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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政协委员呼吁:汉江非法电鱼屡禁不止亟待重视

2014-09-15 0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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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正值各种野生鱼类、虾类生长和繁殖的季节,然而谷城县政协委员在城乡鱼市上看到,不少正在出售的黄鱼、鲤鱼、鲫鱼等仍然是驾船用电瓶在汉江非法捕鱼的。据县政协委员了解,有关部门虽然对汉江非法电鱼给予了严管,但反复、屡禁不止现象十分普遍,当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


    谷城县政协委员说,首先电捕鱼危及捕鱼人自身安全。农村电鱼人员大多是农民,安全意识不强,使用简易的捕鱼器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不光是捕鱼人自身安全,还有在这片水域游泳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直接受害者。其次电捕鱼危及水域生态。现在电捕鱼的设备在不断升级,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盲目乱捕,循环捕捞,大鱼小鱼全不放过,严重危害到野生鱼类的繁殖。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违背了生态自然规律,照这样无休止、高频率地捕捞下去,势必将导致汉江局部水域生态遭受人为破坏。第三电捕鱼违反法律法规。虽然《渔业法》对以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有处罚的相关规定,然而,目前对于农村非法电鱼行为,查处和执法管理主体不明,造成监管缺失。


    为此,谷城县政协委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让群众树立自身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到电鱼是违法行为。二是强化联合执法力度。明确执法主体,采取有力的监管协调和治理措施,建立公安派出所、渔政、水产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日常巡查和集中力量突击排查相结合,严厉查处电力捕鱼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长效监管制度。鉴于农村电鱼行为的分散性、隐蔽性和流动性,建议实行群众有奖举报机制,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让非法电鱼者无法立足、无处藏身。同时,加大对汉江荒芜水面和滩涂的综合利用和保护,有效控制非法捕鱼区域,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电力捕鱼的行为。


(谷城县政协  王轩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