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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议

2015-05-04 1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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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人们非常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当下,农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由于片面地追求高产量,长期掠夺性的栽培,农药、化肥随意的滥用,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农产品污染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已是迫在眉睫,必须从源关抓起。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必须满足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的需要。包括:产前,以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检测为主进行建设;产中,以农业投入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检测为主进行建设;产后,以农产品市场准入认可性检测为主进行建设。如果不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待农产品进入市场后才进行检验检测,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这种为时已晚的“马后炮”的做法不仅造成农户、经营者的经济损失,更有可能引发农产品食物中毒的发生。 

 

  目前,由于缺乏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能按相关要求对农产品质量按时实施检测;就是检测出来得不到有效的授权认证,特别是作为法律依据;同时,在检测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因此建议: 

 

  1、推进检测体系建设。在现有检测资源的基础上,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一个在人员机构、工作职能、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工作和检验报告等方面符合省级授权(或资格)认可和计量认证要求的市、县级综合性检测中心。 

 

  (1)在检测范围上,能够满足对市、县主要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测的需要,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2)在检测能力上,能够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的检测需要。 

 

  (3)在技术水平上,市、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应达到国内同类检测机构水平,并逐步实现检测结果的国内互认。 

 

  2、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从政策措施、管理体制、人员安排、资金投入等硬件方面给予重视,重点解决。建议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长效监控机制。 

 

  (1)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建议市、县政府发文,在基层正式成立“市、县农产品检测中心”,隶属农业局领导,副科级建制,落实编制人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健全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要通过建立和实施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验,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且一般常规性检测费用又很高,政府必须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制定全市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及时、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和分析、评价,全面掌握整个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结果和信息,有针对性地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为政府决策引导当好参谋,同时增加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3)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执法工作,技术性、法制性、政策性非常强,培训是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的重要环节。当前要抓紧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计划,要通过引进专门人才,国内外培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提高农产品检测人员水平。


( 兴山县政协  黄艾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