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特困地区民生福祉的重点关键,它是一项行之有效、利国利民、可持续的扶贫方式,在解决那些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生态脆弱区、遭受地质灾害地区贫困人群的脱贫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以保康县为例,截止2016年底,全县累计竣工易地扶贫搬迁5505户。据了解,在全省山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建房屋选址中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特别是分散安置户地质灾害隐患较多,有的环境比较恶劣,山大地少、坡高路陡、气候异常复杂,一旦下暴雨,极易引发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一年一度的汛期即将来临,易地扶贫搬迁户都将面临第一次汛期考验,房屋周边地质环境是否稳固、牢靠,既是搬迁群众最关住的话题,也是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试金石”。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平安度汛,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精准扶贫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为此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周边地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各地分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领导带队,组成扶贫、国土、住建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易地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位于山边沟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和分散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
二、落实一套防治责任。各地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并与各个安置点所在的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三、开展一次隐患整改。对存在严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该搬迁的坚决搬迁,该停工的立即停工;对其中特别危险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置点选址、建设、后期管理等工作,全面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安置点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机制,落实相应的场所、人员和资金保障。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完善一套监测制度。各市、县、乡镇、村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值班、日常巡查、灾情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各安置点地质灾害监测责任领导和监测人,确保“预防全覆盖、监测全天候”。
(保康县政协 赵仁宝 供稿)