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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机构支持竹溪“绿色崛起”的调查与思考

2014-09-15 01: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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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竹溪是湖北出于大西北、面向大西南的重要门户,在十堰构建“一核多支点”格局、打造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去年5月,在竹溪三级干部大会上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竹溪“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发展大旗。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既为竹溪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新的方向,也为竹溪金融工作提供了更加明晰、更加广阔的舞台,更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搭建了新的平台。


    一、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为金融绿色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一)生产要素集聚必将带动金融要素集聚。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有利于竹溪与陕西、重庆等周边地区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上的有效对接,在更大范围配置资源和聚集生产要素;有利于竹溪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政策措施,吸纳更多优质生产要素向竹溪聚集,使竹溪成为承东启西的绿色产业引领区;有利于竹溪把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不断提升竹溪区域发展竞争力。金融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经济要素的聚合必将带动金融要素聚合,金融要素的推动必将促进“绿色崛起”,从而形成“经济发展金融发展、绿色崛起金融崛起”的互利共赢局面。


    (二)实施“绿色崛起”必将带动金融崛起。实施“绿色崛起”战略是市委市政府发挥竹溪生态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腾飞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决策。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就是要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绿色就是财富、文明就是优势”的理念,围绕绿色崛起、跨越赶超的目标,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保护经济化、资源使用节约化、社会消费绿色化,全力打造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和省际物流集散地,争当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排头兵。在“绿色崛起”的大背景下,决定了“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必然会带动经济总量的快速攀升,地方综合实力的增强必然带动金融综合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的宽裕必然带动金融资金的宽裕,各类企业、各类发展主体经营效益的提高必然带动金融效益的提高,竹溪的快速崛起必然带动金融的加快崛起。


    (三)政策叠加效应必将带动金融叠加效应。竹溪实施“绿色崛起”战略面临着秦巴片区扶贫开发、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两圈一带”战略、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竹房城镇带建设等重大政策机遇。此外,市委、市政府在授予竹溪打造“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发展大旗的同时,从支持竹溪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了六条“含金量”颇高的支持意见,这是竹溪发展史上难得的黄金机遇期、政策叠加期和加速发展期。金融部门只要顺势而为,善用政策,必将借梯上楼,借帆远航。


    二、金融支持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面临的主要问题


  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产业、生态、城镇、物流、环境、社会的重新优化布局,需要金融资源的大量投入和优化配置。当前,竹溪金融业发展滞后,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多功能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金融机构整体实力较弱,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与发达地区相比投资收益低、风险大,金融支持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还面临一些困难亟待解决。


  (一)金融支持绿色崛起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发展受到一定制约。首先,缺乏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对资金的需求巨大,该产业所涵盖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发展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这些项目的回报期通常都比较长,与传统产业相比较绿色产业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显而易见,绿色产业的发展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需要一个全方位的创新金融支持体系。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全方位的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尚未提到议事日程,有的尚在理论层面。其次,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绿色信贷推进尚无切实可行的环境评估标准、行业指导目录、信贷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国家和省对绿色产业的贷款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政策激励,对金融部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缺乏相应的财政贴息等补偿政策,影响了金融部门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容易形成在绿色经济发展支持上的商业信贷缺位。


    (二)金融组织体系不够合理,支持绿色崛起的能力不强。当前,竹溪的金融组织体系仍然是一个典型的以银行为主导的体系,随着2012年11月建行、工行经营网点的恢复重建,全县共设立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3家保险公司, 1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总体上看,一是金融网点布局与绿色崛起不相适应。从竹溪县涉农金融机构来看,止2014年5月,全县农村金融网点由1997年前的100多家下降到现在的21家,乡镇一级仅剩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农商行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二是各银行机构的信贷市场份额分配不均,存在“一行独大”的局面。如2014年4月末,农商行存款余额近30亿元,贷款余额16亿多元,分别占全县银行存款、贷款余额的38%、60%。三是银行业存贷比较低,资金利用率不高。截止2014年4月底,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8亿元,存贷差达到45亿元,银行业存贷比仅为36.7%,远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资金利用明显不足,闲置或外流现象突出。四是保险业发展不平衡,保险市场滞后。尽管保险机构较多,但发展差距较大,且存在保险险种较少、涉农保险覆盖面较低、保险保障功能不强的情况。五是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以工业园区企业为例,绝大多数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材料的收购和存储受农时季节影响,资金需求存在突出的季节特征,收购旺季一次性需求量大,资金周转期长。加之企业自我发展能力不够,普遍存在融资抵押物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信贷诚信评级不高等情况,致使银行放贷存在硬件缺乏,难以取得信贷的支持。


    (三)金融结构调整步伐缓慢,银行信贷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一是现行信贷管理体制约束,基层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孱弱。由于金融机构总分行制定的各项信贷政策,在客户的选择评估上处于一个较高的起点,未能充分考虑贫困山区发展的不平衡性,这样使得经济落后地区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当前的信贷产品营销中可操作性空间较小。如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主要集中在省级,市级授信额度小,县级除抵质押贷款外,普遍没有贷款权,每发放一笔贷款以及收回再贷款需报市行、省行乃至总行审批,环节多、程序繁、效率低。二是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缺失,产品同质化倾向明显。目前,竹溪金融机构并未针对绿色产业开发新的创新形式的产品,也很少开辟金融绿色通道,对于绿色经济项目融资的业务及服务还停留在一般企业的信贷产品上,绿色信贷产品较少,结构较为单调,且存在明显的同质化倾向,特别是中间业务方面的产品开发滞后,无法满足市场和企业多样化的产品需求。由于绿色信贷产品对于银行业绩的贡献尚小,因而银行在绿色信贷研发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绿色信贷的产品创新迟缓,这一新的业务领域蕴藏着的业务发展机会和市场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


    (四)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如房产评估费用未按房产评估价值的不同档次区别征收,而按统一比例进行征收;林权评估机构资质较低,专业的资产评估人才稀缺;抵押登记机构分散,登记手续时间长、收费标准高;信用评级机构、会计事务所、第三方核证单位、碳汇交易结算登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处于空白。二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支持功能孱弱。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较低,融资难、利率高、信息不对称等弱化了小额信用担保公司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作用。三是企业“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全县多数企业存在抵押物资不足,抵押与置换不对等的现象,导致银行有钱贷不出去,企业需钱贷不到款。四是城镇基础建设融资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是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从竹溪县情看,这方面投融资体制比较单一,投资最主要来源仍然是政府,而政府投资又主要是靠上争项目,资金严重不足。而对于银行来讲,发放农村基础公共设施贷款社会效益大而自身收益小,周期长、风险大,商业银行明显不愿投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


    三、在支持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中发挥金融积极作用


    (一)创新思想观念,全力支持绿色崛起。金融部门应以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为契机,深入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着力突破思维定势、条条框框、环境制约、条件门槛,树立“一切为了绿色崛起、一切服从绿色崛起、一切服务绿色崛起”的新理念,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开阔的胸襟,更加开放的政策,推动县域经济在区域性对接中的大融合、大开放、大发展。一方面要把握机遇,主动介入,适时跟进,做好“项目储备”,争取省级金融支持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1981亿元的授信“蛋糕”更多的切向竹溪。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通过主管部门推荐,银行考察,从中寻求优良项目给予支持。从“源头”上进行攻关,通过开展银企座谈会、金融产品展示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精心打造政府、银行、企业和谐对接平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并从中择优确定扶持对象。另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做好“梯次支持”。要按照开放开发项目的成熟程度和发展进度制定分年度、分阶段支持计划,分步骤予以实施,确保重大发展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骨干龙头企业融资需要。


    (二)创新金融产品,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从目前全县银行的信贷投放情况看,仍存在信贷投放结构单一、支持对象过度集中的现象。各银行不仅要支持“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更要关注扶持“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要适时向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有针对性地推出中小企业的受益的信贷产品,千方百计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金融部门和企业要探索担保与反担保、担保与联合担保的路子,在扩大抵押、放宽期限、放大倍数上找出路,在应收账款、房产、土地、山林权证、机械设备、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物资上寻求新的抵押方式,各金融部门也要推出“一企一策”新的信贷产品,不断扩大信贷规模,依据各自不同的信贷方向,努力挖掘各类资源和潜力,取长补短,因企制宜,加大投融资力度。


    (三)创新金融服务,全力支持绿色发展。一是加大现有政策性银行对绿色经济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改变现有政策性银行单一的局面。政策性金融可利用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平台,形成有重点、有层次的总体融资支持,通过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等方式,弥补绿色循环经济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二是建立“竹溪绿色发展信贷公司”,以财政资金和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对县内绿色产业、低碳节能项目、绿色环保企业提供长期、低利率的信贷资金和相关金融服务,弱化金融企业的逐利性,降低金融风险,并达到引导商业性机构跟进的目的;还可以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搭建平台,积极配合项目投资重点和方向的调整,实行有重点有层次的金融支持。三是设立绿色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建议资金来源40%由各级财政逐年投入,60%由企业、社会、个人资金投入。该基金主要用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补偿,以及农业技术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四)创新运行机制,全力保障绿色崛起。一是建立由财政出资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对支持绿色经济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激励,如在其产品创新、兼并重组、新设机构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绿色信贷业务,可实行有别于一般贷款业务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该类业务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将绿色项目产生的风险区别对待,提高银行对绿色项目的长期投入性。二是建议政府根据发展实际,出台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将支持绿色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作为衡量辖内各金融机构年度绩效的一项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实现企业与银行效益的双赢。三是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有别于传统信贷且能体现节能环保产业特色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积累与绿色经济有关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本机构对绿色化企业和项目的授信管理能力。


  (五)创优金融环境,全力服务绿色崛起。金融系统应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助推绿色生态城镇形成、培育金融绿色文化”为长远目标,以建设“生态竹溪、能源竹溪、宜居竹溪、人文竹溪”为契机,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绿色金融生态机制。一是以信用评级为手段,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活动,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与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挂钩,真正在全县营造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以及“信用好的可多贷款、信用差的少贷款甚至不贷款”氛围,进而推动全县信用意识的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发展。二是鼓励现有中介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培育基于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中介机构,如发展本土的第三方核证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等,进一步落实资产抵押、评估等收费优惠政策,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三是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取得的抵押物权,当发生信贷风险时,确保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变现,弥补因企业违约造成的资产损失。四是完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一方面,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经济信息,包括资金需求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和市场信息等;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及县直主管部门传导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金融信息。同时,建立绿色崛起项目库,并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发布,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