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一个露天生产和高风险性的产业,而我国又是自然灾害发生较多的国家,历年来农业生产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数量惊人。据南漳县民政部门统计,去年,全县范围内洪涝、风雹、干旱、雪灾、滑坡、泥石流和森林火灾等灾害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给群众造成严重的损失在3亿元以上。
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尽管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农业保险措施,想方设法帮助农民降低和减少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损失,但在农村基层调查中发现,涉农灾害保险工作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一是对开展涉农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诸多好处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不少干部群众支持涉农保险、主动自愿投保的意识不强,仍然停留在过去受灾后向上级打报告“伸手要救济”的老办法上,很少主动运用涉农保险这一市场化手段来抗灾减灾。三是保险公司开展的涉农保险业务种类少,赔付率低,受理赔付程序繁琐,群众积极性不高。
为此建议:
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大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力度,搞好示范推广,提高干部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参保意识。
二、要适当提高赔付比例。既要合理保护受灾群众的利益,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又要防止过高的赔付率引发其它新的问题。
三、要适当扩大涉农保险业务范围。在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农业实际的保险产品,除主要的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之外,还应增加如蚕桑、干果、小杂粮、蔬菜、果品以及农产品储藏和运输、农产品初级加工、农业信贷、农产品销售等各类财产保险。
四、要切实搞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具体承办涉农保险理赔的乡、村两级干部要转变观念,发扬“不怕吃苦、不嫌麻烦”的作风,主动了解农民群众的实际受灾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认真做好各项核实、申报、公示、补偿、兑付等具体工作,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农民群众降低和减少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南漳县政协 郑兴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