对,变单纯信访为系统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信访问题单纯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能解决而不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好纷繁复杂的信访问题。
    4、集中处理陈年信访积案,变“信访积案”为“信访急案”。综观各地信访情况,都存在不少积压了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信访案件。对这类陈年信访案件,不能等闲视之,而应该及时“清瘀”,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经办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既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又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对上访人进行教育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可能帮助上访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加大信访工作执法力度,变无章可循为有法可依。信访中凡涉及触犯国家法律的应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能以和谐稳定为由而放弃对违法犯罪份子的打击力度。对无理反复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人员,由信访部门建立台账,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处置。(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襄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湖北常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襄阳长春高中董事长,襄阳王胖子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