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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的建议

2014-12-28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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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的管理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单位人”逐步向“社会人”的转变,使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社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进一步强化社区各项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以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就应该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社区工作现状


    当阳市现有18个社区居委会,截止2013年9月,全市17个社区(不含南门垱社区)调整配备了84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近几年来,当阳社区工作以“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社区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结构合理,社区职能完善。


    (二)实行民主管理,治理机制丰富。


    (三)不断创新创优,服务水平优良。


    (四)保障经费投入,人员待遇落实。


    二、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规模过大。目前,由于东门楼社区居委会和熊家山社区居委会管理户数人数过多、管理范围过大,导致工作量非常大,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没有配套到位。目前有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没有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到位。


    (三)镇(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员程序不严格。


    (四)工作进社区的随意性太大。目前,无论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还是一些经营部门的工作,一律被安排到社区,主要由社区工作人员来完成。同时需社区开具的证明多,盖章多,公章已成“万能”章。致使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特别大,个个怨声载道,严重影响居民自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社区工作的建议


    (一)将部分社区居委会规模进行重新调整。为了便于社区管理,提高居民的服务功能,建议将现在的东门楼社区居委会、熊家山社区居委会分别划分为四个社区居委会。


    (二)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时,开发商必须配套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使用,市民政局和镇(办事处)要全程参与社区用房的规划、建设和验收,并在商品房销售前,要经市民政局和社区所在地的镇(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对商品房进行销售。


    (三)严格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制度。新进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必须由镇(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全程参与监督,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必须报市社区领导小组备案。


    (四)社区实行“准入制”管理。为切实加强行政性事务进社区的管理,保障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开展,社区必须实行“准入制”,即:有常规性工作需要进社区的部门,每月工作计划提前报告,由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办事处)共同协商,统筹安排。避免社区重复性工作,制止不该强加给社区的商业性工作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