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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2014-09-15 0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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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


    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强调了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要“坚持把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保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为建设科教强省指明了方向。我省是基础教育规模较大的省份,据估算现有中小学生接近800万人,乡镇以下占50%以上。在推进义务教育的进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把基础教育抓好,有效夯实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为此,我们建议:

    (一)解决三个“不”
    一是条件不优。我省广大农村中小学还存在办学条件不优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学用房、运动场、生活区和生产实习区,并逐渐配齐配足相应的设施,特别是运动场地、公共厕所、厨房等,同时要做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和净化工作。
    二是师资不强。好的老师外跳、教师队伍老龄化、大中专毕业生不愿下农村、工资偏低、缺乏工作积极性等,这是制约我省农村教育最为重要的问题。地方各级政府应采用一些特殊政策,来解决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一些薄弱学校在教师编制上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从教育发展的规律来看,师资队伍建设是决定性的,尤其是像我省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省份,由于财力不足,对教育的经济支撑能力相对薄弱,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在教学设备和设施等硬件建设方面的差距,难以在短期内有明显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均衡师资力量,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就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证。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省应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法制化,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
    三是质量不高。按照《教师法》规定,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已基本达到《教师法》的规定。但随着义务教育的发展,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大中城市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已达到专科和本科层次,而广大农村小学具有大专学历教师的比例、初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都远低于城市。要提高农村学校的在职教师整体文化素质,从源头上解决教学质量不高问题。

    (二)缩小两个“差距”
    一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滞后于城区,而且差距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当前应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缩小城乡教学设备差距。在大力修建教学楼的同时,要重视相关的硬件设施,使教学真正做到有水平、有质量、有特色;二是加快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发展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逐步完善城域网建设和“校校通”工程,建设覆盖全省的教育资源库网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使城乡间的教育差距逐步得到缩小。
    二是缩小校际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面前“人人平等”,关键就在缩小校际差距,解决不同学校间的差异。一是坚持循序渐进。一所学校的改变,包括学校的管理、文化建设、校风和质量的提高,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二是实行教师交流制度。在区、县一级的统一管理下,积极实行教师交流制度。这样做有利于丰富教师的阅历,缩小校际差距。三是实行学区化管理。学区内的学校经常互动,有利于学校管理的提高,缩小校际差距,缓解“择校热”。四是对薄弱学校进行整体改扩建、对教学设备全面升级改造等。

    (三)做好一个“优化”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有很多工作可做。这里仅就国家规定的4%教育投入如何进行优化配置提出建议。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下决心确保GDP的4%用于教育投入,按照这个比率,我省将有近1000亿元的投入。这个投入不是个小数目,其分配应该既体现教育公平,又必须花在刀刃上,并形成共识。温总理在第26个教师节的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我国整体教育水平,必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这个薄弱环节。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好,关系到教育事业的现代化,关系到农村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建议,4%的教育投入应向农村教育倾斜。具体来说,应该在以下方面倾斜:一是填补农村学校在软件建设上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二是用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三是完善农村学校、偏远农村地区安全校车配置;四是解决农村学生的“营养午餐”问题等。总之4%教育投入要向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