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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改区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建议

2015-07-13 15: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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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联结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与纽带。2014年12月,郧县撤县建区,如何强化城市社区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是郧阳县改区后面临的紧要任务。围绕这一课题,郧阳区政协组织民政局、城关镇等相关人员,成立了专门课题调研小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征求群众意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等形式,就我区社区建设的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形成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社区建设与运行情况

 

    郧阳区社区建设工作从2005年开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目前共有城乡社区9个,其中:城市社区7个,管辖45个居民小组、人口18万人;农村社区2个。

 

    1.基本办公条件有所保障。

 

    2.社区干部基本配备到位。

 

    3.社会事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4.支持社区建设氛围日渐浓厚。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还把区直机关的计生和综治两个“一票否决权”考核移交给社区。领导重视、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推进社区建设的氛围正在兴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一是社区职责不明确。社区承担计划生育、民政救助、劳动社保、城市管理等50多个部门交办的110多项工作任务,行政功能越来越强化,民主自治的功能相对弱化。二是社区责权利不对等。各职能部门在向社区交办工作任务的同时,没有按照费随事转、责权对等的原则,赋予社区相应的权利和必要的手段。三是社区关系不顺。一方面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不顺。基层政府对社区的工作以指导、服务为主,但实际情况是,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组织考核验收等形式把一部分工作转嫁给了社区。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之间的关系不顺。比较突出的是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四者协调配合的机制还未建立。四是社区体制改革不到位。县改区后,没有科学合理的调整划分社区,基本沿用原来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模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较低。

 

    2.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是规划不够。没有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缺乏统筹考虑和长远规划,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二是投入不足。在财政支出中,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的比例较小。三是配置不优。用于居民活动的空间过小,设备配置过于简陋,有些社区虽有文体活动室,但相对封闭,不利于社区居民开展文体活动。

 

    3.工作经费仍有缺口。一是社区工作经费入不敷出。二是社区干部待遇偏低。据调查,社区干部(包括居民小组长)除政府下派干部外,月平均工资在600元左右,区财政每月支付300元,其余部分是通过向上争取经费来解决的,即便如此,也还未达到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利于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4.职能发挥受到局限。一是干部整体素质不高。社区干部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书记、主任均由镇政府50岁以上的干部兼任,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社区工作对优秀人才、年轻干部吸引力不强,一些新招录人员因不满意社区的待遇而自行离职。二是居民基数大。7个城市社区的平均管理人数在2.5万人左右,最多的达4万多人,而社区干部仅有3-4人,忙于日常事务,无暇顾及公共事务自治和民主管理。三是行政负担重。社区会议多、检查多、考评多等现象带有普遍性,对市民需要的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等服务欠缺,开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地方性和吸引力。

 

    5.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由于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工作方式以行政指挥为主导,服务比较滞后,加之有些楼栋因建设时间早,没有设置物业小区,卫生脏乱差,安全隐患多,处于无人管辖、无人过问的状况,导致了市民对社区工作认识模糊,对社区工作不信任,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布局,树立大社区理念。要站在建设多功能服务设施和高水平服务组织的高度,成立专门的社区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具体的指导协调机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适应县改区和复兴大郧阳的需要,从城区实际出发,充分考虑经济条件、交通环境、历史传承以及便于管理、有利发展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就城关镇而言,建议按照每个社区1-2万人的标准,将主城区划分为9-12个社区。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将社区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按标准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和建设用地,同时综合考虑服务半径、方便于民。

 

    (二)理顺关系,发挥主功能作用。一要理顺政府领导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公共服务的准入事项,界定政府与社区的工作职责,实行有偿服务,处理好政府和社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要理顺社区与物业的关系。明确社区与物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社区要积极支持物业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与监督。三要理顺社区组织的关系。每个社区还应建立健全涵盖广泛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应含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民主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党组织等群众自治性组织,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自治。

 

    (三)多方努力,确保多渠道投入。一是加大对社区公共服

 

    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对人口相对集中社区的选址论证、评审,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从城关镇、谭家湾镇、茶店镇、柳陂镇等城市规划区内确定10个社区(村),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的标准进行改扩建,力争达到省级标准。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力争列入省政府补助范围。二是逐步增加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建议按照“财政拨付、费随事转、社会资助”的原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按社区人口每人5元落实到位,同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职能延伸到社区的部门,每年争取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三是切实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建议将社区专职人员报酬由财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逐步统筹解决,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以吸引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区工作,有一定城市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工作。

 

    (四)整合力量,形成惠民生合力。一是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实现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全覆盖。鼓励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二是新建住宅小区在开发前,应预留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活动场所等公益服务设施。小区建成后,应及时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并纳入社区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建设时间早、无物业公司管理的老旧小区的改造,成立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老旧小区卫生、安全等事务的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四是大力推进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建立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3-5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常住人口的10%以上。五是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城乡社区服务业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广社区呼叫热线、短线平台、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上门服务。

 

    (五)丰富载体,培育主人翁意识。以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创建为载体,以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居民读书、阅报、上网、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充分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节日民俗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广泛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普及社区防灾减灾知识,倡导义务植树护草。发挥社区互助功能,倡导社区成员亲善邻里、守望相助、疾病相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逐步满足居民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指导各社区研究制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社区自治章程》、《居规民约》,使社区重大事项按民主程序决定,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意识。


(十堰市郧阳区政协主席  赵学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