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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放先导战略扩大对台招商引资  着力培育湖北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09-15 0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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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良华委员


    省第十次党代会从建设重要战略支点出发,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建设“五个湖北”奋斗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我省对台工作特别是对台经济工作必须把握主题主线,深入解放思想,坚持开放先导战略,扩大对台招商引资,努力为湖北跨越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自2008年两岸关系发生重大转变以来,台资加速向湖北转移。可以说,这五年是台资在鄂增长最快、取得效益最好、投资结构日趋优化的五年,台资已占我省引进外资第二位,并有赶超港资的强劲势头,因而,开展对台招商引资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应当有所作为。

    一、当前台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去年下半年,省台办对全省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我省对台招商引资仍处“全国第一方阵”,但从全国来看,与先进省份相比差距较大。截止2011年,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引进台资项目总数分别是我省的10.2倍、10.99倍、3.25倍和5.56倍。经分析,阻碍台资企业在我省发展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四难三忧两不畅”:
    所谓“四难”:一是融资难。2011年,全省仅有23个台资项目向银行融资,融资主力是富士康等大型台企,中小企业融资不足20%。二是用工难。在鄂台资企业有近三成面临劳动力短缺。三是征地难。这是当前台商工业园、农创园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四是转型难。由于受外部环境影响以及企业自身的内生动力、技术条件、资本实力等因素的制约,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步履维艰。
    所谓“三忧”:一忧发展环境。“政策够用不管用”的现象突出。二忧生产要素。不少台企面临劳动力成本增加、电力供应紧张、交通运费上涨等问题。三忧市场开拓。台资企业进入国有、民营大企业采购体系障碍重重,有的受准入条件限制,被排除在招投标之外,无法与本土企业公平竞争。
    所谓“两不畅”:一是从境外打进资金进帐较慢,一次性不能提取大量资金,导致资金流转不畅;二是出关手续比沿海地区繁琐,办事不畅,导致台企时常在履行国际经济合同时延误失信,受到损失。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认识因素,少数地方领导干部对台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环境因素,少数部门尚未形成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合力;三是自身因素,个别企业投资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

    二、几点建议
    2012年,省委常委会提出了把我省培育成为中西部最重要的台资密集区。前不久,李鸿忠书记在省委相关会议中强调指出,改革开放是永久红利,不改革开放,败局已定,改革开放不够,弱局已定。因而,我省对台经济工作应高举开放的旗帜,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中西部最重要的台资密集区目标,坚持开放先导战略,大胆改革、大胆开放、大胆突破,努力为湖北跨越式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确立打造中西部最重要的台资密集区的总体目标
    从我省对台工作的实际出发,应树立起五个奋斗目标:争取今后五年内,全省引进台资企业总数、合同台资额、到位台资额在中西部地区居于前列;台资在我省利用外资中达到首位;台湾前百大企业入驻湖北达60%以上;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和规模的涉台园区;引进一批台资大项目落户湖北;力争将湖北打造成中西部最重要的台资密集区,使台资企业成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进一步营造高度重视对台工作的政治环境
    首先是营造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对台招商引资及转型升级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市(州)委书记作为本地区对台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统筹协调对台工作。其二是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署、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对台系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动实施、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第三是加强对台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是调整充实县区一级台办力量,提升全省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水平。
    (三)完善台资企业转型发展有关政策,进一步营造宽松灵活的生产经营环境
    2012年1月1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23条),台商反映强烈。当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其规定。一是加强财税支持,建立投融资机制。继续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建议省直相关部门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财税及投融资支持政策。二是拓宽招商渠道,推进涉台园区建设。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大力推进“台商工业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建设。三是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强化鄂台科技创新与合作。大力推动我省台资企业实施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三自主转型升级工程”。建立鄂台人才培养基地及鄂台青年培养基金,鼓励支持鄂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加快台湾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资助标准由省有关部门提出办法实施。四是搭建交流平台,拓展经贸合作渠道。除继续举办好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外,积极争取“两岸中小企业论坛”落户湖北。支持各市(州)搭建各类与台交流合作平台。五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排忧解难。支持台资项目进入全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建立台资企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向台资企业延伸覆盖;优化出入境监管。在进出口通关、出入境检疫方面,对台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模式和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台资企业贸易收结汇和出口退税手续。
    (四)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温暖人心的生活配套环境
    重点是完善医疗、教育、就业等生活配套政策。建议在台胞较集中的地方,适时兴建台商子弟学校、台商医院和台商会馆;指定台胞医疗保健服务定点医院;台商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做好台生在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工作,对台商在鄂子女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台协”可定期向地方交管部门申请预约安排台胞集中办理驾照。通过上述惠台政策,使台商真正安心、放心在鄂投资兴业。(发言人单位及职务:中共湖北省委台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