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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5-06-02 0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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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作为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妇联组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不仅要带头践行带头依照宪法法律和妇联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还要结合我区的实际,与相关执法部门一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起标杆表率和示范作用。为切实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贯彻落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先必须坚持依照宪法治国。宪法确立的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明确了妇联的法律地位和活动准则。为此,我们将依照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妇女的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为法治政府建设作贡献。


    二、健全网络,完善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还存在不少对妇女就业歧视性的“政策杠杠”,尤其是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下岗女职工和离异妇女或孕期妇女,甚至因为生女孩而受歧视的妇女,其合法正当权益受损,往往因基层妇联组织“断链子”、相关涉法部门“掉档子”,以致于出现受屈妇女因维权走上“上访路”。为此,我们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不留空白点,不出现“真空”,做到哪里有妇女群体,哪里就有妇联组织。同时,因地制宜,因区施策,衔接细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规的实施举措,出台一些具体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从而更精准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三、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形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


    据媒体报道,甘肃省一小学教师在一年时间性侵26名幼女被执行死刑。最高法院介绍,2012—2014年全国法院仅以猥亵儿童罪就审结此犯罪案件7145件,目前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处于上升与多发态势。一方面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个方面还存在保护不力、打击不快、惩治不严和工作环节出现“漏斗”现象。


    预防、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是难以凑效的,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参与和支持;不仅执法主体部门要“上前线”,还要形成联动机制,教育、民政、宣传、妇联等相关部门都要齐抓共管,以形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不只是要延伸和加强基层妇联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还要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扩大巩固基层信访、调解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之家建设。在推进公职律师和律师志愿者队伍建设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夯实既定成果,通过各种各类各条渠道和各层面的广泛宣传,真正落实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每个关口与环节;同时,借助媒体与公众的正能量,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格局,以共同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  余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